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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主的“色情劫”与“连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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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9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日前判处了一起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案。被告人谢某是一个微信群的群主,群成员人数长期保持在二百人以上。据谢某称,不知从何时起,有人开始往群里发淫秽视频。后来,淫秽视频竟发展成这个微信群的主要传播内容。张某在几个月前进群。经查,今年8月至10月,张某在该群传了121个黄色视频。作为群主,谢某本该负起监督管理职责,却并没有阻止群成员传播淫秽视频。法官审理认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二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系共同犯罪。

      对于这样的一则很贴近现实生活的新闻来讲,或许也给民众们提了一个醒,在社交活动中,保留一定的尺度,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群主负责。对于经常使用微信的朋友来讲,或许每一个人都有一些微信群,常见的群类型大概有:家人群,朋友群,同事群,公司群,爱好群等一系列五花八门的群,而且在每一个群体里角色也不同,当然也会有当群主的时候,不过在看到这则新闻后,笔者还是认真的梳理了一下自己的微信群,确认了一下自己到底当了几个群主,会不会有风险,当然笔者在确定了自己的朋友圈子后,发现重口味的成员基本上没有,所以还是很平静的发一些红包来压压惊。毕竟在连坐制的同时,我们也能很明显的感受的,就算是一个微信小圈子,群主的责任也是很大的,最起码不能把群成员往沟里带,也不允许群成员搞内混,玩三俗。

      如今微信,已成为人们最喜闻乐道的社交工具之一,微信群更是大家“择群而居”的理想去处。微信群不仅仅是工作交流的地方,也是结交朋友,丰富生活的一个圈子社交行为。不过,在微信群“混迹”的时间长了,便能发现各个群的高下雅俗有着明显的区别。我认为这不仅与群主的个人能力、魅力有关,更与群主的社会责任心有关。一般来说,群主都是某个微信群的初创者,既然朋友愿意加入进来,那么群主也成了民意的拥护者,更承担着管理群员、引导群员言论的角色。

      当群员在微信群里发言,或者是群员组织活动,人们很少会把这种自发行为与社会影响联系起来。实际上,一个微信群也是一个微型社会,但我们不能就此认为其能量微弱。打个比方,如果群主纵容一名群员大放厥词,宣传色情暴力,播散谣言,轻则引发口水战,重则误导他人,甚至以一传十引起社会恐慌。一个群积聚着少则几十、多则上千的网民,其交流的内容之广、影响之深、传播速度之快,没有多少交流途径可以相比,这样的交流平台,其实类同于现实生活中的公共场所,假如在这里的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及时清除和防范,对社会潜在的危害是巨大的。所以作为群主,被连坐制捆绑,即是约束,更是责任,所以就算是随意玩的圈子里,也要注意圈子里群体的价值观引导,只有这样,连坐制度才不会成为色情劫,而是成为社交活动健康发展的源泉。事实上,群主是有能力把这种不良影响尽量控制到最低的。所以说,除了微信好友自律,群主也应担当社会责任,谨慎使用自己的网络影响力,为净化网络出一份力。




发表于 2015-11-30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看来,法官嫖娼,院长也要一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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