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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首例通过微信传播暴恐视频人 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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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5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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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宿松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例行巡查发现,网民蔡某虹在宿松某论坛微信交流群内传播一部暴恐视频。网安大队掌握该情况后,迅速组织民警固定相关电子证据,并开展案件初查。
  经查,2017年3月1日10时许,蔡某虹在一个微信群内看到一部暴恐视频,该视频时长达2分05秒,内容显示一赤裸男子手被反绑,双眼被蒙,遭恐怖分子用斧子砍下四肢,手段极为残忍。蔡某虹出于好奇准备将该视频转发到名为 “醉后娱欢” 的朋友微信群内,后误转发至宿松某论坛交流微信群内,其发现视频转错微信群后撤回,但该视频已过有效撤回时间,已经无法撤回。2017年4月7日,该暴恐视频经安庆市国保支队鉴定为暴恐音视频,宿松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与国保大队立即开展立案侦查。案发时,违法行为人蔡某虹正在海南省务工。调查期间,蔡某虹因在外地,且惧怕被处理,一直回避公安机关调查,后经属地佐坝派出所找其关系人进行法律宣传和思想动员。2017年5月31日,蔡某虹到宿松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其违法事实。网安大队民警在其手机勘验和检查中未发现其他暴恐音视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对传播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暴恐音视频违法行为人蔡某虹处三日拘留。目前,已送往宿松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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