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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因感情问题欲跳河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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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5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1日晚上11时许,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两位民警像往常一样,驾车赶往105国道与湖北黄梅县交界处开展夜间治安巡逻,在途经县城一天门大桥时,其中一位民警透过车窗,发现一名少女独自行走在大桥上,脚步缓慢,还伴有哭泣声。凭着职业敏感性,他招呼同事即停车观察。这时,少女从新桥上径直步走到旁边老桥正中间,然后俯身趴在栏杆上,并将随身手机扔进河里,准备跳河。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两位民警迅速跳下警车,飞快地赶到少女身旁,将其拽住。
        “你咋这么傻,有什么想不开的事,有什么困难向我们讲,我们会全力帮助你的。” 起初,不管民警怎么询问,女孩就是一言不发,也不配合民警的救助。为挽救女孩,民警们蹲在女孩的身旁,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安抚和教育。经过长达一个小时的劝导,女孩终于打消了轻生念头,并向民警道出了轻生的原因。原来,女孩名叫洪某,18岁,本地人,因感情问题产生轻生念头。随后,民警驱车将女孩送到家中。一起自杀事件得到成功阻止。





发表于 2016-8-26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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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6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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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6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珍爱生命!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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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6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珍爱生命!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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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6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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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7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因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丫头振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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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7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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