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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被曝与美女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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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0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则题为《兰西县法院副院长王旭与美女情人开房》的网帖直指黑龙江绥化市兰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存在作风问题。被举报人王旭8月6日告诉澎湃新闻,开房只是聊天,啥事都没干。

    8月4日,一则题为《兰西县法院副院长王旭与美女情人开房》的网帖引发关注,发帖人自称是冯广和。

    网帖中举报有三项内容:一是兰西县法院副院长与女子开房情况。时间分别为: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王旭在哈尔滨晶鑫七星水月高档洗浴酒店与赵某梅开房,19:28入住,3月22日17:35分退房;2015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3时许,王旭开公车拉着赵某梅到哈尔滨呼兰区学院路尚客宾馆开房,次日中午12时退房,房间号为201;2015年6月6日下午,王旭在肇东市福和酒店与赵某梅开房,房间号712;2015年6月6日下午,工作时间与女性开房。

    举报的第二个内容是今年4月20日晚6时左右,王旭等人在吉祥阁吃饭与人争执打架斗殴,并被带到巡警队。

    其三是王旭经常使用公车拉妻子吕某上下班,办私事,买粮油,拉朋友到肇东吃喝、自己去吃早餐等,并经常把公车停放在家门口、妻子公司门前。

法院副院长被举报的与情人开房宾馆。

    发帖人冯广和8月5日向澎湃新闻证实,网帖确系其本人实名举报,举报内容均有证据。5月份已将实名举报材料呈递黑龙江省纪委。冯广和称自己是一名退休工人,与王旭没有关系。“你们可以随时过来调查。”

    被举报人王旭8月6日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他(冯广和)说的是真的,目前我还在上班,市纪委在调查。”王旭一一承认网帖中所举报的内容,并问记者“我给你钱,你能帮我摆平么?”

副院长被指公车私用。

    王旭强调,自己确实与赵某梅三次开房,两人系朋友关系,开房后只是聊天,什么事都没有做。“目前,绥化市纪委正在调查此事,今年5月就找我了解过情况,我都如实交代了。现在调查结果没有出来。”

对于举报人,王旭称自己与他认识,素无恩怨。据王旭猜测,举报人背后应该“另有他人”,自己在法院分管民事庭工作,可能工作上得罪了人,遭人跟踪拍摄。

    兰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8月9日向澎湃新闻证实,县法院副院长王旭确被举报,目前绥化市纪委正在介入调查,结果尚未出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绥化市纪委相关科室,但电话均无人接听。




发表于 2016-8-10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裆培养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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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0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熄火拉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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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2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玷污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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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4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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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7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世道翻变了,如果不乱搞男女关系,估计也当不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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