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玉西路与振兴大道、高速路进出口接壤,每天该路段的车流量很多,而孚玉中心小学又坐落在这里。因此,每天在放学期间交警对都会安排民警到此维护交通秩序,同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的确保放学的学生安全。 12日下午,正值孚玉中心小学放学,一辆公交车途径该地,为了不影响孩子们的通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和秩序井然,交警即采取了临时交通管制,指挥公交车暂停。 没想到的是这个公交车司机称要换班,准备强行冲卡,交警第一次将公交拦下,刚一转身,只见公交车再次加油门企图强行通过,交警又回头不停的给她打停车手势,告知前方学校放学有大批的孩子要经过,公交司机置之不理,无奈之下,交警只得站在车头前面指挥通行。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交警都在宣传礼让行人,而作为营运的专业司机应该在企业里接受了教育和培训,而她为了一个换班的理由,竟然企图强行冲关,这是何等的素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记3分,罚款50元。 公交车的这种行为,是否能够得上处罚标准,交警是否依法对这个司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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