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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政府“不作为”时,普通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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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0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般来说,如今的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公仆” 组成,肯定不会有 “不作为” 的时候。但是,万事皆有可能,偶尔也会有工作 “疏忽”,此时,就很容易被人看做是 “不作为”。在目前的体制内,如果真的要是出现了政府 “不作为”,身为普通人又该怎么办呢?

       这的确是个问题。从理论上说,普通人可以直接找政府的上级部门,也可以找纪委或者党务部门投诉,甚至如今也能够通过司法方式来 “强迫” 政府有所作为。可惜的是,理论很美丽,现实却很骨感。

       比如说 “四川一村民因送 ‘不作为’ 锦旗被刑拘?警方:涉非法游行示威” ,就很是让人感慨。尽管这个被刑拘的理由是涉嫌非法游行示威。

       说实话,在闲言毛看来,警方的做法是合理也合法的。毕竟,如今的法律规定,游行示威宪法规定是可以的,但是有条件。就是说,任何游行示威都必须征得当地警方的同意。对与游行示威有关的时间、地点、诉求内容等都要明确,警方一方面会审核,另一方面也会提供必要的保护。而这几位村民的做法,没有申请也没有得到警方的批准,自然是涉嫌非法,主要人员就应该得到处罚。

       好吧,闲言毛想说的是,对为首的村民进行刑拘之后啦?政府部门的 “不作为” 问题又如何得到解决呢?从该新闻可以看到,为了让四川绵阳三台县环保局和百顷镇政府解决,这几位村民所在的黄龙村百顷水库的污染问题,村民们的确是想尽了办法。

       首先,这几位村民是多次向镇里、县里反映污染情况,政府部门也多次说整改,但一直没落实。

       其次,这几位村民与政府打起了行政官司。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今年以来,冯勇军(被刑拘的村民)已和三台县政府打过两场行政诉讼官司,赢了一场、被驳回一次。官司主要围绕百顷镇政府对百顷水库的承包合同、承包费用及资金流向的信息公开,以及水资源使用费(2008-2011年)具体数据及资金详细流向信息公开的问题。

       最后,百倾水库的污染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而给政府部门送锦旗是村民们穷尽了投诉和司法手段之后,没有办法的办法。给三台县环保局和百倾镇政府送 “不作为” 的锦旗,是有点 “打政府机构脸” 的无奈之举。很显然,这几位村民如此的 “行为艺术”,无非就是想借此造成舆论的压力,从而让政府机构的上级部门出面,来让权力发挥作用,倒逼着百倾水库的污染问题得到解决。

       可惜的是,这样的 “行为艺术” 是非法的,是涉嫌非法游行示威。而如果这样做也没有效果的话,面对着百倾水库的污染,“村里外包养鱼的百顷水库,因为养殖户经常拉着鸡、鸭等粪便往水库倒,弄得水库周围臭气熏天,村里的井水也被检测出大肠杆菌超标”,村民们要么承受污染的结果,要么背井离乡去 “打工”。

       当然了,在闲言毛看来,当地村民还有一个办法,就是直接行动起来,用自己的 “方法” 来解决影响当地环境的百倾水库养殖污染。比如说,利用人多势众直接去 “驱赶” 养殖的承包户;利用当地的优势,掐断水库养殖的电力供应;或者说直接堵路,禁止养殖户的出行;或者说偷偷摸摸的搞些破坏;或者说,公开对水库养殖承包户宣讲,要收回承包权。等等,这些的 “合情” 但是不 “合法合理” 的方法,都能达到村民们 “处理解决” 水库污染的目的。只是,这些办法的代价非常的大,甚至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事件。

       如今的时代里,面对政府机构的 “不作为”,村民们的办法的确是非常的有限。当然了,政府的 “不作为”,未必就是村民们认为的 “不作为”,也许在政府机构看来,存在着很多 “困难”。也许这水库养殖的污染没有村民们说的那么严重,要是环保监测的话,都是合乎标准的。或者说政府机构已经 “处罚” 了涉事承包者。还有可能就是污染的制造者正在逐步引进设备,正逐步处理污染。

       不知道是哪一种情况,反正,在政府机构与村民们沟通不畅的情况下,产生了 “误解”。

       实际上,就是不产生 “误解”,估计当地村民在投诉和司法方式之后,要想合理合法的解决,也真的没有更好的办法。而村民们要是实施那些 “合情不合法” 的措施,不是矛盾升级两败俱伤,就是盲目的群体性冲动,破坏了 “规则” 和当地的正常秩序。而这样的后果,也同样不是所有人愿意看到的。

       扯半响,闲言毛没有想出来,当地村民面对政府机构的 “不作为”,还能有啥解决办法。也许,这正是如今各类恶性事件频发,尤其是群体性事件不断出现的原因所在吧。于是,如何将权力关在笼子里?究竟谁来关?这的确是个问题。   
(闲言)



发表于 2016-8-20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宁夏公交纵火马永平被判处死刑!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上诉,体现了司法程序公正!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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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0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文好巧妙。顶赞!作文《论一言不发》支持楼主。
论一言不发
如果在职管理人员,该作出表态--制止甲对乙的侵害,而一言不发。记做“言论自由”的话。则乙不能说他一言不发有错。于是,即便通过了合法手续,允许你在有限的时间、地点、人数、担保不出格的情况下,表示自己的意愿(发言也好,游行也好,向上级提意见也好)。都不会生效的。

