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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墨写的谎言》一文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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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于疏忽,我对省政府《通知》所言:“我省人均降水量不足全国人均降水量的二分之一” 一语,误理解为年降水量。根据计算,此语是正确的。据此,我就对此在误解的基础上发表的帖子,表示歉意,并表示道歉。但这仅限于慨念上的道歉。因为:
       1、在 “年降水量” 与 “人均降水量” 这两个慨念上,逻辑上没有错误,但 “人均降水量” 这一慨念没有实际意义。因为:其将近百分之四十的有极少数人口的区域包含在内,所以,其数据反映的意义,并不显示我国供水的真实情况。据此,人们可以看出:《通知》故意援用一个没有实际意义数据,企图证明我省供水紧张,因而实行阶梯水价有 “必要性”。由此可见,出文者的城府之深。
       2、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早已宣布实行市场经济政策。什么是 “市场经济”?毋庸置疑,狭义讲,那就是在公平原则下,由供需关系决定价格。就我省而言,显然,政府以一个没有实际意义数据,推论出一个虚假理由,并以此为国有企业获得超额利润而发具有行政权威的文。而就宿松而言,大旱年份极少,水灾倒是不乏。如此,人们不得不认为:此为官商勾结的结晶。
       3、记得在世界石油危机时,美国石油大亨趁机发财,就市场经济而言,这无可厚非,但美国政府对其课以重税(大亨仍发财)。这体现出公权为民的理念。而我们造反起义之初,现在治国理政之时,所标榜的口号,不知省政府的官员还记得否?而 “不忘初衷”,是党中央时常提醒人们的警语。人们要问:大人听否?信否?践行否?
     (是否故伎重演?是否畏而生惧?我的主。)




发表于 2017-6-14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水电煤油 柴盐酱醋,你让市场经济? 真推入市场了,估计价格翻几番都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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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4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省物价局 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该通知的正文第251字到第310字这样描述:“我省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省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而且水资源分布不均,一些城市缺水问题非常突出。”
       请直接连接安徽物价局网页
****
炮手老江同志:
安徽此文件,既没有说“年降水量”,也没有说“人均降水量”。
于是就不好讨论“年降水量”和“人均降水量”两个句子的概念、逻辑、实际意义。
依据安徽物价局文件“我省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省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
比对安徽境内的淮河水系、安徽境内的长江水系、安徽境内的钱塘水系,极不相称。
而炮手老江先生说“根据计算,此语是正确的”。
我看还是没有计算清楚。
****
为了证明是不是计算正确,我们可以从安徽,河南两个省的人口数,水系,和国家制定的生活用水量,进行比较。
比对人口
安徽有多少人?安徽市民有多少人?
安徽人口数量(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 59500468人(约5950.05万人)
男性, 30245513人
女性, 29254955人
据中安在线、江淮晨报报道,3月15日,省统计局发布《2016年安徽省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201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6195.5万人,
而,河南2016年9532.4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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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对水系
河南水系那里是黄河流域,河南横跨黄河、淮河、海河、长江四大水系,境内1500多条河流纵横交织,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493条。黄河横贯中部,境内干流711公里,流域面积3.62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面积的1/5。省境中南部的淮河,支流众多,水量丰沛,干流长340公里,流域面积8.8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面积的1/2。北部的卫河、漳河流入海河。西南部的丹江、湍河、唐白河注入汉水。
****
比对居民生活用水量
2002年国家制定的居民生活用水量,
安徽120~180, (L/人·d),
同等的只有八个省直辖市。
而河南只有85~140 (L/人·d),
从国家制定标准看,并不是考虑居民能不能具有支付用水费用能力,说不定考虑的是人均水资源。假设是考虑人均水资源,那么,全国竟然有20个省直辖市的居民,生活用水量低于安徽。
仅仅高于安徽居民生活用水量的,只有两广海南这三个省,
可见安徽物价局文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这一句是相当滑稽的。
安徽物价局,到底是计算不正确,还是什么,就不知道了。(我认为我不需要知道,评述从略)。
****
我不知道安徽居民人均生活用水,与人均水资源,是怎样测算的。是不是像安徽物价局讲的那样 “我省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省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
我从中安在线2015年6月19日报道知道:
[6月28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据铜陵、马鞍山、六安、池州、滁州、芜湖、合肥市民政局报告:6月26日以来,上述地区遭强降雨袭击,截至28日13时初步统计,受灾人口94.6万人,紧急转移安置460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5.9千公顷,倒塌房屋461间,严重损坏房屋400间,一般损坏房屋1806间,直接经济损失4.5亿元。其中金寨县因灾失踪6人。
