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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关于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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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3月4日至3月31日对宿松县开展了巡视,并于6月8日向宿松县反馈了巡视意见。宿松县委对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两个月来,县委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对省委高度负责、对省委巡视组高度负责、对全县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的各项整改要求。目前,各项整改任务正在有力有序有效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实整改
    宿松县委成立了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王华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王赵春和县委副书记罗敏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许晓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统战部部长丁伯赞,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委宣传部部长石承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从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具体组织协调整改落实工作。
    6月15日、16日,县委先后召开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县整改办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宿松县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送审稿)》的汇报,逐条逐项研究和制定整改问题、整改任务、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明确整改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随后,县委印发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宿松县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松发〔2017〕10号),确定了27项整改任务和71条整改措施,并要求实行台账管理,严格落实跟踪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7月3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推进,坚决把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7月8日,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各常委同志牵头任务整改情况和整改办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各位常委要把巡视整改工作紧紧拎在手上,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同时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把握好时间节点,不等不拖,迅速行动,立足问题不见底不放过,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县整改办要定期向常委会汇报整改工作进度,同时及时调度各地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对已落实整改措施的实行“一事一档”“一项一卷”,实现整改规范化管理。
    开展巡视整改以来,县委结合“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委和李锦斌书记关于巡视和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抓整改落实的政治站位,严肃了抓整改落实的纪律规矩,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落实整改。7月6日,县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举一反三制定了整改措施。会上,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全面认领并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进行了深刻反思,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常委同志根据工作分工和相关职责,分别对政治理论学习弱化、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不坚决、组织生活不正常不严肃、选人用人不规范、执纪审查偏软等27个问题,主动进行了责任认领,对相关问题作了说明,并从思想上、作风上深入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根源,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随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相继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刻反思,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过程中,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听取汇报、调研指导、督查调度等方式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同时还亲自领衔了6项整改任务。县委各常委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及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做到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各责任单位对照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每周向县整改办报送整改进度。县整改办定期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整改工作情况,同时加强调度,实行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到位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
    二、切实解决党的领导方面问题
    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县委常委会带头加强学习。建立县委常委会学习制度,规定每次常委会议前,必须先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央和省、市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纠正过去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代替常委会学习的做法,以常委会的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来带动中心组理论学习,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6月以来,召开了5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均组织了学习。二是强化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完善了《县委中心组2017年理论学习计划》,出台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外请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通报和旁听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今年以来,已组织了8次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三是提升理论学习实效。订购、发放《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有关文件,编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理论知识》小册,开展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测试,倒逼党员干部主动加强学习,做到应知应会。四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学习制度。在考察干部时,组织部门要查看个人学习笔记。
