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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说 “自私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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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0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题目看,“自私”是主观思维,是心理学中的“自我”;而“自利”,则是这一思维所求之目的。从自然界的所有生命体的本能看,从最简单的单细胞生物,到最高级的人,其“自私”性,即“自我”性,是,且唯一是其生存,繁衍,发展的唯一的,最基本动力源泉。而国人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则是对此最好的诠释。
       然而,人,作为最高级的生物体,历史的演变已经使人领悟出制度,法律,次序,是科学,有效保障人相互之间都能够保障各自的“自私自利”的最好安排。可见,在法纪,道德标准规范下的“自私自利”,就是人们,整个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
       然而,有一段时期,人们通通否认自然的“自私自利”的合法性,将违法法纪,道德的“自私自利”,与遵纪守法,遵守道德标准的“自私自利”混为一谈,提出所谓“斗私批修”的荒缪口号;加上历来倡行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国策,人们的“自利”原创力,几乎被抹杀得一干二净。所以,我们停顿了,穷了。
       而改革开放后的首要国策之一,就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其意就是重新承认人的“自利”性。其效果是明显的:“万元户”由少到多;民营企业遍地开花.而国家税收也逐渐增多······。
       可见,承认,捍卫人的合法“自私自利”天性,既是对自然科学的尊重;更是对社会科学的尊重;也是对人权的尊重。(应张学久先生之邀而作)
      (此文并不反对“公益,慈善”;“互助”;而此义举的前提,是,且应当是在“自利”的基础上所积累财富之后,才能进行的:一个穷困的人,可有如此义举吗?为防他人钻空子,故此说明)




发表于 2018-9-12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的作品《闲说“自私自利”》,说乱不乱,说清不清。如要捋出头绪,我猜想炮手老江是把自私自利,压缩成私利了。两者不是同一个概念。提出我不同的看法。就用西晋文学家--中牟人潘尼的《安身论》作一下火力侦察。效果很好,果然炮手老江接二连三的的辩解。的确是把自私自利,理解成“私利”了。继而就说私人利益。
其辩解,有点像解释古文中一字多义。
不过,你这篇就不能一字百当了。
在《安身论》里,作者的立论是,“忧患之接,必生于自私。”
他的证例是“人人自私,家家有欲,众欲并争,群私交伐。争则乱之萌也,伐则怨之府也。”
他的理想是“安身而不为私,故身正而私全。”
其实《安身论》的意思,很像1956年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三大改造,农民取消了私有土地。大街上的口号那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人人不自私,其结果获益的,是这个大家庭的每个人。
《安身论》理想——“安身而不为私,故身正而私全。”潘尼没有实现,而在一千六百五十六年之后,终于实现了。
炮先生,
作为谈一个话题,例如谈自私自利,并不能一会儿把自私自利当做私利,一会儿把自私自利当做私人利益。这样没有定义的论说文,既不能提高写作水平,也不能让人理解你的作文思想。
不过,
你坚持要把“自私自利”理解为“私利”。这是你自己的话语权,
也许会有人为你鼓掌。
但我,任何文坛,都不会为错误喝倒彩的。
我只不认为“自私自利”就是“私利”。所以随便说一下。
自私自利、自私与自利,有关系。
私利与私人利益有关系,
但是,自私自利与私人利益,毫不相干。
尊敬的炮先生,千万别为我句把疑问,感到心地不舒服。犯不着任何话题,都上纲上线为无理争成有理。那没有争论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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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3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路遥的回帖中,其设想了两个场景:
   1,“人人自私,家家有欲”;故而“众欲并争,群私交伐”。
    显然,其将众人当做虎狼,自私,狠毒:无法,无德,无情;而人们的法规,道德,亲情,等诸多素质,通通被其无视了。其目的,企图将此扣在我的有定语的尊法,尚德的“自私自利论”上。
   2,“人人不自私”,大家都获益,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曾记否,这个口号在那个时代很响亮。因为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工作安排,外出自由,意识表达,几乎全被官方掌控,所以,这个口号确有一点效果;但人的“自我”性(自私自利),独立性,却使这个口号的作用,大打折扣。而这个口号的出处,显然来自于共产主义学说对未来社会的美好描述。
   但后来的现实,却给这个美好描述重重一击:饥饿使偷盗普见;田地干旱,荒芜使农业歉收······。
   所以,这个口号只在接二连三的大,小会中提提,私下里,人人却思考着如何“自私自利”,以度苟延残喘的天荒人祸岁月。
  可见,路遥老朽无视“无私岁月”里的“皆私”事实,仅从字眼,官方口号,来高谈阔论。谓之虚伪,唯心,显然据此而有据了

