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命关天,法律何在”的回复 难得一回网友,您好!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经了解您父亲的病情并结合安庆市有关无偿献血及返还的规定,现回复如下: 1、我市通过无偿献血所采集的血液主要用于急诊急救用血及本区域内无偿献血者的返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施行互助献血制度,凡慢诊用血者,患者亲属需互助献血后,方可等量用血。 3、因本市血液供应紧张,凡非本市范围内献血的异地献血,本市无法返还。 4、凡急诊急救用血,县采血点会同市血站先会调集全市血液满足临床急救用血,后动员患者亲属互助献血。 您父亲病情,虽需用血但属于择期手术慢诊用血,更不是急诊急救用血,因此县中医院医生告之家属按本市规定需要先互助献血方可用血。 感谢社会各界及全县人民对我县无偿献血工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开展好我县无偿献血工作,希望全县适龄献血群众自觉参加无偿献血,确保全县临床用血安全。 宿松县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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