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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铺乡政府的携私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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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6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我齐春喜之子齐海平生了二胎,长铺乡政府以 “超生” 为由,罚了我6000元。经过上访了解和投诉,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长铺乡政府:我家情况不符合罚款情况,要求长铺乡政府退还所谓 “罚款”。
      然而,长铺乡政府拒不退还。经过我数次上访,投诉,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督促下,长铺乡政府无奈才退还了6000元。从此,长铺乡政府少数人对我怀恨在心。
      事由:
      2015年,我儿齐海平3简土坯房因暴雨全部垮塌,仅剩厨房栖身;
      2016年,我齐春喜老两口两间房也因暴雨全部垮塌,只得外出栖身。
      据此,我将此情况反映给长铺乡政府,请求乡政府根据国家大灾救助政策,给与适当救助。长铺乡政府也派人实地勘察,并拍照。
      而同年,邻居房屋也因大雨断了数根横条,而墙体没有垮塌,也向长铺乡政府提出救助申请,得到了几千元救助款。
      结果:
      然而,长铺乡政府以:“你家经济状况良好,不符合危房改造评定标准”,予以回复。
      显然,长铺乡政府在此玩了一个偷换慨念的手法:将房屋因大灾垮塌,需要重建,说成是 “危房改造”。
      并且,既然邻居因大雨断了数根横条,也得到了救助,而我家的情况比其要严重得多,且乡政府也作了材料上报。       据此可以认为:上级有关部门也肯定作出救助拨款。而今,长铺乡政府却以偷换慨念的手法予以搪塞。
      显然,此有两个目的:
      1、以报当年其敲诈未遂,且在群众中丢尽颜面之恨;
      2、贪污上级极有可能已经下拨的对于我家符合大灾救助的拨款。因为:在其人 “生财有道” 的一贯做法下,他们岂可放弃如此机会?
      几年来,我数十次向长铺乡政府提出申请,其人却耀武扬威地予以讽刺挖苦,完全没有公平正义可言。
      在此,我请求县委、政府领导予以关注:执政为民的观念,应当得到起码的尊重与践行。因此请求您指示长铺乡政府重新作出处理。
      长铺乡政府你们的行为,显然带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特点。如果诉讼,你到底有多大胜算?而就救助款如果已经下拨,那麻烦就大了。
      所以,劝君好自为之,回到正路上来。



