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我为了区别“错拿与拿错”,二者不同,用了--不…不…,否定之否定为肯定--的办法,也就是不改变原意,来认识它们的不同。 炮手老江先生说:『我认为,这是在咬字眼:“错”字在前,就是定语;在后,则是补语。』 炮手老江先生,这句话是对的,修辞知识不错。 炮手老江先生这句话,我认为是支持我的结论——错拿与拿错不同。 炮手老江先生说,拿错,错字在后面是补语。这是对的。 动词与补语之间,可以用得字。插入得字,是补语的标记。 动词拿,充当谓语,补齐完整的句子,例如“他拿错了”变为 “他拿得错”。 “他拿得很错”。“他拿得很不错”。 形容词可以用很字来修饰,例如“很错”。从这里可知,错字就是形容词。而不是动词,不是副词,不能加很字来修饰。 汉语语法修辞中,字有单一词性,也有非单一词性。例如“白跑路”白字是副词,而“萝卜白”,白字是形容词。 炮手老江先生说,错拿,错字在前面是定语。这也是对的。由于充当副词,就不便加很字,例如“很错拿”就不合适。 炮手老江就是从另一个语法修辞的角度,来证明“错拿与拿错”不同。所以是补充我的结论——错拿与拿错不同。 但是,炮手老江先生,又认为仅仅是咬文嚼字,还认为“错拿与拿错”是同一个意思。的确使人费解。 炮手老江先生说:“而认定是否故意,则在于“拿”前对所拿物的确认,是否有合理合法的依据可拿”。 我认为,这不全面。 认定是否故意,是故意,还是无意,行为人有意识地实施某种行为,都是故意。 例如错拿,她有意识地,将不属于自己的快递,占为己有,故意错拿。 例如拿错,父亲以为背篼是自己的,无意中拿错了同车乘客的背篼。虽然行为是故意拿,但不是明知不对,故意拿错,更不是故意错拿。 “父亲以为背篼是自己的”,这个以为使然,他就决定拿了。 时态之初,和时态过去,都属于无意拿错了。 并不是纠正了以后,才证明无意。 如果像炮手老江先生说的“即使因客观条件所误拿,其纠正,改正的机会当然存在。如果知错而不改,则其故意为之的非法占有意图,自然应当确定了” 父亲拿错了同车乘客的背篼,上了另一辆汽车,这时也在改正的机会内,但没有办法立即改正。据先生理论,岂不是可以这样说:“父亲以为背篼是自己的,故意错拿了同车乘客的背篼。上了另一辆汽车。则其故意为之的非法占有意图,自然应当确定了” 你的父亲无意拿错背篼,这是你的父亲呀!你都这样说他是故意的,别人怎么为你父亲辩护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