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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与路遥先生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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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6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了路遥先生今日的回帖,已经作了点评,但仅为评判之词,不足以惊醒这个老朽。在此,细作点评:
      其曰:“是不是要调整一下?”
      点评:本帖结构清晰:我女的儿歌所揭露的乱收费现象—省政府师爷如法炮制---大雨揭露了《通知》的虚假性—评论。
      而路遥先生的 “调整”,其实是对大雨场景作了情景设计,没有新意。此可谓画蛇添足。
      其曰:“虽然忙着下通知,他们如何能多收费?”
      点评:《通知》前几年就已下,“忙”字何由而生?收费并非师爷们,这显然是个伪命题。阶梯水价与《通知》明显具有因果关系,而其故意来刁辩,居心何在?
      其曰:“没有耳光和官威什么事”
      点评:既挨了耳光|(《通知》的虚假被揭露,犹如一记耳光),官威何存?“没有什么事”,只谓脸皮厚。可笑!
      其曰:“单说钞票,也与多收费不搭腔”
      点评:“多收费”,收的啥子?本来,“费”,即钞票,这再清楚不过了。看来,这老朽昏了。
      至于其为三同僚的辩解,仅为重复其意。鄙人已作了点评,不再复述。
      最后,其问:鄙人帖子意何在?我答:抨击师爷瞎扯淡!



发表于 2017-7-7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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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7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处处自以为是为中心,失去很多有识之网友,已成孤家王朝众矢之的寡人。试想,谁敢与你交流扯淡!从你很多帖文看,都是主观臆断,完全凭自己的想象作判断。你想什么就是什么,不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判断。盲目的判断事件的对错或走向取决于对当事方背景的意识。请看,还有几人跟帖?谁不与你同流,谁就一副“良民”相'',“说明你笨…你难过去吧!”“自称“泾渭分明”,我看你是黑潭臭水一汪。”又指责人家是钻进来,"什么老朽","杇也"等不雅言词及称呼,"老朽"应是老者谦虚的自称,不是他人对其的称呼,否则就是无大人教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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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8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乌烟瘴气又见《扯淡》
其曰:“虽然忙着下通知,他们如何能多收费?
点评:《通知》前几年就已下,“忙”字何由而生?收费并非师爷们,这显然是个伪命题。阶梯水价与《通知》明显具有因果关系,而其故意来刁辩,居心何在?
炮手先生:
不回答吧,对不起你的 “扯淡”。
回答吧,有点儿“小儿科”不值一说。
这里解答三个词,一定不合你的口味,虽然解答词,没有必要回答你,但是,解答词,不会有损正直人士,对宿松杂谈的兴趣。
1、“忙”字何由而生;
2、大雨场景的调整;
3、钞票,与多收费不搭腔。
**********
一、“忙”字何由而生
我不过是,对你所钟爱的原词“师爷们也如儿歌所描绘的场景如同像是。”有些误解。
世上人都不知那个奇怪的句型‘……如……如同像是’。
你的, “老师忙着去开会,商量如何多收费。”
我就依照你的“……忙着……,……收费”。聘请了个判官,附加了一个形式,“虽然……如何……”。
于是就有“虽然忙着下通知,他们如何能多收费?”
这个“忙”,为了适合先生你作品的原意,不是想调整一下吗?
你作品格式‘……如…….如同像是’
“……忙着……,……收费”。 你能用,没有“居心何在?”。
同样使用你作品格式‘……如……如同像是’
“……忙着……,……收费”。调整用,就有“居心何在?”。
费事不?
说一句话是有前提的
你有一个相当不错的辩词“《通知》前几年就已下,“忙”字何由而生?”
不过说一句话是有前提的。
如果承认了“师爷们也如儿歌所描绘的场景如同像是。”
也承认了“在我小女读书的时候,她曾唱过在其同学们流传的儿歌,”
就应该知道,你小女读书的时候,也已经已经有几年了?
有一个叫江礼平的自称身份证:340826194910010050。不知道是不是你的弟兄,
这位老者也有68岁了。年龄比你相差多少,不能肯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你小女儿唱儿歌的时候,最少不晚与2014年6月省物价局下通知以后。
既然要结合你作品中,你心爱的句子“师爷们也如儿歌所描绘的场景如同像是。”
师爷们也……。你说,没有“居心何在?”。
师爷们也……。别人说,就有“居心何在?”
费事不?
