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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被公安局职工持枪打死 官方:系协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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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3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博文中帖出一份对应的《刑事谅解协议书》

针对网曝“湖北巴东县村民王某被县公安局职工董世军持枪击中后死亡”一事,12月13日,巴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谭明福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确认,董世军系信陵镇派出所协警,目前已被刑拘。

对网帖称“警方和家属协商赔偿,急于结案,欲定性为‘摆弄气枪,过失犯罪,谭明福未回应是否属实,只称,宣传部门正和县公安局沟通,或将对事件发布通稿。

12月12日晚,微博网友@心不安的我 发布图文微博称,12月7日凌晨1点多,在巴东县城某KTV上班的沿渡河镇石喊山村九组村民王某(23岁)接到县公安局民警王某某的电话,让其到金东夜市宵夜,同行的还有信陵镇派出所几位干警。宵夜结束,都各自离席准备回家时,“王某突然莫名被信陵(镇)派出所职工董世军手持枪支迎面击中正胸口部位”,后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当晚11点死亡。

该微博称,宵夜中都有喝酒。

该微博还称,事发次日,因事件涉及警务人员、非法持枪,县公安局急于调节董世军与被害家属的赔偿问题和结案;董世军已被刑拘,由其弟董世某出面(巴东县消防大队重要领导)协调,因王某父亲王存新从未受过任何教育,老实巴交,在巴东县公安局,信陵镇派出所、信陵镇政府、沿渡河镇政府、石喊山村委轮番游说下,最终巴东县公安局以董世军摆弄气枪,过失犯罪给案情草草结案,并劝其签署有关不追究董世军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谅解书。该博文帖出一份对应的《刑事谅解协议书》(显示双方达成协议,董世军家属赔偿王某家属62万元)。澎湃新闻注意到,该《刑事谅解协议书》没有签名。

澎湃新闻私信@心不安的我 ,其未回应。

巴东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该院近日确曾救治过被枪击伤者,但已死亡。

信陵镇派出所工作人员亦向澎湃新闻确认,董世军系该所协警,目前“在看守所”,后很快挂断电话。

对该微博所指情况,巴东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一女性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不清楚此事。而指挥中心另一男性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网帖所曝内容的真假:“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2015年10月27日,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该县“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审核情况”,共57人中,即有信陵镇派出所董世军。

澎湃新闻检索到,2014年8月21日,巴东县纪委副书记周红,在县纪委第三纪工委副书记王宜、县纠风办主任陈蓉的陪同下深入消防大队,专题调研指导大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消防大队教导员吕斌、支队蹲点干部董世某陪同调研。”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巴东县消防大队官网公布电话,均无人接听。

截止澎湃新闻发稿,巴东县官方暂未发布关于此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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