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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处理河塌乡相关责任人的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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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7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8月3日,河塌乡纪委对安元村两委冒领,挪用扶贫项目资金20万元(项目申报后,根本没有实施),处理了安元村相关责任人余昔保,高荣华等村干,而对乡分管扶贫资金项目的乡长祝劼等主要领导直至今日也以未作任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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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治中国的今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宿松县纪委应本着从严治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负有监管、审批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应的法纪责任。
       下有申报项目资料相关签字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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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9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县纪委应严肃处理河塌乡对扶贫领域相关责任人,坚决实行倒查机制及一案双查,决不能让村官充当乡干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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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9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县纪委及监察局理应严肃处理追究河塌乡干在扶贫领域项目监管,审批的相关责任人,实行一案双查倒查机制,决不能只将村干充当乡干的替罪羊,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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