准确的解答:很显然,你有何居心,调整就有何居心。不同的是更适合你作品原意。
**********
二、大雨场景的调整
你对2017年7月3日以前的一场雨,就说整个安徽不缺水。
2017年7月的下雨,怎么证明2014年不缺水呢?
2017年7月的“我们地区又暴雨绵绵”怎么证明“这倾盆大雨淋到省政府……的老爷头上”。敢情省政府老爷,就在“我们地区淋着暴雨绵绵”吗?移花接木,张冠李戴,以点概全,逻辑混乱。
不画蛇添足调一下普遍场景,说不通宿松的大雨淋到合肥省政府去。
不画蛇添足调一下雨季场景,说不通降水规律。
**********
三、钞票,与多收费不搭腔
①自己打自己耳刮子
在你看来,多收费,就是你作品心爱的句子“师爷们也如儿歌所描绘的场景如同像是。”里的师爷,可以多收费了。
这一篇又说“收费并非师爷们,”
是呀!
宿松水费没有收起来交给师爷。
费是消费钱财的意思,宿松供水成本,消费转移到居民用户使用水消费,总消费在成本上,怎么会交给“师爷”呢?
怎么会有鬼使神差,心血来潮的“师爷们也如儿歌所描绘的场景如同像是”呢?
这一篇又说“收费并非师爷们”,用你的话,“一记响亮的耳光”,不正好打在你的话“师爷们也如儿歌所描绘的场景如同像是”上吗?
②对照一下你三句话
“还是钞票好,颜面算个撒啥!”
“商量如何多收费。”
“本来,‘费’,即钞票,这再清楚不过了。”
③费怎么就是钞票呢?
收费,结算到成本的消耗上。是对已经消耗成本的交易结算。
而钞票,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不是对已经消耗的成本结算。
钞票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充作为交易凭证。
钞票,是一种广义的财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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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8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论“老朽昏”
宿松杂谈《悼亡友》2016-11-6炮手老江:我是一个蒙冤者。承办法官有徇私舞弊的渎职情形。申诉已经重庆三级法院,两级检察院,直至最高法,最高检。目前举报材料已由国家信访局再次移送最高法。两月余,未有回音。
评》又过了半年多,再也没有听说最高法“如何处置”,
************
天涯论坛《哦,北京人》2016-11-01炮手老江:我也是司法不公的受害者:现有的法律文书足以证明,承办法官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情形;我也数次申诉,举报于最高法,最高检。而受诉官员均以“推,转”拒绝受理。
我女儿提示我:上访没有望,请父不再来。
天涯论坛《一起彻头彻尾的行政枉法裁判案:请看重庆司法局》2017-05-21林育钧局长涉嫌行政枉法裁判,要求以渎职犯罪追究其责任。而重庆一检既不回复
杨石夏鉴定费8000元,出庭费800元。
评》作者没有诉求。
又过了一个半月,在那边骂完了林大人,骂渝一检老爷,还当说是,没有支持你要处置他们的下属,天涯论坛记载从2013年起。该你骂。
但是,我们宿松网民该没有惹你,只是提醒你,
论点成立与否,论据至关重要。
主张是否科学、准确地揭示出了事物的本质。
你何必对你提醒的说“老朽昏”呢?
************
寒山:世间有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治乎?
拾得:只要忍他、让他、避他、由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
你如果不从实际出发,
以为抓住了中心,其实那是人家,掉下的一根毫毛;
以为打中了要害,其实只是踩住一点阴影。
阴影岂是踩住得了的?搭落进阴影里,被阴影覆盖。
如果你认为简约就是简单,
如果你认为华而虽实不是下里巴人所需的,
如果你始终坚持你对的也对,错的也对。且坚持骂骂咧咧。
我想,“再待几年,你且看他”,就是另一回事了。
你将继续像寒山发问:
世间有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治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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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8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玩弄字眼。我没有必要和你同玩这文字游戏。因为我觉得如此甚是无聊。但也看出先生已黔驴技穷。我们讨论的是时政,是一个社会科学的问题。所以,所援用的事实,是一个人所共知的事实,没有必要如诉讼之严谨,对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结果交代得清晰无疑。而你恰恰是在钻这个空子。说你刁辩,没有冤枉你。
   你所说的江礼平,山人是也。山人乃草民一个,仅初中毕业。然,社会大学教我,才敢与你这墨斗叫板。如前所言,你这墨斗虽满腹经纶,却不经山人笔锋一指。何故?山人告诉你:学问是用来针对问题的;而不是用来显摆的。而其中的辩证之法,是其精髓。切记,切记!

