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HDLG”网友:
您好!
就您反映的我校高一新生餐费收取问题,现答复如下:
1.我校餐费收取标准为:男生380元/4小周,女生330元/4小周。(男生约16元/天,女生约14元/天)
2.我校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8日下午,学生返校后收取10月8日至11月3日共计4个小周的餐费,即男生380元,女生330元。
3.因高一学生于8月25日至31日军训一周,故此次需补缴7天餐费,即男生需补缴7*16=112元,实收110元。两项合计110+380=490元。女生需补缴7*14=98元,实收100元,两项合计100+330=430元。
因此,国庆节放假期间,我校并未计算学生餐费。
我校在国庆放假前就要求班主任做好学生和家长的解释工作,但可能因个别班主任工作疏忽,未向学生及家长解释到位。在今后工作中,我校一定更加严格要求班主任耐心细致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感谢您对我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宿松县中德学校
2017年10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