说明安徽不只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省份,还是水患很大的重灾省份。(天时地利如此自相矛盾)
有水不开发利用,一个报道说水灾严重,一个文件说水资源成了问题,人为地自相矛盾。简直像小孩玩打几许“哇..哇..哇……”。身为安徽人,认为有这种说辞,不无有点羞丑迹象。
****
附录国家标准[GB/T 50331-2002]3.0.1于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GB/T 50331-2002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3 用水量标准
3.0.1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表3.0.1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地域分区, 日用水量(L/人·d), 适用范围
一, 80~135,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
二, 85~140,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
三, 120~180, 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
四, 150~220, 广西、广东、海南
五, 100~140,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六, 75~125, 新疆、西藏、青海
注:1表中所列日用水量是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的标准值。在核定城市居民用水量时,各地应在标准值区间内直接选定。
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考核不应以日作为考核周期,日用水量指标应作为月度考核周期计算水量指标的基础值。
3指标值中的上限值是根据气温变化和用水高峰月变化参数确定的,一个年度当中对居民用水可分段考核,利用区间值进行调整使用。上限值可作为一个年度当中最高月的指标值。
4家庭用水人口的计算,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管理规则或办法。
5以本标准为指导,各地视本地情况可制定地方标准或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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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4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乎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国家一般都实行价格管理。这是世界国家的通行做法。即使没有如此,国家都以税收调控。原因是:大宗商品的生产者,一般都具有相对垄断性。且这一垄断性,相当一部分是国家给与了具有相对唯一的行政许可。所以,其垄断是公权赋予的具有的特殊经营。因此,公权干预,就有了法理依据········。反之,如果没有公权赋予的行政许可,其垄断局面将不存在,“黄马褂”,你的推测,在短期是可能的;但在长期则是不可能的。
    马克思关于帝国主义是垄断的,垂死的资本主义的说法,我们现在没有看到,今后也不会看到,例如: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美国,其社会科学的文明层度,难道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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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4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一般涉及收费的行文都是公权力产生的产物,经不起推敲,更经不起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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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4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遥先生:“人均占有量”与“人均降水量”,虽为笔误,其含义并无本质区别。显然,君完全赞同本人观点:省政府撰文人为《通知》的发布,编造虚假数据,并以此为“事实”,推论出:实行阶梯水价对于“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对促进节约用水”有“必要性”。而这两个命题,一个缺乏科学推理;一个以冠冕堂皇的借口,掩盖毫无事理的行政许可。可见,撰文人以经过深思熟虑的思考,以似乎完美的论证,推论出:实行阶梯水价有必要性,并据此发文,这一为全省自来水厂广聚财源的“红头文件”。而其数据造假的卑劣行径,已彻底粉碎了这一红头文件的虚假面目。依法行政,是现代文明的主要标志;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然而,这帮老爷竟是如此胆大妄为,面对公众撒谎,却镇定自若,毫不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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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4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生再次以详实的,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揭穿了省政府《通知》数据造假的虚伪性。所以,《通知》在此“我省人均占有量不足全国二分之一”的定论所推论出的:“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节约用水”,显得多么滑稽:“可持续利用”显然是无稽之谈;“节约用水”则是利用冠冕堂皇的标的,掩盖非法收费的企图。
   羞也,《通知!》,休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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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4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关心一下大蒜的价格,这样涉家家户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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