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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交警发布《文明创建交通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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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4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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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全县干群都在积极参与创建全省文明城市,不断提高宿松品味。要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离不开您的参与和支持。摒弃交通陋习,倡导文明交通,需要您做到:
  1、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守法出行。
  2、人车分流,各行其道。非机动车和行人不得在机动车道上穿行,更不得争道抢行。这样既不文明,更不安全。
  3、机动车要礼让斑马线,主动为老人、孩童和学生让行。
  4、遵守车辆停放规定,将车辆有序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或停车场。严禁逆向停放,严禁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或盲道停放。在允许停放车辆的路段,车辆停放要做到车头车尾同一方向,整齐美观。
  5、行人和非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切勿闯红灯。
  6、头盔夏天遮阳,冬天保暖,春秋挡灰尘,四季保安全。驾乘摩托车,请戴好安全头盔。
  7、城区主次干道,严禁车辆长时间停放,对 “僵尸” 车辆,交警部门将实施拖移。
  8、街道沿线修理厂、洗车行不得占道作业;门前车辆停放不得挤占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
  9、街道沿线单位和商户,要对门前实行 “三包”。管好门前车辆停放秩序,严禁车辆乱停乱放,杂乱无章,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10、严禁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影响道路安全畅通。
  对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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