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夜深人静,副市长避过妻女,将多年藏匿于家中的现金、贵重金属和珠宝,一件一件塞进受贿时装钱的皮箱,再一箱一箱地搬至楼下,运送到另一处房屋。 因为楼层较高,搬运不便,副市长只能叫来司机小王帮忙。小王匆匆赶来,将6个沉甸甸的皮箱提到屋内,副市长没有解释,只是淡淡的一句“你先走吧”。小王下楼,回望楼上,只见房间的窗口已经被厚厚的窗帘遮盖。 这不是反腐大剧,而是真人真事,主角为内蒙古通辽市原副市长许亚林。2015年,他感到“风声”不对,于是“自作聪明”地开始大肆转移财产,做出“深夜搬家”之举。 许亚林生于1963年,蒙古族,一直在通辽市工作,2007年11月担任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1年8月晋升市委常委,2013年1月出任副市长。 在许亚林受贿的5000余万元中,较大的一笔来自于一个绿化公司控制人嘎某。 经许亚林从中安排,嘎某的公司多次未经正规招投标程序而承揽下绿化工程。为了表示感谢,嘎某在7年间先后向许亚林贿赂20余次,贿金累计1200万元。 此外,许亚林也曾主动索贿。他曾多次派人向一位承建政府项目的开发商索要“办公经费”180万元。等钱到手后,许亚林将其中的90万元买了茅台酒,其所购珍藏15年的茅台酒每瓶市值高达5000至6000元。 不仅如此,许亚林还干起了“薅政府羊毛”的生意。他以其姐姐的名义经营一处养羊场,由孙某代为管理,并安排将羊卖给经济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3年6月,许亚林为了套取一笔财政拨款,让孙某与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董某合作,虚开了25万的购羊发票,套取了25万现金据为己有。 许亚林的“求生欲“非常强烈,在落马前夕以及接受调查前后,用尽了对抗手段,包括藏匿财产、转移赃物、当面翻供等。 案发前,为了保住手中的现金、贵重金属和古玩,许亚林找到了其在开发区任职期间所熟识企业的一位老总,表示要与其换一处房屋,并希望其购置保险柜。 于是,这位老总把3个1米多高的保险柜放在屋里后,把房屋钥匙悄悄交到了许亚林手中,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为了掩人耳目,许亚林拥有3个名字、2个身份证和6个身份证号码。他的财物,多依托假身份或由家人、行贿人代管。其中一个名字叫“巴特”,他用此名在北京市丰台区、朝阳区购买了两套房屋和一个车位。 许亚林的受贿款除了藏匿在家,还曾通过中间人及地下钱庄转入美国,并由其朋友以许亚林妻子的名义存入银行。 许亚林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涉案罪名最多的官员,一共有6项: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 2018年7月9日,许亚林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一审庭审现场,法官宣读那份长达154页的一审判决书时,许亚林面无表情,垂首站立。而当审判长问其是否上诉时,许亚林在迟疑片刻后才作出“不上诉”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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