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在县城区市政巡查中,发现黎明路垃圾中转站正门口处有数名工人正在开挖主道路,市政人员要求施工人员出示市政施工许可证,但现场施工负责人表示,他们是受某单位委托在此施工,之前并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市政巡查人员在对现场拍照取证后,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并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经宣传教育,该施工单位承认了违法事实,并承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恢复道路原状,愿意接受相关处理。经同城管执法部门沟通处理后,路面实施恢复。
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不仅占用了社会公共资源,严重影响车辆、行人的出行安全,而且占道施工对道路路面破坏很大,修复起来也比较困难。因此,市政管理部门将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坚决制止,执法部门予以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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