刑法格言“无作为则无犯罪”定为犯罪构成的意义。
如果以作为,为义务存在的前提。不作为就是犯罪。此时的不作为,就是已经作出了【该作为而没有作为】的为——犯罪的为。也叫【尸位素餐】的犯罪。

这种不作为犯罪,一旦形成一个互相包庇的群。虽然,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

因为,刑法上没有直接规定【一言不发】有罪。即“法无规定不为罪”。这样上诉是无效的。因为这个“群”,不是《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不是《刑法》其他不作为罪,所以牢不可破。

不作为“群”,最怕不公开的,用不作为反对不作为,他们也怕不讲法,也怕不讲理,也怕落单。一天有事,你没有看见,没有听说,随他糟了天谴。你就无形中像啊Q一样暗自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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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0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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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0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好象记得曾几何时,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集会,结社和游行的基本权利!不晓得所谓进一步完善冇?我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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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1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定不为罪
小老耳我按说算是孤陋寡闻的人,原以为人家讲送锦旗有罪就是有罪的,翻开360图片一看,有送锦旗称颂的人数远多于八九个的,不算游行。是不是只喜欢表扬不喜欢批评?
送锦旗标明不作为的,也是很多。也没有用涉嫌示威游行拘留。唯独四川为养鱼承包户坏了水源,影响多数人生活,提不进意见,以赠送【处置污染不作为】锦旗一事,而拘留代表受害方的多数人冯勇军。并以刑法第八十条为由,真是滑稽。
刑法第八十条是指,正在犯罪;有人举报正在犯罪;犯罪潜逃;等情况下先行拘留。没有注明送锦旗是犯罪。
我国刑法,是“无规定不为罪”,“无作为则无犯罪”,
既然送锦旗在《刑法》无规定是罪,送锦旗的冯勇军又不是正在犯罪,凭什么要拘留呢?
360图片
http://image.so.com/i?src=360pic_normal&q=%E4%B8%8D%E4%BD%9C%E4%B8%BA%E9%94%A6%E6%97%97%20360%E5%9B%BE
海南省港航管局;海南文昌村民中心;海南警局;户县石井政府;平顶山市;布吉四大社区;
成都警方;湖南涟源法院;河南公安局;甘肃临洮县拆迁;广州城管;沈阳工商;兰州电信;
东海县清湖镇;深圳街道办;深圳宝安区教育局;….太多举例。
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怎么换成了代表少数养鱼承包人了呢?
是不是少数的做法合理呢?把鸡屎鸭屎喂鱼引起水源水质变坏造成他人的饮用水安全且不说,单就鸡屎鸭屎喂鱼,人家买了这种鱼吃,营养就好吗?
依据网页
消息
【冯勇军之妻谢华白说,黄龙村的污染问题主要是村里外包养鱼的百顷水库,因为养殖户经常拉着鸡、鸭等粪便往水库倒,弄得水库周围臭气熏天,村里的井水也被检测出大肠杆菌超标。
冯福昌的妻子说,她家住在水库附近,养殖户除了往水库里倾倒粪便外,还在她家水井附近堆放粪便,导致井水没法使用。
谢华白、冯继昌等村民说,他们多次向镇里、县里反映污染情况,政府部门也多次说整改,但一直没落实,于是,冯勇军就制了两面“不作为”锦旗。】
说明该水库养鱼的承包人,没有把鸡屎鸭屎做EM发酵处理。这样的病菌性病症很多。同时鸡鸭食料添加的抗生素再次叠加给鱼吃。养出来的鱼又上餐桌。
由于消费市场对肉类的需求越来越大,因此需要采取工业化集中养殖模式。但高密度养殖,疾病很容易传播。要么使用预防性药物,避免动物生病;要么等动物病了再用药物治疗和控制。
抗生素的滥用,包括在养殖业中的滥用都会导致我们在生病的时候,感染的细菌是久经考验过的,它们不再对抗生素敏感了,养殖的鸡鸭鱼,并没有经过严格遵守停药期的规定,就上市进入餐桌,衍生的细菌耐药性问题还会危害人的健康。
201537,在广东代表团的分组审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钟南山表示,被抗生素污染的非水源地水体通过生态循环仍有导致人体细菌耐药性增大的可能。
四川三台县公安局不去管理水库周边发臭,不去管有没有污染,也不申辩养鱼没有污染,却用涉嫌“犯罪”一词拘留冯勇军。令人费解。
保护一小部分人的利益逞霸一方而侵害多数人的生活必须的权利其实是一种腐败现象,保护多数人的非法所得而侵害少数人的应得利益其实也是一种腐败现象。不作为就是这两种腐败现象的特色。
上一个跟帖里错打一个字,遭打成了糟字,另外末了一句你字解释一下,不是指楼主的,是指送不作为锦旗的遭到拘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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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7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听信老百姓的一面之词,新闻报道是否属实,有待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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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7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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