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包含63名省管干部 近年来,安徽按照人岗相适、宽严相济,用人所长、人尽其才原则,坚持区分情况、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切实疏通下的渠道,先后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63名省管干部、156名县处级干部、736名科级干部作出调整和处理。 坚持人岗相适,做到平者让。针对基本素质好,但性格、气质、专长等不适应现职要求的干部,安排适当领导职务或同级非领导职务;有专业技术专长的,安排专业技术领导职务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如某省直单位总工程师,熟悉技术管理工作,但工作方法简单、领导经验不足,经考核确定不适宜担任总工程师的领导职务,改任副巡视员。 坚持优进绌退,做到庸者下。针对驾驭能力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工作热情不高,群众反映强烈,不能有效履职尽责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近年来,先后对不能胜任现职、工作长期没有起色的8名县区党政正职、4名省管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平级调整安排其他职务;2名省直机关副职因在试用期间表现不称职,被取消任职资格。 坚持动真碰硬,做到劣者汰。针对德能勤绩廉方面存在问题,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造成重大失误,但又不构成撤职以上处分的干部,免去现职,安排下一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暂时没有相应岗位安排的实行待岗,待岗结束后视情况给予安排。某省直单位1名副主任,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免去副主任职务,降为正处级;某省直单位2名班子成员,因分管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被免职待岗。 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下的保障。注重人文关怀,对下的干部,由党委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专门进行谈话,减轻干部思想负担。加强跟踪管理和实践锻炼,引导他们自我鞭策、努力进取,影响期满后,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适时提拔使用。滁州市先后有6名下的干部,因工作表现突出重新走上领导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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