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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巡视组举报我县房产局办案“打太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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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0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委巡视组领导:
      我们是宿松一城(睦邻嘉苑)小区业主,我们曾多次向房产我县房产局、公安局投诉我小区 “霸王” 物业公司收钱不干事,乱收管理费,停水、停电、摘电表,甚至打人的恶劣行径,而我县房产局、派出所一直敷衍塞责,踢皮球,百姓毫无安全和幸福感。我小区目前存在情况如下。
      一、物业公司进驻不合法。
      此物业公司入驻本小区管理未经业主大会通过,也未公示,绝大多数业主并不知情,更未招标。程序根本不合法。
      二、物业公司收钱不干事。
      小区1000来户,年户均缴费700多元,小区两个大门一共就三个60多岁的老头子象征性地做门卫,形同虚设,日夜外来人员可以随意进出,小区遭偷盗严重,我们感受到的是物业公司除了扫除一下垃圾和收取物业费之外,毫无其他存在的意义,名为收物业管理费,实为收 “保护费”。
      三、强行提搞物业费收费标准和公摊电费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提高要经过占小区半数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后业委会方可签字同意提标,且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要遵循与其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本小区提高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无一人签字表示同意,强行将公摊电费较去年翻了一番。
      四、非法停水停电,甚至打人。
      有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不满意或反对物业费强行提标而缓交或拒交物业费后,物业公司则停水、停电,甚至打人,现在发展到摘水表了。此类现象至今时有发生,搞的鸡犬不宁。
      对于物业公司乱收问题,业主无数次向房产局投诉,而房产局说不归他们管,说是由物价局管,而物价局说是由房产局管;对物业公司强行摘业主水表,破坏民用设施的问题,房产局也说不归他们管,找公安,公安也说不归他们管,无数次报警也无济于事。
      巡视组领导,房产局作行业管理部门对此案件中物业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没有监管责任吗?公安对物业公司摘水表之类的危害社会稳定、破坏民用设施的行为可以不管吗?请问到底谁来管?我们多次写信到书记信箱,书记也只是一个批示了之。我们的诉求是明确此案件该谁管就谁管,并查一查此物业公司背后的 “靠山” 是谁。



发表于 2017-3-13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向巡视组举报我县房产局办案‘打太极’”的回复

      “寒梅”网友:
      您于3月10日在宿松百姓论坛发表《向巡视组举报我县房产局办案“打太极”》的贴文我局已阅办,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物业公司情况。睦邻佳苑小区自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成立业主委员会后,重新聘请万孚物业公司进行物业服务。万孚物业公司因一直亏损,经公示等程序退出服务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又聘请了太湖县阳光物业公司承接管理(经向太湖县房产局查实,阳光物业公司具有物业服务资质,但未向我局备案)。阳光物业公司在经营近一年后也退出睦邻佳苑小区。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业主委员会又聘请现在的金风物业公司承接服务,该公司于2014年7月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5年元月取得物业管理资质,具备三级物业管理资质。
       二、收取物业费情况。经了解,睦邻嘉苑小区原收费标准0.3元/平方/月,收费率只有50%左右,每年收费约30万元。该小区聘请了物业人员16人,每年支付工资27.72万元,加上其它能耗费的支出,每年的收入难以维持物业企业的正常运转。
       三、调增物业费情况。根据安徽省物价局、住建厅《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2015]132号)的文件规定,已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包括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可实行市场调节价。为此,物业公司在征询小区第二届业委会同意的前提下,将调增物业费的相关内容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并征求了意见。在反对业主较少的情况下,小区第二届业委会与金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在以前的基础上将物业服务费调至0.45元/㎡/月。
       四、物业公司服务情况。前期部分业主未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采取了一些过激手段,对部分未缴物业费的住户实施了停电停水。接到举报后,我局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在年度考核是给予了警告处分。按《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加强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人员的服务水平,严格要求各物业公司按物业服务标准向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五、业委会换届情况。为解决睦邻佳苑小区管理的诸多问题,我局多次与属地管理的孚玉镇、大河村商议,决定对上届业主委员会(已到期)进行换届选举。3月11日,睦邻佳苑小区业主大会正式召开,参会的有100多名业主代表,选举出了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7名委员,2名候补委员。新当选的业主委员会人员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希望全体业主支持配合,尽快消化小区亟待解决的问题,共同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小区。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信件的回复,如对回复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局物业办联系,电话:7812628。


宿松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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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0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I}L@$J3(QTUD0QKP3537`)A.png    看这个发帖昵称就是和物业一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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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10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水表被摘还是被盗呢?

水表被摘还是被盗呢?

水表被盗

水表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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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0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多少部门~~真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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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0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扯*****屌蛋,物业公司是自主经营的企业,房产局只能政策指导,没有真正的管理权。都没啰清楚还天天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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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0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县政府不作为,看省巡视组这次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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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1 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一城物业可完全看出宿松黑社会性质猖獗,县委政府部门不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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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1 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黑,一城物业是流氓物业,只晓得拆业主水表,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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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1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县的领导都是走走形式,真腐败,宿松县的那个部门真的为百姓做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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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1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县政府就是一群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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