    2.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一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大湖改革问题进行整改。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大湖生产经营方式改革问题,明确了“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规范履约、合理清算,妥善安置、适当奖励”的原则,在2018年1月31日前,依法完成我县管辖权限范围内的《国有水域滩涂有偿使用合同》已到期的国有水域滩涂清算清理,实施大湖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具体内容包括:对照合同条款,逐项清算清理,厘清前期履约和后合同期侵占情况;依法结算应付应收款项、追缴不当得利;依法拆除撤离合同到期水域滩涂生产工具和管理设施,兑现清算清理和自行拆除撤离奖励;妥善安置在湖从业专业渔民,引导水面有偿使用合同到期养殖企业转型转产,严格按照大湖相关规划,实施大湖生态保护、湿地建设和综合开发利用。考虑到大湖改革涉及到6000多名专业渔民安置、80多家养殖企业转型转产以及沿湖部分乡镇、村、组和县水产局部分下属单位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等工作,牵涉面广、利益调整大,情况复杂,易引发矛盾冲突,我们认为稳步推进较为适宜。目前,已对改革初步方案作了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拟定了《省委巡视组反馈大湖改革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初稿)》,起草了围网拆除、专业渔民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系列配套方案。二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4亿多元生态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宿松县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整改方案》,加快推进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同时,县政府对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目前,安排中央资金的47个项目,已完成19个、正在实施14个、处于前期工作阶段的14个,专项资金实际拨付11774.445万元。三是坚定地以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全面落实《宿松县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及2017年实施方案》,加快打造“四个强县”、建设美丽宿松。大力实施创新发展行动,加快培育发展电子信息首位产业,酷米电子产值增长20%以上,顺科、品炫电子即将投产,投资3亿元的新百伦电子等项目即将落户;传统产业技改投资增长47.9%、全市第二,红爱服饰智能化工厂项目得到工信部支持。大力实施协调发展行动,深入推进“两城八镇”新型城镇体系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多规合一”工作,编制高铁新区、高速出入口、河冲水库三大战略性规划,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龙门南路二期等县城建设重点工程扎实推进,21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28个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和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有序推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完工362.7公里。大力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1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已完成17个,拆除平整粘土砖瓦企业41家,全面实行“河长制”“林长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1件信访件已办结,省环保督察反馈的7个问题已解决5个,余下2个正在整改。大力实施开放发展行动,加快推进大招商、大平台、大交通建设,今年以来新引进项目30个,其中超亿元项目6个,利用合同内资13.64亿元;县经开区实现财政收入1.68亿元,临江产业园亿博皮革园、中高档生活用纸等项目顺利投产;北沿江一级公路宿松段、105国道升级改造、G50高速出口北迁、S249宿复快速通道等项目扎实推进。大力实施共享发展行动,扎实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整改行动,光伏电站如期实现并网发电,资产收益扶贫财政支持资金平均每村达50万元,新增扶贫小额信贷2.95亿元、是省定年度任务的2倍,率先在全省实现先治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被阿里研究院评为“电商消贫十佳县”;教育“推均”通过省评估认定。今年上半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调整深化、动力转换接续带来的阵痛情况下,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0.3亿元,同比增长7.5%;财政收入5.99亿元,增长11.2%;固定资产投资74.8亿元,增长1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9.42亿元,增长8.6%;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10.53亿元,增长12.9%。
    3.进一步夯实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进一步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办法,认真落实下级党委每年2次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二是建立健全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净化网络环境”专项行动,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三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宿松好人”“道德模范”等“最美”系列评选表彰和乡贤文化“四进”主题活动,今年以来已开展“乡贤文化进家园”“崇德向善、爱我家园、携手小康”等各类活动52场次,荣膺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县和第三届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称号。
    三、切实解决党的建设方面问题
    4.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强化党建工作导向。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理念,修改完善乡镇和县直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党建工作权重提高到50%,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二是着力解决党的建设缺失问题。完善县委常委(扩大)会月调度机制,自6月份开始将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同调度同落实。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向县直机关党组织、村级党组织书记延伸。三是着力解决机关党组织作用弱化问题。持续深化机关党建协作区建设,多层次开展协作区工作交流与评比表彰,推动“月例会、季研讨、年述职” 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培育打造35个机关党组织标准化示范点。修订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扎实做好机关党建督查考评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四是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不健全问题。推进978个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2017年计划达标673个。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小组设置的通知》,全县已调整建立2296个党小组,其中新增816个党小组。五是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经常的问题。出台《推进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正常化的实施意见》,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请示报告、党员活动日、信息化组织生活等八个方面,采取 “备案提示”“全程纪实”“预警整改”“严格问责”四项措施推进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正常化。六是着力解决党员管理不规范问题。出台《宿松县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党员承诺履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民主评议党员等实行量化评分,开展党员星级创评,完善党员激励表彰机制,对四星级以上党员进行表彰。完成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理顺党员组织关系隶属。应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正在进行党员信息采集录入。
    5.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一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组织生活有关制度。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均严肃认真地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33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七一”前后到所联系贫困村上了党课,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二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县政协办公室党支部没有专门组织“三会一课”活动的问题进行整改。县政协办公室党支部制定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有关规定,重新划分了党小组,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了深刻检查,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6.严肃认真开展学习教育。一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制定《关于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实施方案》,要求县级党员干部、乡镇党政正职、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重写了“讲看齐、见行动”两次专题研讨材料,并重新开展了两次专题讨论。同时,对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个专题讨论材料进行检查,对照抄照搬的要求重新撰写。二是实行研讨材料审核制度。对“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三个专题研讨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抄袭现象。三是印发《关于在“三会一课”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向1520个支部下发指导手册,建立每月工作提示制度、每月情况报告制度和纪实制度。四是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建立学习微信群。党支部书记为群主,组织党员在群内学习,交流学习体会,要求每名党员每周在群内至少发一条心得体会,有效解决工学矛盾。五是建立“九个专项行动”三项清单制度。要求全县各参学单位党委(党组)及总支(支部)每月对“九个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对标自查,切实做到学做结合,防止“两张皮”。六是开展经常性督查。对全县99个参学单位进行全覆盖督查,印发督查通报和整改任务清单,并对工作开展不认真的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
