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成败论英雄, 有人认为,成为王侯败则为寇,把一个眼前的成功,看得太重了,为了这所谓的输不起,接二连三发起猛烈的碰撞,不把自己逼上绝路不罢休。这其实不是价值观,也不是英雄形象。这叫鸡蛋碰石头,到头来只落得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那西楚霸王,把所有的都拼光了,自刎乌江,李清照惋惜说“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 项羽的人生悲剧,是只能胜不能败,反思项羽如果回了江东,最起码,比韩信胯下之辱翻身要有把握得多。 于是我不以为炮手老江已经是弄得一败涂地, 我认为,还有一点继续拼命的干劲。有那种干劲就值得一说。 我只说说,炮手老江是把一时的成败看得太重了。 他抓不住利润,就想捞回成本,固然也有他的道理, 但是,市场经济是此消彼长的,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也常有的。 不必孤注一掷。应该从失败的教训里走出来。 ****** 本来就像押宝那样,投注了8000鉴定费。自己也认为是上当受骗了,算不得心甘情愿,辩说算不得合法性。他说“受骗人都是自己把钱交给骗子;受欺诈人也是自己把钱交给诈骗者,难道此也具有合法性吗?” ****** 你急什么呀? 我不是就你的原文“一,当事人已向鉴定人杨石夏交了8000元鉴定费”吗? 你自己说的,交的是鉴定费。人家强调要8000鉴定费,你自己说交了8000鉴定费。只能当鉴定费,绝对不误会是行贿送礼啰。能有多大错误理解呢? ****** 哪里不用8000元钱? 就为这个, 因没有出庭作证,要一检罚鉴定人, 一检不罚,要一检追究林育钧, 一检不回复,搞到二法院, 说二法院为枉法裁判人开脱,为鉴定人开脱。 到重庆高院,力争了(没有说出诘问了什么内容),获得回报的是,法官闭目养神。 ****** 事到如今,给你一句安慰话,要么算了,要么,要么以一个最佳方式,申辩自己的理由,使他们受理。 这就是咬文嚼字啦? 就胡乱推理啦? 就看法肤浅,就评论谬误,就建议可笑啦? 看过三国演义的,周瑜能文能武,诸葛亮只能文,已经了不起了,为一点输不起,周瑜硬拼,结果瓦罐不离井口破,负伤了,临终说“既生瑜何生亮”一口血呛死了。他不去考虑天时地利人和因素,却要嫉妒贤能,凭孙吴两家有利益冲突,倒情有可原。路某与你有何利益冲突呢? ****** 我只是引用一个你熟知的事情,论证一下你提出的“程序的正确,不能因事实的错误而被否定。” 我评你这句语义是 “程序的正确,不能因事实存在而被否定。”, 或者是“程序的正确,不能因事实不存在而被否定。” 因为在认定事实时,只说判断认定事实不清。而不会出现“事实错误”那个事实就只有“事实存在”和“事实不存在”, 所以命题“程序的正确,不能因事实的错误而被否定。” 是假命题。 你炮手老江评说:“你口中的“事实”,并不是法律中的特别法所规定的“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界定情形。而特别法只能是一事一规定,没有外延性。你明白了吗?” 这时,你亮出了奇文,一个事实,分裂为,口中的、法律中的、特别法一事一规定的。 使整个宿松杂谈为你的奇文惊呆了。 小老耳我也长见识了。 我差点儿就放弃了我的评论。 不是你洋洋得意的“造句”。引起了我的兴趣。不是你骂骂咧咧,需要劝告。差点就浪费了你的辩才无人捧场了。 ****** 如果我在这里说你在辩论中名利双收,依据你一贯的,所见不满意,可能又说是鄙笑。 我只得如实讲,不以成败论英雄。实践中,片面夸大功利是有害的。如果为了达到功利目的而不择手段,为功利比个你死我活,那是什么世界呀? 所以我不假恭维,对你说,只要汲取教训,成功还有希望,不以成败论英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