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13日上午在南京市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2015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出席并讲话。以下是讲话全文: 同胞们,同志们,朋友们: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悼念所有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缅怀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献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此时此刻,抚今追昔,人类历史上最黑暗、最惨痛的一幕再次浮现在我们眼前。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野蛮侵入南京,公然违反国际法,肆意烧杀抢掠,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惨案。30万同胞生灵涂炭,山河为之泣血,举国为之悲愤,世界为之震惊。无论时间过去多么久远,历史都会记住这一天。 今天,我们要告慰遇难同胞和抗战先烈的是,中华儿女同仇敌忾、共御外敌,经过艰苦卓绝的英勇抗战,以付出伤亡3500万人的沉重代价,取得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赢得了近代以来中国抗击外敌入侵的第一次完全胜利,也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2015年9月3日,我们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首次举行抗战胜利日阅兵,发出了不可抗拒的历史和时代最强音: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今天,我们要告慰遇难同胞和抗战先烈的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侵华日军制造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作为重大战争罪行,受到国际正义的严正审判和人类良知的普遍唾弃,那些穷凶极恶、双手沾满南京人民和中国人民鲜血的日本战犯受到了应有的惩处,被钉在反和平反人类的耻辱柱上。这是历史的定论。我们绝不容许任何人、任何国家以任何方式挑战和否定!绝不容许任何人、任何国家以任何方式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者! 今天,我们要告慰遇难同胞和抗战先烈的是,南京大屠杀惨案已经铭刻在中华民族和人类文明的历史记忆中。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014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首个国家公祭日仪式、发表重要讲话并与南京人民的代表共同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鼎庄严揭幕。2015年10月9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将《南京大屠杀档案》列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具有世界意义和重大影响的历史教科书,将向所有世人和来者表明“昭昭前事,惕惕后人”,“永矢弗谖,祈愿和平”。 今天,我们要告慰遇难同胞和抗战先烈的是,中华民族任人宰割、饱受欺凌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新中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各族人民成功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代中国人民正意气风发地前进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征程上,充分展示了中华民族“有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光复旧物的决心,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 同胞们,同志们,朋友们!我们公祭遇难同胞,缅怀抗战先烈,谴责侵略暴行,不是为了延续仇恨,而是为了唤起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是为了携手开创和平美好的未来。但同时,我们必须坚决反对任何美化侵略战争、试图开历史倒车的言行,防止历史悲剧重演。1972年中日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以来,两国关系经历风雨,取得长足发展。中日两国应该在《中日联合声明》等四个政治文件确定的原则基础上,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不断推进睦邻友好合作,共同为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事业作出贡献。 同胞们,同志们,朋友们!殷忧启圣,多难兴邦。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万众一心,攻坚克难,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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