    7.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一是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20字”标准,按照省委提出的“六选六不选”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公道正派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做到用一名干部、树一个标杆,推动形成崇尚好干部、争当好干部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松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宿松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实施办法(试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细则》等文件,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开展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分析研判。结合2016年度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结构、优化方向和班子成员个性特点、现实表现、问题不足等进行评价分析和数据统计,为调整配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提供参考依据。四是深入实施干部队伍活力工程。对全县年轻干部、年龄偏大干部、符合交流情形的干部进行调查摸底和分析研究,在县政府换届后部门领导班子后续配备工作中,拟选配一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干部充实到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对一批年龄偏大的干部转岗转非,同时交流轮岗一批干部,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
    8.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一是对巡视反馈指出的程序不规范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对查核过于简单的2个举报事项进行了复查复核,根据查核结果,均不影响使用。对乡镇人大政府换届继续提名的79人,重新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意见,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已完成审核,没有不符合继续提名的情形。二是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学习讨论,在组织人事干部中开展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政策法规活动。向县委全委会成员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应知应会干部政策小读本。三是完善干部工作规范。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干部选拔任用信访举报查核办法》等制度,规范干部任用及考察工作程序。从职数配备、任前审核、事项报告、通气制度、考察程序、举报查核等方面作出规定。制定了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关于研究干部人事的会议记录规范。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执行考察规定程序,不折不扣落实考察过程中谈话推荐、民主测评、延伸考察、深入考察等规定。对干部调整需征求上级部门或“一票否决”部门意见的,一律按规定程序征求上级相关部门和县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的事项应报尽报,待批复同意后再进行下一程序。对新提拔重用、换届继续提名人选一律按时间节点、规定要求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意见,未征求意见的,一律不上会。
    9.加快推进超职数消化工作。一是立即整改超配干部未消化问题。对超配干部,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已酝酿意见报市委组织部预审通过。二是严格按规定配备干部。今后在干部调配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职数职级配备领导干部,不超职数配备干部,不违规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坚决杜绝新的超配。
    四、切实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
    10. 进一步加强对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一是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中纪委以及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把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判断上来,善于从政治上把握全局、从政治上分析工作,在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政治定力。二是领导和支持纪委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年初召开县纪委全会,制定下发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落实每季度听取县纪委工作汇报制度,对重要问题、重大案件及时听取汇报、及时研究,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共宿松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宿松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宿松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目录(试行)》和《宿松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和案件审查情况通报制度》等文件规定,严格兑现“一票否决制”,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四是组织开展案件线索“清零”行动。县纪委正在对2013年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清理、大排查,坚持每条线索都不放过,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
    11.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选好配强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县巡察机构和县纪委纪检派驻机构改革,坚持好干部标准,选好配强派驻机构领导班子,特别是纪检组长。二是及时配强县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县纪检机关科室负责人。2017年3月在县政府换届工作部门正职配备中已配备县监察局局长,2名副局长人选已经县委酝酿并报经市纪委监察局考察同意,县纪检机关二级机构缺配职位已提出初步人选,县委常委会议即将研究决定。
    12.扎实开展巡察工作。一是成立机构,出台制度。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及3个巡察组,出台《中共宿松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制定巡察实施办法和2017年度巡察工作方案。二是首轮巡察工作扎实开展。5月19日,县委首轮派出2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县城管执法局和县国土资源局及下属的6个副科级单位开展巡察,目前,首轮巡察基本完成。
    13.持续深化纪检“三转”。一是巩固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确保不再参加招商引资、文明创建等督查和考核。二是确保基层纪检组织聚焦主业。印发了《关于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分工的通知》《关于要求明确一名专职纪检业务人员的通知》《关于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职务排序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解决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工作分工和职务排序不规范、乡镇纪委力量薄弱等问题,确保集中精力聚焦主业、落实专责。目前22个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分工、职务排序均按要求规范调整到位,下一步将在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中规范落实纪检组长的专责分工和排名事宜。
    14.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一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6月份,积极主动查办6名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严格落实典型问责案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近期对环保、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等领域的问责情况进行了通报,形成强大震慑。三是认真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出台《宿松县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排查、甄别、分类处置。四是对巡视组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处理。巡视组共交办信访件99件,第一批办结6件,已向巡视组报结;第二批办结46件,其余47件正在初核中。