点评

路遥何日回家是老朽,我虽然是老朽。但路遥何日回家,也不认为自私自利,就是私利。炮手老江现在还没有到老朽年龄,也可能快老朽了。是老糊涂吗?你把自我,当做自私自利,更加解释不清天荒,也解释不清人祸。  发表于 2018-9-1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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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4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8-9-13 20:43
在路遥的回帖中,其设想了两个场景:
   1,“人人自私,家家有欲”;故而“众欲并争,群私交伐”。
...

    1,你认为:你虽为老朽,但我也行将为老朽。我认为,你理解错了:称之你为“老朽”,其意在于“朽”,而不在于“老”。“朽”,迂腐也:纵观你的帖子,对于观点,看法,及其因此得出的结论的论述,本来可以用简洁,明了的白话说明,你却引经据典,洋洋大论;殊不知,言多必有失:论据时有漏洞:或相互矛盾;或错误;或据不对题;甚至可以说,几乎你的每段话,都有“商榷”之处。故,谓之“迂腐”。
   2,你说:“你把自我,当做自私自利”:
     就“自我”而言,它是行为学中的重要慨念,即,行为主体,包括人及所有生物,是在作出行为的基本出发点:是为自己,或是为他人。显然,是为自己的,即自私自利,几乎都是这一认定。但人除了物质追求之外,还有“道义”,“亲情”的精神追求,所以,为了这一追求,其有时会表现为舍其物质利益,甚至生命,以求其“义”。而此举通常被称为“义举”,“毫无自私自利”之举。但从严格的意义,和广义讲,其举,仍是属于“自私自利”:非其他“道义”之利;非其他集团,阶层之利。
   3,你的“天荒”,“人祸”语:
   显然,你又在偷换慨念了:我的原语意是“天灾人祸”,针对的是那个“三面红旗”时期的时政,以驳斥你高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毫无自私自利”的时代“美景”下的人们的真实处境。对此,难道你还看不出,还有什么异议吗?而今,你却故意装糊涂,分别以“天荒”,“人祸”发难于我。可以说,没有人可以看出此“难”与“自我”,“自私自利”论点有何关联。
   可见,你黔驴技穷了。看来,“老朽”,就非你莫属了。

点评

自己回自己的帖子时,用了你字开头在开骂,9月14日老江骂9月13日老江,骂得狗血喷头,张琴如果看见了,以为公爹疯了,路遥何日回家看了,隔岸观火。不亦说乎!  发表于 2018-9-1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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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9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8-9-14 20:13
1,你认为:你虽为老朽,但我也行将为老朽。我认为,你理解错了:称之你为“老朽”,其意在于“朽” ...

