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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 “高岭”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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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关于垃圾焚烧厂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提高,和城市化的发展,垃圾处理,对政府来说,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填埋处理,既费工,又要浪费大量土地;且还有后遗症。而目前世界发达国家,大多已经采用焚烧处理。其优点是:没有后遗症,不浪费土地,还能发电。
       其焚烧工艺,绝不是像无知的人想象的那样,随便燃烧;而是以科学的方法,使垃圾充分燃烧;而对燃烧后的废气,还要经过无害化处理,以达到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显然,我们的政府,对此没有做好释疑,宣传工作,让老百姓一度误解和对生命安全影响的恐慌。
       二、事件
       然而,这绝不能成为围攻乡政府,殴打政府工作人员的借口:我们是一个法治国家,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是一个公民应当遵循的原则。而以暴力方式表达 “诉求”,其实,“诉求” 已经消失,而只有违法,甚至犯罪了。
       据此认为,如此规模的 “群体事件”,必定有串联者,组织者;而其目的,显然是唯恐天下不乱。当然,这只是极少数。而其正是利用了大多数人在不知的情况下担忧环境受到影响。
       虽然,宿松的民警对那些暴力行为表现出极大的克制,甚至使人感到软弱而埋怨;但这也表现出政府最大的善意。但安庆来的特警,就没有那么客气了,他们过来就是防止暴力,稳定秩序的,你袭警,他依法还击,这是一个普通人都有的本能。而这些特警在依法维护稳定的时候,一些人唆使老人上前抓挠,当警察推老人的时候,好事者立即采取选择性的视频拍摄,他们推搡警察、打骂警察的镜头一个没有,而躺在地上的镜头却是不少,有些还配上了:“警察打死人了” 的录音,引发更多人的关注和外出务工人员的心神不安,恨不得请假回家一看究竟,严重的影响社会秩序。
       一个垃圾焚烧项目,目前只是在考研之中,并没确定做与不做,在高岭已经彪悍到违法甚至犯罪的边缘;其无政府主义的,无法治思维的行为,不是一个公民应当具有的作为。
       对那些无法无天的造谣、煽动,组织和暴力者应当依法惩处,不能让善良、无辜的老百姓伤了,触犯了法律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相信正义只会迟到,但不会缺席,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建议政府在全县宣传垃圾焚烧厂的工艺流程,与垃圾填埋处理之对比,以彰显其利国利民的好处,避免老百姓的误解,引发本不应该发生的冲突。


发表于 2018-5-6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搞得跟你很了解垃圾焚烧发电站一样,理论上现在建立垃圾焚烧厂风险可控,但是这要建立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另外还不能有意外,就像核电站,技术够成熟吧?不照样出意外?所以不能建在人口密集区,即使能建,也要给老百姓解释,宣传到位,让老百姓不要担忧才能建!另外,你说得那么好,要不你在你们家周边给老百姓做做工作,垃圾焚烧发电站建在你家门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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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4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对待那些造谣、煽动,组织者以严厉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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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4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的很到位,垃圾围城是城市管理的难题,随着垃圾的不断增加,如何处理是执政者面临的难题。政府应该充分遵守民意,遵守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意愿,从宣传教育方面入手,讲明事情的好与坏,让老百姓清楚明白,才更加有利于事情的进行,而不是拍脑袋作决策,坐在办公室敲桌子定方案,最终的结果只会贻误战机,劳民伤财,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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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4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标题: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关情况的通报
       垃圾无害化处理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是政府和全社会必须履行的共同责任。近年来,我县生活垃圾量增长快,处理压力大,而县填埋场仅能运行2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迫在眉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绿色发展要求,既能节约土地资源,又能实现资源可再生利用,也是发达地区普遍采用的现代化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对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仅完成特许经营权招标,正处于规划选址的论证阶段,尚未获得批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一定不会做破坏生态环境和有损群众健康的事;一定会遵循科学规律、依法依规办事。该项目未取得群众充分理解支持坚决不开工,未全部履行项目建设必需的法定程序坚决不开工,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县委、县政府支持群众以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表达诉求和意愿。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法、守法,不信谣、不传谣,对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查处。

安徽太湖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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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真相要政府和高岭群众都能发声才能搞清,多的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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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4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有政治权利的人有权向政府提出不同的意见和建议,但必须要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即使意见或建议合理在行为上违反了法定程序也是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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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4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理上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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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4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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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4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莫论人非 发表于 2018-5-4 14:22
原标题: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关情况的通报

垃圾无害化处理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是政府和全社 ...

       其余的人别说风凉话又不是在你们那里建焚烧厂
       其实在有人煽动老百姓成功的时候就因该先顺着民意答应下来,毕竟政府宣传工作没做到位,答应下来再去做好宣传工作,而不是为了一口气跟着民意反着来,你们应该知道老百姓没读过多少书,你要是觉得字都不认识多少的老百姓懂得去诉求?
       跟一个字都不知道多少的人去讲理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我还听说打死人了,我只是听说啊!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自己都有一种冲动想去打你们  谁都知道不识多少字的老百姓是最容易被煽动的一个群体,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不先安抚下来,让煽动者无机可乘,而是对着干,越闹越大  
      提高烟气排放标准并加强监控,我是很认同建垃圾焚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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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5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认同建垃圾焚烧厂的!不过在我这个地方建心里都有点抵触,建议建远点  建的太近,天天闻着那些异味你心里会好受,是个人都不会同意吧,做再多宣传也没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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