    15.进一步加强自我监督。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成立县纪委执纪审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宿松县纪委“走读式谈话”暂行规定》《宿松县纪委监察局谈话室管理制度》《宿松县纪委监察局监控室管理制度》,进一步把纪委执纪审查权关进制度“笼子”,推动监督执纪规范化运行。二是关于张志鹏违规建房问题,县纪委已于2015年12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其违规房产已上交相关部门,正在按有关规定处理。
    16.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县纪委、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提供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有造假嫌疑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县纪委党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成员作出了深刻检查,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制定学习计划,推动支部学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县人大办党支部进行了改选,免去了支部副书记,支部书记作了深刻检查,出台了《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支部工作规程》,制定了《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三会一课”活动安排表》,开展了革命传统教育、专题警示教育和慰问基层困难党员等活动。三是县政府办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深刻反省,全体党员签订《巡视整改承诺书》,印发了《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三会一课”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强化了支部书记责任,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县委政法委党支部进行了深刻反省,建立了支部书记负总责、层级责任分解的责任体系,制定支部学习安排和“讲重作”学习计划,每月公布“三会一课”纪实表,开展了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慰问走访等活动。
    17.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一是减少文件数量,规范办文程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加快推进OA办公系统应用,减少纸质公文数量,确保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发文数量比去年下降10%以上。二是严格会议审批,减少会议数量。实行会议计划管理,缩减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格,从8月起每月10日至19日的法定工作时间严禁开会,确保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数量比去年下降20%以上。
    18.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经费支出。一是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超人数陪餐问题进行整改。县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认真落实“四单合一”要求,做到手续不齐全不予报销,并向县财政缴纳了超人数陪餐伙食费280元;县政协办公室修订完善了《县政协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县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向县财政缴纳了超人数陪餐伙食费276元。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宿松县县本级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等行为。三是县接待处向县委作出了深刻检查,并对时任县接待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四是开展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经费支出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超标准接待、公款送礼等问题。全县22个乡镇和65个县直部门(单位)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与管理。印发《关于全面规范公务经费支出有关问题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全面建立公务经费支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19.进一步抵制享乐主义。一是针对县林业局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清理和处理,给予了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修改完善了《宿松县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宿松县林业系统财务内审制度》。二是县纪委已对巡视反馈指出的洲头乡违规报销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对涉嫌违法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销金额正在逐笔核查处理中。同时,洲头乡健全完善了《洲头乡机关财务及内务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物品采购、会议支出等作了详细规定。三是东北新城管委会对巡视反馈的2013、2014年招待费问题进行了清查,已追缴违规支出9494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修订了《东北新城财务管理制度》,出台了《东北新城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东北新城机关内审制度》等。四是县纪委坚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和重点领域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开展值班值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先后对全县14个单位及个人在值班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20.严格执行公车改革有关规定。一是进一步宣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以及我县的管理规定。二是对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对乡镇等委托管理公车加强监管,严格遵守全省公车“一张网”制度,平台公车杜绝人、车固定现象。三是所有公车实现GPS定位管理。
    21.切实做好县政务中心综合楼搬迁工作。围绕达到县政务中心综合楼搬迁条件,现已制定县政务中心综合楼搬迁方案,分别明确了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验收、工程决算审计、向市委市政府请示、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分配等工作的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确保10月9日前完成整体搬迁。
    22.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一年一个主题,全面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推动干部作风不断好转、根本好转。计划今年9月,将以解决“怕担当、不善为、假作为”问题为主题,召开全县作风建设大会,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全县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和“党纪政纪记心中”知识测试,通报身边典型违纪案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扩大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并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纪法规。三是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关于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常态化开展“整懒治庸”“纠风治乱”专项行动,落实“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曝光”制度,持续形成震慑。重点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紧盯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共处理51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19人。
