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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盖事实整改不到位 出事官商都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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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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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有人披露宿松燃气公司在铺设燃气管道时,其严重偷工减料;而这一恶举,显然会给全体宿松人们埋下一颗定时炸弹。然而,宿松住建局那个叫“吴某斌”在回复网友的答复中,仅以某一处的情况作出调查说明,是不是滴水不漏;而燃气公司也予以配合,作出网民曝光的部分进行“改进”表态。如此,一颗定时炸弹就顺理成章的埋在宿松县城。
12.jpg
       显然,施工管理单位故意忽视了燃气公司在其所有的管道铺设中,几乎全都不符合国家要求深度标准的事实;更没有相关监理报告证明。而根据这一事实,不言而喻,施工管理部门必然要承担渎职责任。
       如果今后有燃气管道因偷工减料破裂、泄露、甚至是爆炸的事故发生,那么,就不会是眼前能整改且不真正整改的事情那么简单了,而是官商都要进班房。
       所以,炮手提醒施工管理单位、县政府的老爷,三思!




发表于 2018-12-3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公司及施工管理的关注及监督。为让包括您在内的群众了解我公司及有关施工情况,我公司就您反映的情况结合我公司相关概况回复如下:
      1、关于东北新城府后街工程,图片所显示主要原因是:因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污水管,因此为避免造成污水管道损坏,我们没有盲目深挖,而是结合实际情况,将开挖工程暂时停工,更改了施工处理方案:将管道埋深0.6米,并增加了防护套管,强化管道的安全性(关于这一点,可以到东北新城建设科或住建局安全股了解是否属实)。
      2、作为成立了二十年的燃气公司,我司致力于“服务于民”的宗旨。主要从事投资、建设、经营城市燃气管道、集中供热、分布式能源设施,向居民、公建、商业和工业用户输送管道燃气、电力及热力,进口、分销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建设及经营汽车加气站、充电站,开发与应用石油及天然气等相关技术。
      迄今为止,宿松县燃气用户已超两万,管网铺设超50公里,能成为宿松县人民自己的燃气公司,我们没有丝毫的懈怠,伴随着宿松县的经济发展,致力于为当地居民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在宿松县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监管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燃气安装规范要求,秉承工程无小事,安全放第一的原则。
      3、我公司在前期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不规范之处,希望您不能完全以偏概全,而且我公司也一直在致力于不断的完善和改进过程之中。燃气建设属于民生工程,所有管道的建设,都是根据居民的实际需要和报告请求而实施的,其根本受益者是用气居民。
      4、为提高大家对我公司的实际运行情况有所更加深入的了解,我们欢迎包括你在内的所有市民到我公司进行调研,我公司一定热情接待,并请您们到施工现场全过程观摩!再次感谢您的监督,希望您们能够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宿松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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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何祥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余劲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做个记号,是这三个部门管事。

点评

所以,炮手提醒施工管理单位、县政府的老爷,三思!  发表于 2018-12-3 17:49
却乃缩头乌龟一个:乌鸦笑猪黑,自己不觉得。  发表于 2018-12-3 17:48
直接打举报电话,何必“所以,炮手提醒施工管理单位、县政府的老爷,三思!”畏头畏尾的话  发表于 2018-12-3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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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2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掩盖事实整改不到位,出事官商都有责”的回复


      网友“炮手老江”,你好!
      你于2018年12月2日在宿松百姓论坛中反映的宿松燃气公司埋地管道施工质量问题,已经县领导批转我局。12月6日,我局会商住建局,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安排,并准备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以及现场踏勘等几个环节进行问题核查。
      12月10日,我局聘请燃气专家会同县住建局,按照国家相关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对宿松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资质资料情况
      1、工程设计情况。2018年12月,宿松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川东燃气工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宿松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殷弯安置房二期庭院及户内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图。
      2、工程施工情况。施工单位为中晨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3、工程监理情况。监理单位为洛阳石化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房屋建设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二、现场踏勘情况
      1、12月10日上午,县安监、住建、燃气专家、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对殷弯安置房二期室外燃气管道随机抽查三处样本点进行现场开挖并勘验。经查,一处人行道下Φ40㎜低压管埋深30㎝,一处人行道下Φ40㎜低压管埋深60㎝,一处人行道下Φ110㎜中压管埋深110㎝。
      2、通过对三处现场踏勘情况来看,存在以下问题:
      ①小区人行道下低压管埋深30㎝深度不够。
      ②有两处管沟回填下面发现含有少量石子和硬质土块,不符合管沟回填标准。
      ③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施工单位施工日志不完整,监理单位监理资料不全、未履行监理责任。                     
      三、处理情况
      1、责令业主单位(宿松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对照国家有关燃气管道安装规范和标准,全面自查自纠,安排专人督促施工单位对不符合燃气管道安装规范和标准的工程立即整改。
      2、责令施工单位(中晨宏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整理完善施工日志等资料,并对调查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3、责成监理单位(洛阳石化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全程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整改,确保整改得到实效。
      4、燃气主管部门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并根据建设部37号令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予以查处。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其他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56-7815948。
                        


宿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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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8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掩盖事实整改不到位,出事官商都有责”的回复


      网友“炮手老江”,你好!
      你于2018年12月2日在宿松百姓论坛中反映的宿松燃气公司埋地管道施工质量问题,已经县领导批转我局。12月10日,安监局会商我局,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几个环节进行问题核查。
      12月10日,安监局聘请燃气专家会同我局,按照国家相关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对宿松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调查。调查和处理情况如下:
      一、资质资料情况
      1、工程设计情况。2018年12月,宿松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川东燃气工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宿松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殷弯安置房二期庭院及户内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图。
      2、工程施工情况。施工单位为中晨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3、工程监理情况。监理单位为洛阳石化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房屋建设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二、现场核实情况
      1、12月10日上午,县安监、住建、燃气专家、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对殷弯安置房二期室外燃气管道随机抽查三处样本点进行现场开挖并勘验。经查,一处人行道下Φ40㎜低压管埋深30㎝,一处人行道下Φ40㎜低压管埋深60㎝,一处人行道下Φ110㎜中压管埋深110㎝。
      2、通过对三处现场踏勘情况来看,存在以下问题:
      ①小区人行道下低压管埋深30㎝深度不够。
      ②有两处管沟回填下面发现含有少量石子和硬质土块,不符合管沟回填标准。
      ③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施工单位施工日志不完整,监理单位监理资料不全、未履行监理责任。                     
      三、处理情况
      我局将根据住建部37号令第三十七条对中晨宏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红成)施工现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对洛阳石化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段运军)在施工现场为尽到监理职责行为作出各处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其他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56-5652986。


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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