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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拍摄若不影响执法 警察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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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7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上午,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针对民警在现场执法中遇到问题应当如何规范处置,进行了统一视频培训。

    公安部本次培训主要围绕刑事、治安、交警等警种在现场执法时遇到的具体问题,向全国民警统一视频演示了执法规范与标准。

    规范指出《人民警察证》是人民警察执法证件,民警执法时应随身携带,便衣民警应当主动出示;着装民警可不出示《人民警察证》,但在执法对象要求出示时应当出示。

    民警现场查验居民身份证时,对于执法对象出示身份证并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要礼貌放行。出示身份证件并接受查验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如果拒绝配合并与民警纠缠,民警可以采取口头传唤、强制传唤等措施。

    针对怎样规范处置阻碍执法行为的困惑,规范要求民警应有效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固定证据,要向围观群众表明身份、说明情况,争取配合,对于暴力抗拒或阻碍民警依法履职的,劝告无效可使用制服性、驱逐性警械,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公共安全的,可以强行带离现场。

    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规范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对于交警现场执法,特别强调了民警要控制好情绪,防止因个人言行不当激化矛盾,要保持安全距离,不得站在车辆的正前方或正后方,对有儿童随行的,执法过程中要先对儿童进行安抚。

    此外,视频演示培训还对群众溺水警情的处置、现场处置的武器使用等多种情况作出了规范与示范。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研究细化执法情形和执法规范,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发表于 2016-7-27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记住:是不阻碍执法的情况下可以拍摄。涉及案件秘密,未成年隐私造成后果还要被追责。

点评

这在现场有点不好把握。  发表于 2016-7-27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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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7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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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7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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