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结婚办喜事,请客送礼是一种喜庆文明,嫁女攀比哪个风光些,是社会上残留的一种弊病。 有一样彩礼是被逼出来的婚价。它建立在防止闪婚的诚信的抵押金上。 过去旧社会讲究门当户对,新社会不。 新社会,特别是改革开放后,贫苦人家黄花闺女,进城谋职业的很多。遇到个阔气的男子追求,他为了装点门面,先拿出一些钱,转给未来的老丈人。等到这些钱到手,就要连本带利,给他女儿出嫁时带走。 这笔钱,是女方防止闪婚的诚信的抵押金。 抵押金,作为交换感情,为建立夫妻关系作准备的付出。权属已经不属于男方。这笔金费,将以女方父母赠与闺女的假象,变为实际。 父母赠与女儿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女方。则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女方将这个现金,作为一项投资,今后的投资所得,也是属于女方单方面的私房钱。 类似这样彩礼,只是现象的,夫妻关系动荡年代造成的,假彩礼。失去实际意义的彩礼。 这样的收受彩礼人,实际上是女方本人。而不是老丈人。 女儿要求男方结婚前期的付出,(对女方本人的付出), 虽然是经过女方父母之手,而不能算女方父母有了从天而降的收入。如果必须算收入,就应该必须算支出,正负零零。 父母两手空空。于是像文章内出现的,手里有二十万的现金,却过着贫困生活。 正像文中所载: “房子实在太破烂了”,周县长说。 “每月大约是240个鸡蛋,每个柴鸡蛋卖一块钱,每月收入240块钱”,吴瘸子说。 我们来分析一下。 这家有八只母鸡,每天一只母鸡一个鸡蛋,全月就240个鸡蛋,每个鸡蛋卖一元钱,总共收了240块钱。这吴瘸子老夫妻两个,这一个月就没有吃上一个鸡蛋。全部买钱了。卖掉鸡蛋干什么呢? “我是个病秧子,常年吃药,每年的药费就4000多”。吴瘸子说。 回过头,我们再来看看吴瘸子手里。 如果属于吴瘸子夫妇拥有的20万元, 如果属于吴瘸子夫妇可以自由支配的20万元, 一个月下来,还用得着,两老人连一个鸡蛋也舍不得吃吗? 绝对不可能。 则,这20万块钱,吴瘸子夫妇没有支配权。只有名誉权。即不能算吴瘸子的当年纯收入。 因为我们的扶贫政策,有一个天大的漏洞。就是只认人均年收入多少。不管其他。 我国的税收政策在这一年,有了人性化政策,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实行扣除登记。 其中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这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对税收的规定。 依据这个规定的内涵,可比周县长的扶贫,啊!不对,可比现阶段依据个体年人均收入扶贫,要开明得多。合理得多。 有人说这个帖子贫困户,不可能有20万彩礼, 这也不可能,那也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吗? 或者,有人是,由于与儿媳妇争夺家产官司,眼前沉迷于耍赖。受了舆论打击,不愿意面对婚姻法“关于单方面财产”的认定。所以说这也不可能,那也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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