     你路遥可以用“精神胜利法”自嘲自解;你路遥也可以邀约那个无良无德,无信无孝,唯利是图的张琴一道来陶醉于“精神胜利法”的虚幻自娱中;但梦总要醒;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也会给那个机关算尽的张琴,当头一棒。
    显然,你不是在“隔岸观火”;你早已赤膊上阵;且敗得颜面扫地;不管是你的“旁征博引”,或是洋洋大论,你迂腐,虚荣,无知的老朽面目,在众人面前,早已是昭然若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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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1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私自利,路子越走越狭窄。可是楼主却说到自私自利有许多好处。
我看罢,少不得要讲几句不同看法。
说个不好听的,自私自利的小伙子,恐怕很难找到女朋友。没有哪个老丈,舍得把女儿嫁给一个自私自利的小伙子。
自私自利的人,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所以自私自利的人,没有人缘。
1939年12月21日毛主席《纪念白求恩》文中说,“我们大家要学习他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
有许多工农兵读过老三篇的,自觉革命,都知道“大公无私”。
有许多领导干部,自我约束,都知道“无私才能无畏”。
自私自利,最终滑落为贪得无厌的小人。
全国人民如果都“自私自利”, 不知道会对社会有什么益处。
我认为提倡“自私自利”,算不得正人君子。
自私自利,不只是新中国人厌恶,古人对“自私自利”的批判,就很深刻。
西晋文学家,中牟人潘尼,《安身论》其中就有——
崇德莫大乎安身,安身莫尚乎存正,存正莫重乎无私,无私莫深乎寡欲。
是以君子安其身而后动。
易其心而后语。
定其交而后求。
笃其志而后行。
然则,
动者,吉凶之端也。
语者,荣辱之主也。
求者利病之几也。
行者安危之决也。
故君子不妄动也,动必适其道。
不徒语也,语必经于理。
不苟求也,求必造于义。
不虚行也,行必由于正。
夫然用能免或系之凶,享自天之右
故身不安则殆,言不从则悖,交不审则惑,行不笃则危。
四者行乎中,则忧患接于外矣。
忧患之接,必生于自私,而兴于有欲,自私者不能成其私,有欲者不能济其欲,理之至也。
欲苟不济,能无争乎?
私苟不从,能无伐乎?
人人自私,家家有欲,众欲并争,群私交伐。
争则乱之萌也,伐则怨之府也。
怨乱既构,危害及之,得不惧乎?
……
君子则不然。知自私之害公也,然后外其身;
知有欲之伤德也,故远绝荣利;
知争竞之遘灾也,故犯而不校;
知好伐之招怨也,故有功而不德。
安身而不为私,故身正而私全;
慎言而不适欲,故言济而欲从;
定交而不求益,故交立而益厚;
谨行而不求名,故行成而名美。
止则立乎无私之域,行则由乎不争之涂,必将通天下之理,而济万物之性。
天下犹我,故与天下同其欲;
己犹万物,故与万物同其利。
……。
我不知楼主读过没有,这里且复制两段原文,您说自学过高中,文言文应该读得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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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对“自私自利”的认可与否定,是“唯物”与“唯心”之争;而自称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的人,从其后半生的经历看,却显示出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者。人,可以一时犯错;但不应当长期犯错。源何如此,显然,认识方法的错误,思维模式的错误,就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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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1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懂不懂你的引经据典没有多大关系,但我要指出的是:我的“自私自利论”,是指在遵守法规,道德的前提下的“自私自利”;而不是指唯利是图,无视法规,道德标准的“自私自利”。显然,你在故意混淆我的本意。就现实而言,绝大多数人,都具有前一标准而“自私自利”。扪心自问,你难道也不是如此吗?
    可见,你装君子,如此高谈阔论,把自己打扮成一个超然脱俗,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这只能说明你是一个伪君子;而这样的“君子”,人们在历史,现实中不乏见之;而“斗私批修”的原创者的“伟迹”,就是对后一“自私自利”最好诠释:排除异己,成功“浩劫”······。
   就“毫无自私自利”者而言,我认为,他活不过两天;而唯一能够如此的,可能只有机器人;而机器人却是有“自私自利”的人所有;其行为却是在体现所有人的意志。所以,即使没有自我意识的机器人,也是具有“自私自利”特性的;即使疯子,其“自私自利”的本性,几乎都有。
    可见,你的智商,连疯子都不如。这是戏言;但你的虚伪,却是一目了然的。
    正是由于人们认识,承认了人的基本特性:自我(自私自利),我们的国策才从唯心的禁锢中走出来;人们的勤奋,创造能力才得以发挥;人们的物质生活才有如今丰富。
    所以,提醒老朽:不要忘了“无私”口号给人们带来的困苦!也不要忘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古训;更不要忘了“唯物”既浅显,却又深奥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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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1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江老先生把两个不同概念的词组叠加在一起,从表面看,甚至会有人说;你江老不是好人,只顾"自私自利''。其实,江老只是客观地道出了人们又不愿公开自认的人类的普遍的天生属性,若要否认这一事实,恐怕自已也知道是讲假话了。
      先从"自私"讲,私是属于私有的主体,是宪法所保护的客体要件,即所谓"自私"。"自利"指的是自已的利益,不指不当得利,所以宪法一直保护每个公民的所有权利。不是自已的或违法行为,这不是权利,相反,是法律有权力给予打击。
      如何使自私得以维护并发挥自私的功能,只有唯一条路走,去实施自利行为。例如,工厂所有工人下班休息去了,我就去捡点垃圾瓶,破烂什么的,要不然就帮老婆多做点家务。获得了自利,充实了自私!
      诸多的开国将领由于都有一颗自私的心,红军不怕远征难的去推翻一个旧政权,拯救千百万劳苦大众。他们"自利"的是实现了"自私"的雄伟抱负,使新中国诞生了。也如江老先生所说;“公益,慈善”;“互助”;而此义举的前提,是,且应当是在“自利”的基础上所积累财富之后,才能进行的:一个穷困的人,可有如此义举吗?
    ''自私自利"不能建立在非份的基础上,去损人而利自已。例如小偷,诈骗,老赖,不顾对方情感及惨痛。还有那些腐败官员更是不顾国家利益和政治生态而不当得利。因此,"自私自利"是指每个人有权主张属于自已的权利,去追求正当得利!
     谨邀路遥老师光临斧正!顺致问好!