点评

墨斗仅一木工工具名词,不能作形容词语用。  发表于 2017-7-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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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9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到的东西,是用来解决问题的,如果换一个别人说的,我相信!
而你说,不把学到的东西用来显摆,你做到了吗?没有。所以我不相信。
别人显摆,总有识货的,摆出来,也有点意思。而你显摆就不一样了。
比如你2017年6月25日,你给宿松人爱人民币 先生的回复里的洋码子:
youcongobarktoyouerhom,askyouermarther.
你心想用洋码子骂人一句,因为不符合外文格式,连《在线翻译》都不识别,只你自己享受了,
老夫询问你一下,你说,“至于英语,45年前,学了半学期,今班门弄斧,笑话了。”
只学了半年英语,学了半年英语就用来骂人,一串乱码,羞答答地,张扬你半生不熟的英语成绩。这如果不是显摆,就说明你太淘气了。
就是从这一点显摆,暴露了你不真实,暴露了你学会了撒谎,自以为那么童真,却表现了不是好孩子。
********
老汉我虽然不才,总还知道“三岁看七岁,七岁看一生”的道理。不免对你的小聪明,没有用到正路上感到相当可惜。
你如今也老大不小了,我怎能一贵栗打你三个包呢?我又不是手痒。
人秉天地正气,或许奇人就有奇才。一直期待你火烧牛皮自转弯。
树有十弯九俏,不光是扭犁弯需要投早,孩子也要早期教育。看天涯论坛炮手老江世故,《哦,北京人》,还不如女儿。何也?
就像幼小树苗,自然放任后,长成痴胚一棵树,遇到不幸也会长出奇形怪样。
由此,前世所修,不敢说,后天不争气,也不好说。最起码,少时遇到不幸,是可以断定的。
你说你就是江礼平,这跟说你是炮手老江是一个样的,不会有人怀疑的。
但是,你不是像那个身份证号340826194910010050的江礼平。
还从你洋洋得意显摆的“youcongobarktoyouerhom,askyouermarther.”
和你的解释:“至于英语,45年前,学了半学期,今班门弄斧,笑话了。”
可以分析一下:
宿松县,中学有一段时间是学俄语的,
到1964年改教英语,1966年8月5日《炮打司令部》大字报来了。下半年只发书不上英语课。
66届的,于1967年上半年返回高小闹革命去了,接下来“打倒阎王保护小鬼”,一批傻逼外出串联不干活,从那时候起,就靠老子交的公余粮来供养。
这样1965届初中生,学到了两学期英语,
我国自1966年取消高考,大学停止招生,1972到1976年采用推荐方式收工农兵大学,
1967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联合发出《关于大、中、小学校复课闹革命的通知》。停止教学差不多一年多,所有学校的招生和课程运行均陷于停顿状态,复课也改了,《教学大纲》。
66届的,与1967年11月,再次到初中,仍然只发一学期书不上课,没有读英语机会。
1968年,半夜都起来宣传最高指示,学生搞点什么思想宣传队,那时作兴读书无用论,谁家孩子读书呀!处今以50年了。
1968年9月2日,发出号召,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除了学生,连宿松闲杂市民都高喊“农村是个广阔天地,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
“临行喝妈一碗酒,浑身是胆雄赳赳”。
那个滑稽的宿松京腔,简直叫《呐喊》。
********
你说“至于英语,45年前,学了半学期,今班门弄斧,笑话了。”1972年初中生怎么就只学了半学期英语呢?该不是1972年,约莫是1967年吧?
所以说你不是身份证号340826194910010050的江礼平,是因为从1949年到1972年已经23岁了,23岁时,才念初一,是多么不现实啊!
从1949年到1967年已经18岁了,18岁时,才念初一,也是多么不现实啊!
你的所谓英语youcongobarktoyouerhom,askyouermarther.
你的显摆,还不够吗?
除了显摆,还要解释成,不必要的撒谎吗?
