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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女孩被出租到外地盗窃 父母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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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2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5日,据报道了“安徽蚌埠法院公开宣判剥夺一父母的监护权”的新闻,其中提到,湖南道县一对夫妻将亲生女儿妞妞以5万元一年的价格出租给盗窃团伙作扒手。据蚌埠蚌山区法院的判决书,法院认定妞妞“长期在外,居无定所,长期从事盗窃行为”,其父母明知妞妞被带着从事“盗窃而持默认或放任态度”,剥夺妞妞父母的监护资格,指定妞妞的爷爷奶奶为监护人。

“她是我妈妈。”

在蚌埠公安局禹会分局的问询室里,8岁的妞妞不安地看着身边的何展莲。然而,警方DNA比对结果显示,何展莲与妞妞并无血缘关系。

据6月5日报道,警方后来得知,老家湖南道县的妞妞,在她6岁时,便被父母以5万元/年的价格出租,何展莲便是承租人之一。据了解,在何展莲的带领下,妞妞辗转安徽、河南等地,冒充何展莲的孩子行骗、行窃,直到去年6月被安徽蚌埠警方解救。

因长时间没有接触正常社会,在被送到蚌埠救助管理站时,妞妞一度精神崩溃。2017年6月2日,经救助站申请,安徽蚌埠蚌山区人民法院裁决,剥夺妞妞亲生父母的监护权。

至此,我国首例由民政机构提起的异地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落下帷幕。

“老成”的小扒手

大人入店咨询打掩护

小女孩进休息室行窃

蚌埠警方最初注意到妞妞,是在2016年6月20日。当天,蚌埠市丰源大药房兴中路店发生了一起盗窃案。

2017年6月10日,涉事药店的刘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6年6月20日下午5时许,“小孩偷走了3000多元现金。”

她回忆,事发时店里还有另外两名员工和一位顾客,“三个中年妇女带着小女孩进来了,他们分别咨询不同的药,就这样闲聊了大概有10分钟。”

“当时没感觉有啥异常,6点过,员工去买晚饭,才发现钱被偷了。”该工作人员说,他们随即查看店内的监控,“就是那三个中年妇女给她打的掩护,小女孩潜入到员工休息室当中,把钱拿走了。”

刘姓工作人员说,小女孩足足在休息室呆了三分钟,“小姑娘真专业,只拿大钱,小钱留下。”

蚌埠公安禹会分局重案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警方接到报案后查看其他监控发现当时药店门口有一辆轿车接应他们,查了车牌号发现这是上海一家租车公司的车辆。通过联系租车公司追踪GPS信号,警方一路追到河南郑州,蹲守在酒店门口,将三位妇女、司机及小女孩一并抓获。

随后,刘姓工作人员被警方请去指认嫌疑人,“小孩子见到我时相当镇定,看起来很老成,一句话也不说。”这是她对妞妞的第一印象。

她不知道的是,这是这位年仅8岁的妞妞过去一年多时间里时常要面对的场景。

被“出租”的小女孩

父母不监管、无学可上

常年随孕妇“妈妈”外出作案

为方便行窃和逃避相关部门的打击,在被出租的两年间,妞妞喊其中一个人“妈妈”,蚌埠警方告诉记者,带领妞妞的三位妇女都是孕妇,被妞妞喊为妈妈的何展莲,经DNA比对,“她与妞妞并无血缘关系。”

“孕妇携幼童作案”的犯罪模式在这些人的老家——湖南道县长期存在并已成规模。”办理此案的民警告诉记者。

这些人利用“孕妇和儿童属弱势群体,不易被人重视和提防”的特点进行犯罪,警方介绍,这种模式犯罪成本很低,“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孕妇和儿童在被抓获后不能被采取强制措施,即使判刑一般也都适用缓刑或是监外服刑。”

根据对嫌疑人、妞妞亲生父母的讯问以及从妞妞老家湖南道县了解到的情况,警方发现,妞妞是被亲生父母“出租”给何展莲的。

随后,为了让妞妞尽快恢复正常并回归社会,在被解救后,蚌埠市救助管理站收留了她。同时,为了保障妞妞能够健康成长,在她恢复正常后,救助站向蚌埠当地法院提交了申请,剥夺妞妞父母的监护权。

