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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卸任不交账 一城业主与其“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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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2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备受一城小区业主关注的第二届委会卸任后拒不交账一案,将于12月14日在宿松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一城小区第三届业委会已于2017年3月依法选举产生。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第二届业委会卸任后却拒交会计账本及原始支出凭证等资料,开支达三十余万,仅办理了出纳移交。会计账本及其原始凭证等,这些资料是业委会管理活动中经费支出的合法凭证,其重要性和严肃性是不言而喻。应广大业主强烈要求,第三届业委会已将上述情况报告过大河村委、孚玉镇人民政府、县房产局及经侦大队,均无果。广大业主对此极度愤慨。无奈之下,小区业主代表只好联名签字,向宿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届业委会卸任后为何不敢交账?三十多万元的支出作何用途?为何打死都不敢拿出来见见光?全体业主都在拭目以待。
      财务交接是业委会离任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条的明确规定,业委会经费收支要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建账,并及时入账,业主委员会要对会计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妥善保管,不得损毁,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业主委员会换届后,应当在十日内将档案资料移交。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业委会账目应当接受业主监督,且须定期公示,而我小区账目从未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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