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在我家已经停工的情况下,城管的非法执法导致我家老头子受伤,介于2018年4月24日城管在宿松县百姓论坛主动发帖,企图引导舆情,愚弄百姓(见2018年4月24日宿松百姓论坛“破凉“违建”居民以泼粪阻止城管执法)现在本人作为当事人出来说明事实,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欢迎广大有良知的群众围观转发。 我家在2017年6月份向破凉政府申请危房改造(原先为5层危房),经破凉镇相关部门批准开始施工,当时同年破凉街上的建房都是七层起,最高的达到10层(地址在破凉派出所对面,现未完工正在装修),而我家这条街道都是七层建筑,因为本人家一直经济不富裕,之前无钱改造房屋,致使房屋破旧不堪,成为危房,迫不得已,今年向亲朋好友及朋友及银行举债重建,在我家盖至第四层时,城管就跑来“执法”了,其执法未经任何法定程序,先后拆除我家四次(这是城管新闻稿中所谓的背后有人?当吃瓜群众都是傻子?),后因街道某些人向城管“进贡”(破凉车站斜对面在建户据称向破凉城管6中队柴队长进贡1000元一条的南京20条后),加上破凉在建户民怨沸腾,破凉镇政府协调各个部门让我们7月19日之前在建的22户先暂建五层。 2018年4月,在我家在已经多次向社区,破凉镇政府有关领导反应后,各级领导口头答应我家先将五楼冲顶按照破凉街道约定俗成的做法进行施工(破凉派出所对面一条街的冲顶都是这样盖的),2018年其4月19日上午城管到我家拍照时,我家就已经遣散所有冲顶施工工人,并告知城管在有关部门协调好之前不再施工。4月19日,三番四次到我家“执法”我家未上供的柴队长纠集七部车,三四十名城管到我家进行强拆,我和老头子苦苦哀求,一再说明已经停工,并保证不再施工的情况下,说你们每天都可以来看一次,城管仍然乱用职权,非要进行强拆,这个过程中他们并未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仅仅凭一个工作证就要进行强拆(城管自知理亏,程序不合法,在新闻通稿中说我家正在施工,混淆视听)老头子和我没有办法,我才以泼粪的方式自卫,老头子(73岁高龄)也被几名年轻力壮粗暴执法的城管从楼梯上摔下被120接走,只是老头子3根肋骨严重挫伤。(背后有人需要以死相拼吗?城管借“一知情者”之口企图愚弄百姓之心人皆可知)。破凉镇领导听说城管弄出人命后到现场命令城管停止非法执法,三名城管队员在领导走后,偷偷跑到我家五楼,将我家正在装修的围墙推到泄愤! 事情发生后我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表示愿意承担泼粪法律责任,但要求政府严惩乱用职权的城管,城管为了给有关部门施压,故意发出丑态百出的新闻通稿,其“良苦用心”显而易见。 现我们要求政府严惩乱用职权的主要负责人,理由如下:1、如果城管执法是合乎相关法律法规,为何公安是以公安侮辱他人而不是阻碍执行职务或者妨碍公务处理我老太太,处理我泼粪的事,以公然侮辱他人处理,充分说明了城管执法的不合法性!2、我家房子是危房改造,原地原基进行建房,我家房屋在建所走的程序也是按照当地约定俗成的程序在走,并且不是第一家这么建的!破凉派出所对面那么多九层的房子是如何建起来的!跟我家同时期在建的房屋,梅登路口某人家已经6层完工,七层只退后了两米做冲顶,城管为何差异化执法,镇里执法的法律依据和标杆在哪里? 3、我家左右隔壁都是七层楼房,我家的房子施工,既不影响邻里通风采光,又不影响街道的统一规划和美观(规划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按照约定俗成,没有哪里的规划会左边七层右边七层,中间只能建五层),所以我家施工是合法合理的!习主席要求,让每一个老百姓在执法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城管这样的执法,公安都不认可执法的合法性,请问依法治国,在宿松在破凉只是一句空话吗?左边七层,右边七层,现在在建那么多七层,破凉派出所对面正在装修的九层(装修意味着未完工,是在建)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综上,我恳求政府: 1、严惩乱用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柴队长),追究其乱用职权,在破凉吃拿卡要(相关线索在此不赘述)的法律纪律责任;2、赔偿城管非法执法导致我老头子受伤的医药费及相关费用;3、我家房子以左右隔壁为标准,继续施工,或者政府请相关有资质的单位部门来进行规划指导;,我们一定按照规划部门意见来进行施工4、城管昨天又有人到我家去所谓执法,不准许我家楼下装修的施工,我想知道,这到底是政府的意志还是城管某些私人的意志!如果是私人的意志,恳请政府处理乱用职权的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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