********
不成器就是不成器!正业不务。
一天说烟草垄断、移动强制消费
一天说城管强行缴称,把秤写成称字。
一天说自来水公司垄断经营。
一天从说西南医院,转向说惠民医院双胞胎流产。
一天说高房价
一天说两高院长在大会上,以油头粉面的光辉形象,振振有词的说道,可否掩饰这太平盛世。
你把粉饰讲成了掩饰,粉饰是加以修饰的表现出来,掩饰是隐藏的显示出来。
一天说县高效吉院长不该,为平帐,退费要求原告将原诉讼费收据交回法院。
你获得最了不起的回报,这也许就是你6#楼说的“精髓”。
——“经历了以调解完诉的诉讼,一半诉讼费退还原告。一百多块退费”。
我的确为你感到高兴。
同时,你错过了渝一检的调解机会,
8000元鉴定打了水漂,
800元出庭打了水漂。
从2013惹不起也惹,许多为你赞叹者竞折腰!
一天说5月29日11点,一城管人骑着120摩托,嘴里幸灾乐祸嚷道:“挤!挤!都不想过……”。
城管辩称,端午小长假, 120的执勤车辆当天未出库。
虽然你没有有力的证据,没有公布幸灾乐祸嚷都不想过的城管人,还是有支持力的。
再后来,
今天要与这个网民商榷,明天要那个商榷,
今天要与这个网民扯淡,明天要那个扯淡,
特别是向银行那个“悔过书”—— <关于《乱象》一文的再次声明>
说:“几大银行已停止贷款发放。如其是因此而为,那我的罪过就大了。”
就把自己的威力讲的太大了,简直不能使人相信。
喝倒彩的正直爷们,一登台,就结束了你的“大放异彩”。
********
从说假话开始,到说大话结束,
我仍然没有鄙视你,仍然在鼓励你
我说
你要张扬,就要像风中的旗帜,猎猎作响!
你要内敛,就要像古玉般珍贵。不吐狂言!
可你呢?左一个老朽,右一个老朽昏,你是左一个与扯淡,右一个与扯淡,出尽了力气,讨不到一瓢干糟。
********
至今还为你祈祷
让奋斗看不到失败,叫成功放异彩;
让欢喜代替了愁哀,微笑还会再来;
让焦虑早点儿溜开,上帝与你同在;
让少一些稀奇古怪,获得一点显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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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0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对7#楼的一沓子评贴,很不应该。

我看到安徽熊炜新浪微博,有一篇《宿松世纪网:宿松人民给李国英省长的一封公开信!》
微博上的江礼平说:“经考证:全国平均年降水量是628毫米;我省平均年降水量是1033毫米;”
我看到宿松百姓论坛杂谈,有一篇《墨写谎言,铁写事实:揭露《通知》虚伪》
炮手老江说:“依据查阅:全国平均年降水量是628毫米;我省平均年降水量是1033毫米;”
我只是依据语言相似,瞎猜一下,炮手老江是不是江礼平?
※※※※
如果你是江礼勇的哥哥,江礼平,
同志,
劝你节哀,人死不能复生,你不要为不慎重而自责。毕竟你争取了9万赔偿。
也就是说,医院和患者家属共同承担了医疗意外。
你在天涯论坛帖子说过,关于江礼勇的情况。
当事人已向鉴定人杨石夏交了8000元鉴定费,而鉴定人拒不依法与当事人签订法定的《司法鉴定委托书》
此次,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充当鉴定委托人,并由其与鉴定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
鉴定结论:
1,患者术前体温38.6,经抗炎治疗后体温恢复正常(前后11小时|),待体温平稳后再行手术更为适宜。
2,对患者双肾同时实施,有可能增加感染和出血机会。
鉴定人称:结石内之细菌,毒素入血使患者而亡,毫无临床医学根据。
※※※※
在没有其他鉴定出来以前,以上鉴定,就是说理依据。
这里先就体温分析,
如果是鉴定人认定了——
[在术前38.6度,抗炎后恢复正常,已经连续11小时,体温正常。开始手术]。
这个事实。
提出对事实评价:“待体温平稳后再行手术更为适宜。”
※※※※
就应该是——抗炎后恢复正常,以经连续11小时,体温正常。——不等于[体温平稳]了。
也就是说鉴定人,认为,消炎后连续11小时,不算是已经体温正常。不适宜双肾手术。
※※※※
这里在就双肾同时手术分析,
如果是鉴定人认定
【对患者双肾同时实施,有可能增加感染和出血机会。】
并且称:【结石内之细菌,毒素入血使患者而亡,毫无临床医学根据】。
※※※※
就应该是——死亡因素是双肾细菌感染。感染的原因是,不应该同时对两个肾做手术。
当患者在全麻状态,人体脆弱的肾脏,需要最短的时间结束手术。必要时,需要分多次手术,来完成病患。这是因为时间长,超过肾脏承受极限。
依据以上鉴定,院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同时与患者亲人在签订动手术风险合同中,医患双方明确了同意在那个体温状态下,可以承担动手术的风险;也明确了双肾同时动手术的风险。所以如果手术失败,双方都要担责。
※※※※
这里另外就右肾积脓能否动手术分析,
鉴定人杨石夏称:其鉴定结论是:1,否认医方:术前补充诊断(患者):右肾积脓,判定手术指证明确。
※※※※
这一句里加了个“否定”,怎么理解,最关键。
语义是——
医方说:术前补充诊断(患者):右肾积脓,判定手术指证明确。
杨石夏否认了医方提出的“手术正确”的说法。
※※※※
假设患者亲人,在签订手术风险协议时,提出异议,不同意【在体温不确定是在平稳的情况下,动手术;在长时间的双肾同时动手术】,江礼勇不一定死亡
对于风险协议是医患双方承担的责任;
对于【右肾积脓,判定手术指证明确】必须是医方承担的。
(这仅仅是我对鉴定的理解)
※※※※
而天涯论坛上,炮手老江对鉴定人的用意,另有高论!
