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不少司机反映说,在宿松工业园区振兴大道中段,有宿松交警大队一中队违反规定隐蔽测速的现象,情况究竟如何呢? 2017年8月9日下午3:30分,根据司机师傅们提供的线索,笔者前往这一路段了解情况,发现路边绿化带的草丛里,停放着一辆依维柯的警车,测速仪器距离警车200米被路旁的绿化带遮挡得十分隐蔽,不注意的话很难看得到。在测速仪器旁,一名交警正聚精会神盯着测速设备…… 根据我国《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警在公路上设置测速点,应当在测速点前方2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或警示灯。但笔者在这段路上测速仪器前方,并没有看到任何有关测速的警示标志。当问及这种测速方式是否合法时,一位名为许玮的执勤交警这样回答:我们单位一直安排我们在这里,我们是交警一中队的。 随后向路边的过往司机了解 司机:经常在这块,我被拍了好几回了,东北新城、县行政服务中心、105国道北站路段等路段经常因超载超速酿成重大交通亊故却从未见交警在那里测速,管制。 司机们说车在路上行驶,各种提示标志对司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可不少途经这里的司机都明白,这个路段不仅有隐蔽测速的交警车,还有就是看不到明显的限速提示牌,让不少司机都栽在这里。 设置流动测速的有关规定里禁止搞隐蔽故意遮挡警车拍摄!隐蔽故意遮挡警车拍摄应该是违法的行为(对触犯刑法的行为除外),本身你是行政执法行为,怎么能以违法的行为去执法呢?执法的前提是要合法,否则你执什么法?搞隐蔽测速的将作为公路“三乱”,在没有安装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路段,或者对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无法取证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使用移动监控设备。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将使用警车,不得故意遮挡警车!!在移动测速点前必须放置警告标志,严禁隐藏或伪装测速仪及测速车辆,
隐蔽测速:为安全还是为罚款? 交警对过往车辆测速的目的是什么?大家都知道答案,就是为了遏制超速现象,因为超速害人害己很危险。换句话说,把测速仪摆在路边,就等于提醒司机们开车悠着点,为了大家的安全,别横冲直撞把公路当赛道。给测速仪搞伪装,目的不免叫人怀疑了,恐怕就是要司机在不知不觉中放松警惕而超速,然后乖乖去缴纳罚款。而经常因超载超速的东北新城出现多起几死几伤重大事故交警从不去测速管理,却很少见到交警的踪影。 执法者时常信誓旦旦地表白:处罚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是为了警醒被处罚者引以为戒。可到了现实生活中,人们却发现有的执法者说的这一套纯属逗你玩,诸如“钓鱼执法”、“躲猫猫执法”、“挖坑执法”层出不穷。或许在这些执法者看来,人们若是不违规了,自个儿也要下课了,因此违规者是多多益善,这样才能开罚单开到手软。说到底,如此执法不是为了消除不良现象,而是为了开罚单“抓收入”,群众不仅不服气,也会对执法者嗤之以鼻。 单单从执法的角度说,将移动测速设备隐藏在不容易被司机发现的地方,既可以减轻执法人员的工作量,对违章司机也可以起到更好的震慑作用。只是,这种“暗中执法”手段,容易导致交警主观上的“后发制人”。交警的职责就是维护交通秩序,教育司机、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明明知道有车辆可能违章超速行驶,却不及时制止、纠正,而非要等到违章成为事实以后再去制止,并依据暗中获取的证据开出罚单,这难免会让人怀疑,交警所谓的执法只是为了获取更多的罚款而已。 测速装置是不能进行伪装的,交警却打着制止违规的旗号,公然违规执法。既然根据规定,对违规的行为,除了要及时校正,还应查明真相,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理,方能挽回逐渐失去的公信力。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公安交巡警部门在省道、县道以及事故多发路段的限速地段应统一设置“前方测速”提示牌,提示驾驶人控制车速。同时重申,使用移动测速设备的,一律使用制式警车,禁止隐蔽在树林茂密、杂草丛生的地段或将车辆伪装起来测速,一经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查实的,大队将对所属交巡警中队单位负责人和测速的交巡警按违纪违规严格查处。与此同时,还重申交通协警不得单独测速,单独测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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