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电动三(四)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隐患。 3月28日起,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城区开展为期一个月“亮剑”行动,拆除违规加装在三(四)轮车尾部的动力装置和查处违法载人。 行动中交警一、二中队执法人员首先向驾驶人宣传电动三(四)轮车加装动力装置和违法载人的危害性,敦促车主对违规加装的动力装置自行拆除;不能自行拆除的,一律暂扣车辆,统一安排机修人员现场拆除。恢复原状后,返还车辆。并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改装源头的个体业主进行查处。行动中对电动三(四)轮车违规载人的行为发现一起,查纠一起。28日共拆除动力装置8个,查处违法载人60余起。 据电动车业内人士介绍,电动车违规加装动力装置改变了车体的构造,影响了整车的稳定性,尤其是加装在尾部的汽油发电机,油箱、油管裸露在车外,一旦发生碰撞极易起火燃烧,后果不堪设想,安全隐患突出,应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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