点评

自私从观念可以直接发展到行为,私利还在私人利益上没有改变事物的属性,不能说私利直接变成了维护私利的利私行为。私利只有在受到可能侵犯时,利私***这才开始。  发表于 2018-9-13 09:39
先生看得准,他把两个不同概念的词组叠加在一起。自私是私心观念,没有公心才叫自私。私利公益两分开,但私利不对抗公益。私利是指事物,而不是观念,把观念理解成事物,不同概念的词义重叠在一起。比较难懂。  发表于 2018-9-13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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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2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8-9-11 23:44
懂不懂你的引经据典没有多大关系,但我要指出的是:我的“自私自利论”,是指在遵守法规,道德的前提下 ...

   虽然我对《安身论》不甚精解,但其文对“自私“,却是认可的:”安身而不为私,故身正而私全“。何为”私全“?”故君子不妄动也,动必适其道“。”动“者何求?不外乎求名利是也。”适其道“,则是遵法规,守道德为鉴也。纵观全文,始,否定无规矩之“私”;后,肯定“适其道”之“私”
   故,该文与山人之意,不谋而合。
   而你举证的,在那个时代的时髦口号,标杆事例(虽然事例的人物无可非议),无疑是在无视这些“旗帜”否定了人的最基本特性,将人视同牛马;其结果,是磨洋工,无创意;导致人们衣食匮乏,国力衰弱。
   言古说今,意在借鉴。而汝之言古,却是意在复“古”。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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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山人与汝之争论焦点,其实就是对人的“自我”,是否定,或是肯定之争;是唯心与唯物之争。显然,先前的《物权法》,即将出台的《民法大典》,就是从立法角度肯定了人的“自我”权益的合法性;而这一做法,也是世界各国最基本的首肯法典。
    可惜,我们对这个最基本的法理观念,曾经被唯心的,政治的观念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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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2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学久 发表于 2018-9-11 23:31
实际上,江老先生把两个不同概念的词组叠加在一起,从表面看,甚至会有人说;你江老不是好人,只顾" ...

恰恰相反,我是把无德,无法的“自私自利”,与尚德,守法的“自私自利”加以区别;并肯定后者在人类进步中的原始动力作用,即,为人们常说的“君子好财,取之有道”。
   纵观路遥回帖,如先生所言,将两慨念“叠加”论之;究其援用的《安身论》而言,其无视该文赞同“动必适其道”的区别认定。
    可见,这一老朽,才虽八斗,却未深解其意是耳。
    顺便说,文言文对众人而言,确有生涩难解之状;而其常以此为术,炫耀于众人,以显其才。悲乎,虚荣之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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