发表于 2017-9-9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对“长铺乡政府的携私报复”一文的
回  复
“炮手老江”网友:
你好!你在宿松论坛上发帖《长铺乡政府的携私报复》一文已批转我镇。经调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你反映“2012年齐春喜之子齐海平生了二胎,长铺乡政府以“超生” 为由,罚了我6000元”及相关问题。经查,齐春喜,男,汉族,1953年12月出生,长铺镇桃源村油店组村民。其三子齐海平,1983年9月出生,与前妻杨如孟(1989年5月出生)共同生育有二孩。其中一孩女儿齐若彤,生于2006年12月,属早婚早育,根据当时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须征收社会抚养费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二孩儿子齐一鸣,生于2010年9月,属无证生育,根据当时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须征收社会抚养费500元。经查阅计生信息系统和相关档案资料,长铺镇政府暂未组织对齐海平一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也未实施所谓以“超生”为由的罚款6000元,更没有出现退还罚款6000元的情况。据了解,齐春喜曾因齐海平孩子户籍登记入学及其他事务委托桃源村有关干部办理并交给其办事费用6000元,后该款项于2015年由该村干经第三者退还齐春喜户,属个人行为,与长铺镇政府及桃源村委会无关。
二、关于反映齐海平齐春喜因灾倒房无住房的问题。经查,相关事项该户已多次反映,长铺镇均给予了答复。齐春喜共有4个儿子,长子齐高松已分居独立分户;次子,齐松明未分户,在桃源村油店组建有一栋二间三层楼房,其本人已结婚,夫妻二人在浙江杭州务工;三子,齐海平与父亲齐春喜同户;四子齐海军也与父亲齐春喜同户,在桃源村油店组建有一栋二间三层楼房,其本人未结婚,现在在浙江杭州务工。
齐海平现在在合肥务工,每年工资收入5万元左右,儿子和女儿由其母亲高月华照顾。本人在合肥市肥东县购有一套商品房。齐海平原有三间老房,2013年因无人居住,屋后有部分倒塌,于2015年自行拆除,并在原址上建有三间基础及地脚梁。齐春喜夫妇一直居住在其四子齐海军楼房内。
经多次调查了解,齐海平、齐春喜户2015、2016年均未发生因暴雨倒房情况,结合其家庭经济情况,该户既不符合因灾倒房救助条件,也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
三、关于反映“同年邻居房屋因大雨断了数根横条,而墙体没有垮塌,也向长铺乡政府提出救助申请,得到了几千元救助款”的问题。经查,齐海平邻居高荣兰一户房屋在2016年6月份洪涝灾害中因灾受损,2016年底,桃源村考虑到该户困难,评定给该户救灾款400元,而不是“得到了几千元救助款”。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以上是我单位对你的回复,如果你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56-5663399,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长铺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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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9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看你阿宏的帖子,你确实先把我捧得很高,但最后却又把我说得很卑鄙。显然,这是一个阴谋家惯用的手法。
    而我的帖子,其实没有什么文采,完全是就事论事。而你阿宏把事实当做是我的“超前的想象力”。可见,你故意将事实认定为“想象”,这只能说明你居心不良。如果你对事实有疑问,那则另当别论。
    顺便说,我不知你阿宏究竟是何许人氏,为何你有如此居心。或许你对我有成见,那我并不在意;或许你与长铺乡政府有瓜葛,你完全可以据实力争嘛!显然,你没有依据与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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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6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仅此就认为乡镇贪污其救助款贴未免有些捕风捉影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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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7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你注意:根据长铺乡政府已经派人查看,拍照垮塌房屋现场这一事实;根据邻居仅因大雨断了几根横条,就已得到几千元大灾救助款,这一事实,人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当事人齐,及其子,民政部门应当也对其有大灾救助。
   并且,本帖并未对此有肯定的认定,所以,你李元芳以:“楼主仅此认为乡镇贪污其救助款帖未免有些捕风捉影之嫌”之认定,显然不够严谨:以推论代替认定。所以,你的观点,才具有“捕风捉影之嫌”。
   显然,你李元芳对长铺乡政府当为而不为,此明显带有携私报复之举,没有义愤,却在此吹毛求疵,以偷换慨念的手法,企图发难于我。
   所以,人们只能认为你居心不良!
   你如不服,请讲话来!山人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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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8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高超的文才,敏感的思维能力,超前的想象力,执着的攀比力,细致的洞察力,竟混到争救济的地步,奇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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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8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阿宏的言辞,字里行间透露出对鄙人的挖苦讽刺之意,但我不在意。但我提醒你:国家对公民因大灾进行救助,基本上不分贫富。况且,我的当事人并不是富人,也不是穷人。
   而本案的特点,是当事人两次因大雨使5间房屋垮塌,完全没有居住可能。显然,这应当得到国家的救助。这在一般国家已是惯例,更是我们国家的惠民政策。
   显然,如果没有长铺乡政府以前敲诈我的当事人6000元,而后又不得不退还,使其丢尽颜面之事,长铺乡政府一定会协助当事人得到国家大灾救助,因为,救助款出自上级财政,长铺乡政府不会掏一分钱。
  据此可以看出:你阿宏与那个居心不良的李元芳乃同一货色:你没有一丝正义感;更没有一丝同情心。你的评论虽貌似高雅华丽,字里行间却流露出卑鄙与无耻:公平,你有吗?正义,你有吗?

点评

勤劳才不穷,守信不被困。  发表于 2017-9-10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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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6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是应捡破烂的齐老汉之妻再三恳求所写。相关证据具在。其真实性,合法性本人负责。
   如果有必要,根据当事人请求,拟诉讼求解。
   据此,请求热心法律人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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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7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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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1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家里4个儿子,合肥还有商品房,如果是真的,不是儿子不孝,那就是耍无赖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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