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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没正气,死人就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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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1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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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6日早晨,二郎镇墨烟村的余某因有孕35周下体突然流血,被送到宿松东城医院医治,入院时医护人员检查,余某流血量达到200毫升左右,根据患者家属要求医院立即采取了保胎止血措施,余某流血症状于上午7时许得到有效控制。
  由于余某的凝血功能下降,医院建议家属将患者转院至上级医院治疗。其家属见余某的血已止住,不同意转院,要求在东城医院继续保胎治疗。东城医院医护人员告知其家属:患者凝血功能下降,随时都会有大出血的事情发生,并告知其家属,患者必须要卧床休息,不能有所运动。
      在余某家属不同意转院的情况下,医院与患者家属签订了病情知情同意书。
  当天晚上7时许,余某躺在床上,家人搬动她的身体为其抹澡。晚上8点多余某又一次出现了大出血症状,医院随即组织抢救,并请县人民医院医生协助抢救。在余某的出血无法控制下,医院与其家属商议,果断采取应急手术,将余某腹中的婴儿取出,并告知其家属要切除余某的子宫后才能止血。由于朱某生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孩,而腹中取出的又是一个2斤多重的女婴,为此其家属不同意切除余某子宫的建议。东城医院一边采取保守方法止血,一边加强与家属交流,建议转院。
      直到晚上12时,余某出血症状无缓解,家属再同意送余某到九江妇幼医院抢救治疗,但遗憾的是,余某在九江妇幼医院抢救时不幸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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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发生后,余某的家属在九江妇幼医院企图讨说法,被九江公安的执法威严吓住离开九江。
   8月17日上午,东城医院接到患者家属电话,家属认为余某死亡与医院有关,准备将其遗体拉到医院讨说法,被宿松公安阻止。
      事情发生后,宿松医调委组织余某亲属、医院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解。
       8月18日,余某家属组织人员前往医院堵门讨说法,声称要求医院赔偿300万,被说服劝离。双方在调解过程中,院方认为在整个治疗、抢救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患者家属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法向法院起诉,医院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依法赔偿。而余某家属则认为医院抢救余某不力,声称医院没有这个水平就不应该让余某入住该院。更为严重的是,东城医院将余某送到九江后就不闻不问,连陪护人员都不留一个。
      双方争执不下,宿松医调委为此分开对双方进行调解协商,最后确定以按照交通事故的标准进行分责赔偿,东城医院按照一半的责任,给予34万元的赔偿。东城医院当场提出异议,认为医院没错,不予赔偿。如果是要赔偿,必须要依法诉讼。为此,医调委和相关部门再次与医院协商,声称余某家庭困难,上有老下有下,建议医院出于同情他们给予考虑。东城医院则表示:家庭困难他们可以捐赠这笔钱,但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进行赔偿,因为医院没错,他们不会因为他们的堵、闹而助长了这种不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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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在医调委和相关部门的调解下,东城医院答应可有支付这笔钱,但必须说明是捐而不是赔。为此,约定21日上午9点在医调委进行最后协商。
       8月21日上午8点左右,余某家属突然纠集40多人捧着余某的遗像来到东城医院,在大厅内哭闹和谩骂,封锁上楼楼梯,阻止其他患者进出,严重的影响了医院秩序。东城医院获知情况后,当场拒绝医调委组织的协调,要求余某家属去法院依法起诉。
      随后,东城医院向警方报警。



发表于 2017-8-21 14:51
中国在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普法口号也喊了多年,可宿松法治仍没什么明显的效果,一些组织也是一个平庸无为,不言法,不依规,毫无法治意识,无节制地迁就法盲,风气日渐败坏,何时是个尽头?好好学习山东的教训,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人情不能大于法治!法治宿松建设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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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1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的责任谁承担,支持按责赔偿,不支持胡搅蛮缠,政府也该硬气了,依法治国不是以情治国,凡事要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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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1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属的愚昧无知,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还一味推卸主要责任,究其根本,不想人财两空而已,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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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1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因为他们的堵、闹而助长了这种不良风气。一个民营医院敢啃这样的螃蟹?宿松闹习惯了,最近一段时间闹得还少吗?闹闹就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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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1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恶性医闹:公安局长被免职,卫计局长被处理,医院30万赔款被追回!

      大众网滨州8月19日讯:6月15日的惠民县人民医院李庄院区因医患纠纷引起的聚众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案件,经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结果如下。
      惠民县委和县政府党组向滨州市委写出书面检查,惠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向惠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对县人民医院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对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进行诫勉谈话。对惠民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对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对惠民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进行诫勉谈话。按程序免去惠民县政府党组成员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依照法律程序,免去其副县长职务。
      经法治教育,死者家属已将30万赔款退回。
      该案共对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逮捕3人,取保候审3人,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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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1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种医闹必须于以重拳打击,不然容易行成恶性循环……不管有理没理,一闹就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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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1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人医院最近每年医疗事故特别多;政府必须监管到位;私人都是以利为重哪有什么医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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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1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知道的真清楚,如果是代表医院是不是可以用官方的回复??否则你这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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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1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百姓论坛确实厉害,什么突发事件都能了解得八九不离十。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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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1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丑陋的一面,是谁纵容了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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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1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恶性医闹:公安局长被免职,卫计局长被处理!宿松不能创新,但可以效仿。天天闹,太不象话了,一会是医院,一会是政府,一会是交警队,一会是马路。不说文明,现在的公共场所都成了这个样子……一再的纵容只会让社会秩序更加乱。县医院今天有人跳楼,明天也会有人闹,只要一闹,就有人出钱,谁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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