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有效缓解市场供需矛盾,方便市民置办年货,营造良好节日氛围,按照 “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小巷规范” 的管理要求,在确保道路畅通、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拟计划在县城区临时开放一定区域设置摊点。
一、开放时间:
2018年2月5日起至2018年2月19日止(农历腊月二十至正月初四)。
二、开放区域:
1.裕民路人行道;
2.联合路(老北站院墙边);
3.林园步行街;
4宿松商城老厅街人行道;
5.宿松南路一城广场;
6.民主西路人行道;
7.黎明路、莲塘街、沙塘街、翼翔路;
8.长宁路人行道(鲤鱼花园小区道路);
9.松兹北路人行道;
10.光明市场、东方盛世菜市场、宿松商贸城内。
三、经营种类:
春联、灯笼、年画、日历及自产自销的年货。
四、管理要求:
1.经营户应严格按照划定的经营区域,在开放的时间段经营。
2.经营户应自觉遵守管理规定,不得设置音响进行促销,并自备清扫、收集垃圾工具,做到有序摆放,人走地净。
3.经营户应文明诚信经营,自觉维护经营秩序,服从城管执法队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