    23.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一是巡视反馈指出的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及二次装饰工程邀标问题的有关情况。2010年12月29日,宿松县东北片区市政及公共设施建设工程采取融资及打包招标方式招标,瑾瑜集团有限公司中标。2011年1月24日,发包人宿松县东北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与承包人瑾瑜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宿松县东北片区市政及公共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框架协议》,协议约定该项目包括17项单体工程,承包人分包工程必须报发包人同意,并接受发包人管理。根据总承包框架协议,瑾瑜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4月28日、2014年11月28日,作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工程及二次装饰工程的招标人,采取邀标方式招标,安徽凯源建设有限公司均中标。目前,17项单体工程已完工或在建12项,余下5项工程因国家政策调整,不符合邀标法律条件,必须招标,瑾瑜集团对此有异议,并将县政府作为被告向省高院提起诉讼,该案件正在审理中。二是公共资源监管局和东北新城管委会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对时任公共资源监管局和东北新城管委会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制定《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方式审批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进场交易流程。公开征集代理机构服务库,出台代理机构选用管理办法,完善代理机构考评办法,规范招标文件范本和会审机制。制定《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在标后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完善标后履约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招标限额以下小额工程的监管机制,健全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的跟踪监管工作机制。实现项目交易过程监管全覆盖,认真执行交易清单服务制。四是推进市县一体化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全流程的电子化项目逐步扩大,政府采购“宜采商城”已建成使用。
    24.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管。一是严肃查处了巡视反馈指出的2016年12名公职人员以扶贫对象户名义享受扶贫政策问题。2017年1月,对3名村干部认定为贫困户的问题,所在乡镇给予了3名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收回扶贫资金2.41万元;对9名财供人员认定为贫困户问题,所在乡镇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13名涉及村干给予了相应处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3人、通报批评3人、延长预备期1人,并收回扶贫资金2.34万元。二是对巡视反馈指出的许岭镇和五里乡金龙村挪用扶贫资金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县纪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已组织专班对该问题进行了初核,县纪委已立案,正在进一步核查处理中。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宿松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扶贫资金预算执行调度月报机制,强化扶贫领域资金监管,严控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四是开展扶贫资金使用专项检查行动。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县直相关单位和22个乡镇的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实施是否真实,各项制度是否健全、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
    25.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均对2013年以来的村级白条列支工程款现象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巡视反馈的7个乡镇的8个村已经全部完成整改。二是严肃处理村级财务管理领域的违纪行为。责任乡镇均对村级财务管理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其中降职2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县财政局对巡视组指出问题的7个乡镇的财政所(分局)长进行了约谈,对相关乡镇财政所(分局)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村级核算会计给予了诫勉谈话等处分。三是学习借鉴芜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着力在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阳光运行、监督制约、考核评价、追责问责等制度机制,现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就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再规范、再部署。
    五、切实解决上轮巡视整改方面问题
    26.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建房问题。一是严肃处理巡视反馈指出的2013年以来8名党员干部违规建房问题。对发现的8名党员干部违规建房问题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目前已处理6人、给予纪律处分6人,另2人正在立案审查。二是严格执行干部建私房审批、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同时县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举报受理、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干部违规建房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三是强化源头管控。责成住建、国土、城管、规划等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坚决杜绝违规建房现象。
    27.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扩大干部问题信息搜集范围,加大搜集力度,进一步丰富了干部问题信息库。建立组织部长“干部谈心谈话日”制度,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警示,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二是经常性使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坚持上级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对一般党员,及时开展函询、谈话、约谈等活动。今年以来共实施函询8人次,提醒、警示和诫勉谈话67人次,红脸出汗已成为常态。三是重点加强对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和部门行使职权情况的监督。对落实县委要求的宣传脱贫示范户工作不力的12个乡镇一把手集体约谈并全县通报;对省第三方监测评估反馈的“一未通过、两不满意”问题,问责2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6人、诫勉谈话9人、纪律处分7人。对中央环保巡察及市安全生产专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17人次,其中诫勉谈话7人次,给予纪律处分2人。
    下一步,我县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把巡视反馈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对已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的,加快进度完成;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按照整改方案扎实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同时,更加注重发挥治本效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着力在“长”“常”上下功夫,形成一批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奋力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
我们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56-7816467;
    邮寄地址:宿松县人民中路241号人社局综合楼九楼县委巡改办;
    电子邮箱:ssxszgb@126.com

(中共宿松县委)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均对2013年以来的村级白条列支工程款现象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巡视反馈的7个乡镇的8个村已经全部完成整改。二是严肃处理村级财务管理领域的违纪行为。责任乡镇均对村级财务管理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其中降职2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县财政局对巡视组指出问题的7个乡镇的财政所(分局)长进行了约谈,对相关乡镇财政所(分局)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村级核算会计给予了诫勉谈话等处分。三是学习借鉴芜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着力在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阳光运行、监督制约、考核评价、追责问责等制度机制,现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就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再规范、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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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4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群众做点真事是什么,比如,徽金所一百多人合法融资的四百多万块钱追回群众真会感谢政府为人民做真事,好事。群众真要为你们歌颂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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