事态就迅速有利于医院,在获得赔偿以后,几乎就没有其他了。
(这仅仅是我对天涯论坛里炮手老江帖子的效果理解)
炮手老江对鉴定人的用意,另有高论!有兴趣想知道的,请超链接天涯论坛炮手老江
看后,简直使英雄落泪, 壮士扼腕。可惜了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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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1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之所以说“看后,简直使英雄落泪,壮士扼腕”。是不忍心把“不慎重”的句子引用出来。为顾惜炮手的面子。
关于鉴定会上的鉴定结论 自己提出有依据为无效的惋惜。
老汉我认为,鉴定会上鉴定人的鉴定,正是指向,不利于医方。
在不影响宣判的时候,如果强调『《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最为关键的,不是鉴定费,重要的是,鉴定意见不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关键的,也不是吊销多少年的鉴定资格,而是哪一方会不会又输钱又输官司。
如果将只亏输一点钱,作为鉴定人吊销鉴定资格的补偿,而不输官司,是合算的。
作为沙坪坝委托的法医的鉴定,是有权威性地,压倒专家辩解的。
如果否认鉴定权威,抬高专家权威,正好与炮手老江的主张,事与愿违。理就被对方夺得。如果这个『否认鉴定权威,抬高专家权威』由医院提出而不是患者家属提出,还有可信,案子还有转机。可是炮手老江天衣无缝地配合了『否认鉴定权威,抬高专家权威』,医方是求之不得哟!
这就是所谓论点正确与否,与主张的关系。这句不被接受的话,重谈,听了会不高兴的。其实是有用的。
关于鉴定项,应该有三项,
第一检查肾本体术后创面。排除是否有肾功能因操作不正确造成功能器质性损害。
第二检查细菌感染区域,排除是否因清洗残留,排除术后消炎药物效果是否正确有效。
第三项,在双肾同时进行手术的情况下,检查尿毒症状,只有双肾同时不工作,尿毒才成立。死于尿毒,并不需要外加原因,尿毒素从人体不能通过肾脏产生尿液,将体内代谢产生的废物和过多的水分排出体外,引起的毒害。尿素分子式是:CON2H4。不同于有用的氨基酸,如HOOC-CH2-CH-COOH。氨基乙酸可以吸收,而尿素有害。
人体不能通过肾脏产生尿液,是一句什么意思呢?好比下水道的污水,没有止回阀,当饮用水成为负压的情况下,污水就回流到自来水管理,过了一段时间,若来了自来水,污水和清水就一齐从自来水阀门里流出来。比如不太恰当。不要责怪。
这个鉴定人,已经提出双肾手术的事,和尿毒的事,正欲指向双肾不工作,死于尿毒。
如果炮手老江,有一点医学术语知识,且在西南医院,是否意识到指正话题敏感呢?
接下来医方团团转,是毁掉鉴定会的录像录音呢?还是想法让鉴定人不出庭呢?