▲今年6.1之际,救助站工作人员带妞妞选购儿童节礼物

今年6月2日,蚌埠蚌山区法院审理认定,妞妞的父母长期“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判决书中说:“本案中,妞妞(化名)一直跟随何兆祥、李小艳生活,何兆祥、李小艳作为妞妞的监护人,长期对妞妞不管不问。妞妞在入学适龄年龄,并不让其让学,且由朋友何某将其带出,长期在外,居无定所,长期从事盗窃行为。可视为何兆祥、李小艳明知何某带妞妞盗窃而持默认或放任态度……”

本案救助站一方的代理律师陈妍告诉红星新闻,因为本案是民事案件,在证据方面并不像刑事案件能够做到确实充分。在审判阶段,所有证据均指向“父母在监护责任方面有重大过失”,而不具体证明父母是否有某一特定犯罪,因此妞妞的父母最后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小女孩被解救后

心里状态与婴幼儿相当

目前已开始融入集体

据蚌埠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回忆,去年6月在妞妞刚被送到救助站时,因长期远离父母,跟随陌生人行窃、行骗,妞妞的心理出现了严重退化,救助站心理咨询师陈雯雯告诉记者,经评测,妞妞的心理状态只相当于婴幼儿水平。

同时,妞妞对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产生了严重的阻抗心理。前蚌埠市救助管理站站长门建林向红星新闻回忆,妞妞刚来救助站前一个礼拜都没下床,上厕所什么的都需要专人去抱,吃饭也要喂,“刚开始,包括他在内的工作人员本以为妞妞有残疾,后来才知道,她这么做是为了尽快离开福利院。”

为了使妞妞更多地接触正常社会,2016年9月,妞妞被救助站送往怀远县的一所小学就读。陈雯雯介绍,刚到学校时,妞妞不与同学接近,还经常偷同学的东西。

“如果孩子继续留在父母身边,(孩子)就彻底毁了。”门建林说,这是他16年救助站工作生涯中中第一次向法院提出撤销父母的监护权。

“子女不是父母的私产,而是整个社会的财富。”门建林对妞妞父母的所作所为很痛心,“作为社会救助组织,我们一定要保护她,所以申请取消其父母的监护权。”

经过几个月的集体生活,妞妞逐步恢复正常,开始融入集体。今年3月,门建林从管理站站长的岗位上离职,这也是他在离职前过问的最后一件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事情。他表示,未来还会关注妞妞的成长,“她最近很不错,期中考试考了双百。”

最新进展

小女孩回到老家爷爷身边

当地严查此类案件

6月2日,在法院判决后,妞妞当晚便跟随爷爷回到了湖南道县大莲塘村的老家。

6月9日联系到陈雯雯时,她正和蚌埠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赶往妞妞老家,“过一周了,我们去做一个回访,另外也和当地民政部门交接一下。”她表示,救助站已和当地沟通过,为妞妞安排了学校,“下周二就可以入学。”

▲救助站工作人员回访

她后来给记者发来一段视频,视频展示了一行人带着零食、玩具赶往爷爷何忠吉的家中。妞妞的状态看起来很不错,脸上挂着微笑,不时围到爷爷和工作人员身边。

村委会主任何发起告诉记者,当地严查此类案件,避免悲剧再次发生。“这是当前的头等大事,现在孕妇再声称去外地打工,我们都是核实一个放行一个。”

门建林认为,救助站虽然从保护妞妞的角度请求法院剥夺了父母的监护权,但并不是说要将父母从此隔离在小孩子的生活之外。“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警示父母、教育父母,告诉他们之前对小孩子的监护有问题,是希望把他们‘拉回来’而不是‘推出去’。”门建林说,这一点在判决书上也有体现,妞妞案子的判决书上规定,一年之后父母可以申请恢复监护权,但是否恢复,取决于未来一年中父母的表现,也需要法院来评估,“我本人是非常乐见妞妞的父母改过自新的。”

据了解,6月2日法院判决时,妞妞的父母并未出席。妞妞回家后,他们也始终没有看望过妞妞。妞妞的爷爷何忠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后会让妞妞好好读书,对于儿子儿媳之前的所做所为,何忠吉说“以前肯定是做错了”。

▲救助站工作人员回访时与妞妞及其爷爷合影

何忠吉参与了6月2日的宣判,并和救助站那边办理了交接手续,但他表示其实自己并没有搞懂监护权的变更意味着什么。

监护权给我跟给他爹还不是一样,抚养费也一直是他爹掏。(文中妞妞为化名)

来源:红星新闻




发表于 2017-6-13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担心孩子习惯了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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