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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庆阳职学校违规办学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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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3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安庆阳职业技术学校严重违规办学的举报
      一、违规转让办学资质.
      该校目前实际办学人为刘志艳。该校没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学校举办权承包给刘志艳个人举办。
但刘志艳在2017年招生简章中声称其收购了该校。若真收购了该校,请相关部门及其本人出示相关转让手续。否则相关部门应严厉查处违规转让办学资质的行为。
      二、该校2017年未经备案擅自发布虚假招生简章。
      1、其宣传的招生专业与实际审批的专业严重不符。
      2、招生简章中未公示其收费项目及标准。目的是待学生进校后,诱骗学生到其在合肥注册的 “谛卫艺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参加艺术培训,高额收取学生的培训费,一般为2至4万元。
      三、学校现悬挂的校名为 “安庆阳光学校”,与审批的 “安庆阳职业技术学校” 校名不符,其目的是诱导家长和学生误认为其是一所普通高中学校。
      四、办学行为不规范:多次在论坛被举报
该校明显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第九章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规定,及违反了第(三款)发布虚假招生简章的的相关规定。请教育及相关部门查处

      关于 “谛卫艺术学校” 严重违规办学的举报
       1、 虚假宣传、没取得任何办学资质。
       “谛卫艺术学校” 在没取得任何办学资质的情况下举办艺术培训及文化课补习严重违反相关法规。
实际上,“谛卫艺术学校” 是通过其举办人刘志艳注册的 “谛卫艺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对外宣传招生违规办学的。
       2、刘志艳租用合肥学院大学生公寓南区内一栋4至5层的房子作为该校的办学场所。
该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教学、食堂、住宿全在一个狭小的封闭空间里。
      刘志艳租用该场所后,进行了过度装修,装修过程并没通过任何审查备案,装修后没进行任何消防验收,存在严重安全消防隐患。学生生命安全没有任何保障。一旦发生火灾之类的安全事故,后果不甚设想。请教育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3、违规高额收取学生各种培训费。
       4、存在偷逃税费的问题。
       其办学场地为:安徽省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158号(大学生公寓南区)




发表于 2017-7-3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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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多了是水,用事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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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3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所谓“阳光高中”严重违规办学的举报
一、违规转让办学资质.
该校目前实际办学人为刘志艳。该校没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学校举办权承包给刘志艳个人举办。
但刘志艳在2017年招生简章中声称其收购了该校。若真收购了该校,请相关部门及其本人出示相关转让手续。否则相关部门应严厉查处违规转让办学资质的行为。
二、该校2017年未经备案擅自发布虚假招生简章。
1、其宣传的招生专业与实际审批的专业严重不符。
2、招生简章中未公示其收费项目及标准。目的是待学生进校后,诱骗学生到其在合肥注册的“谛卫艺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参加艺术培训,高额收取学生的培训费,一般为2至4万元。
三、学校现悬挂的校名为“安庆阳光学校”,与审批的“安庆阳职业技术学校”校名不符,其目的是诱导家长和学生误认为其是一所普通高中学校。
四、办学行为不规范:多资在宿松论坛、宿松百姓论坛被举报
该校明显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第九章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规定,及违反了第(三款)发布虚假招生简章的的相关规定。请教育及相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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