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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淘宝等隐私条款接受“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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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多人在注册微信、微博、淘宝用户时,都点击 “同意” 隐私条款,但对具体内容可能并不了解。为落实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要求,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等四部门组成的专家工作组24日结束对首批10款网络产品和服务的隐私条款评审,规范其收集、保存、使用、转让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督促整改不合法的条款。
      首批被评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为:京东商城、航旅纵横、滴滴出行、携程网、淘宝、高德地图、新浪微博、支付宝、腾讯微信、百度地图。专家对网络产品和服务的隐私条款内容、展示方式和征得用户同意方式等进行综合评判。记者在评审现场看到,在评审推动下,有的被评审网络产品和服务已允许用户注销账号并在一定时限内删除个人信息,有的用一图读懂形式告知用户提供哪些服务对应要采集哪些信息等。
      评审组专家表示,本次评审工作就是要让网络产品和服务的隐私条款内容符合网络安全法规定,不违背法律法规与用户约定采集个人信息;在展示方式上,鼓励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简洁、精炼的隐私告知,真正做到明明白白告知,实实在在遵循用户自主意愿;征得用户同意必须向用户展示隐私条款后,由用户做出选择性同意操作,例如用户主动声明、主动勾选、主动点击 “同意” “下一步” 等。
      此次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启动的隐私条款评审工作,采取分批选取重点网络产品和服务,对隐私条款进行分析评审。希望通过评审和宣传形成社会示范效应,提升行业整体个人信息保护水平。9月下旬将公布首批网络产品和服务的评审结果。有专家表示,隐私条款评审只是第一步,还应由国家主管监管部门对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发表于 2017-9-2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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