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招标局7月5日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决定自即日起,禁止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周莉莉、吴梦云、汪胜利、尹宏斌、朱显亚等5位评标专家6个月内参加宿松县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明眼人知道这是招标局家祸2016年6月1日参加宿松县实验中学装饰及室外工程评委的做法,使评委会能力、人格蒙受了不白之冤。 首先,招标局无法说清评委错在什么地方。招标局有 “由于原评委会在评标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造成了实质性影响,我们将根据专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该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相应的处理” 的公开说法。招标局你说评委的评标方法未遵守招标文件哪一条?是错在什么地方? 其次,是招标局不按招标文件第36页附则相关规定操作,出现问题后又说是评委的错。是评委在评标结束前发现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有问题,出现这个问题招标文件36页的附则中也规定了处理方法。是评委会坚持原则,不与招标局同流合污,不让既定中标人中标,招标局利用职权强行解散评委会。招标局没有给评委继续完整的履行职责的机会,而徇私枉法的做法暴露后又家祸评委转移矛盾。事后污陷评委有错。 第三,招标局网站上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标明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1日。既然5位评委在6月1日评标活动中有错,难道评委作出错误的评标报告也能成为你们定标的依据? 寻求真相的人多次与招标局联系,请招标局提供评委的电话号码,迫于无奈招标局提供了一个无人接听电话号码,此事更加引起寻求真相人的疑惑:如果招标局提供的电话号码是真的,不接电话说明评委真有错,无法面对公众和承担社会职责。如果这样的话,评委们不但要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也要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投标人的谴责。有维权意识的投标人可能要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因此次错误的开标活动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招标局提供了假的电话号码,那评委背的黑锅就很冤枉。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请评委主动与我们联系,或请相关知情人给我们提供线索,以达到评委洗冤、我们追求真相、声张正义的目的。 举报人:范金成 (手机号码:13866442345;居民身份证号:34082619830140034)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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