正愁无处蛆,来了个卖藕的。炮手老江,配合得天衣无缝。
把鉴定会上的鉴定不如医生专家,把不出庭,继续认定法医鉴定会认定的鉴定结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确定无效鉴定。
这样对西南医院是求之不得的。
不但如此,既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确定无效鉴定。即使是炮手老江已经保存了鉴定会录像录音,也是无效的。
看到炮手老江原文,老汉我惋惜多时。不忍转载。所以说炮手老江的主张鉴定无效,与论点医院有过错相反。使论点不正确。
算了!想开一点,就当是疲倦了吧!不要再纠结啦!活着的人,买不来后悔药。过世的江礼勇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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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1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就是证据之王。可以单方申请委托,也可以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过错方,依据过错分摊委托费。从你的8000元委托费,付出没有头绪看,属于对方无过错就不承担的委托费。
※※※※
你在天涯论坛《一起彻头彻尾的行政枉法裁判案:请看重庆司法局》有
林育钧的答复是:
“鉴定人杨石夏未出庭作证仅提交书面质证意见存在客观原因并经人民法院同意。”
就不是《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法》第三十条中
“(四)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鉴定人不到庭,不适合《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法》第三十条“停业3个月—一年的处罚”。
各地依法生成的条例,也不会与上位法有抵触。
扳不倒葫芦洒不了油,一不做二不休,你不信,以《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法》,继续诉请“鉴定人不到庭,停业3个月—一年的处罚”,试试看?
你是不眼睛看花了?请重看《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法》原文。
※※※※
由此你的2017-7-11 12:14帖子,对我跟帖中 “如果将只亏一点钱,作为鉴定人员吊销鉴定资格的补偿,而不是输掉官司,是合算的”,的驳词,又打了水漂。
使宿松杂谈,网民看了笑话。
你的驳词说:『对鉴定人的行政处罚,与诉讼之一方输掉官司,是两个不同的结果;其分别由不同的民事主体承担。而你将之混为一谈,缪也。虽然其幕后可能有交易,但这仅仅是可能。假如:鉴定人被停业6个月(其声誉损失更是巨大),其一干人等(至少5人)衣食无着,按重庆的标准,也在30万左右。假如被告重庆西南医院愿意补偿(在事实上没有可能)鉴定人,有可能性吗?』
鉴定人不到庭,与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不一样。
鉴定人不到庭,因为不适合《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法》第三十条“停业3个月—一年的处罚”。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岂不是驳词,又打了水漂?
※※※※
一个革命队伍里,偶尔混进叛徒,还情有可原。
一个因不慎,枉送了弟弟性命的,医患签字,也情有可原,
但是,没有见过,要驳斥不利于医院的法检结论,的患者家属。
为显示很懂法,发些稀奇古怪,处处与自家过不去的驳词。纯属少见。
※※※※
炮手老江的驳词,它首先是通过《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鉴定人拒不到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把鉴定否定掉。它要把,不利于医院的法检结论,驳倒。
没有了“司法鉴定之王”——鉴定意见。医方过错无凭,少了追责医方的依据。
这样,属于对方无过错不承担的委托费,的情况下,
自家不交8000元鉴定费,还有谁来买单?
但是,“鉴定人杨石夏未出庭作证,仅提交书面质证意见,存在客观原因,并经人民法院同意。”
司法多少还考虑到,杨石夏提交书面质证意见,给了点医疗意外赔偿,否则又输钱又输官司。可见这驳词效果不怎么样!
然而,不要说驳词不怎么样,就抹杀了他的拼搏精神。
一心想把鉴定人,依照《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法》,不存在的——“鉴定人不到庭,停业3个月—一年的处罚”,处罚一家伙。
可怜,人家从2013年到如今,骂人不死,惜人不活。还在继续。
怎奈是依法说法!人家官方法规都熟悉,比不得老人我,还要搜索。
刑法,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由于事实与适用法律不正确,
假设人家查阅到《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法》没有这个明文规定————“鉴定人不到庭,停业3个月—一年的处罚”,炮手老江必然小计落空。
※※※※
炮手老江的主张。要推倒司法证据之王——法检结论,
又不能取得有利于胜诉的证据。
这就是先生“上访无效”、“长诉不决”的原因。
我问你,跟论坛网民废话,脏话,没有人支持你,跟法院玩没有的法律依据,人家法院会支持你吗?
※※※※
(其实我也是为了宿松杂谈,多礼回一下贴),因为你宁败不悔过,撞到南墙不回头,即便路某用语再真实,对你也没有教益。写到此,我不想再回你的扯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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