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汉迪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加工生产2万吨汉白玉彩砂、2万吨雪花白彩砂、2万吨超细粉。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汉迪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项目选址位于宿松县破凉镇站前路97号(经度 116°06'26.5932",纬度30°13'28.6176"),厂区东为金源泉水塔厂、西侧为建华超细粉,北面为站前路,南面为林地。具体见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和附图2(建设项目四至图)。 投资总额:218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375%。 占地面积:15亩。 2、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发改令第21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且该项目已取得宿松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宿经信技改[2018]74号文备案。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3.建设项目规划相符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位于宿松县破凉镇站前路,拟征15亩用地,本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宿松县破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因此,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区域大气环境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区域北侧声环境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其余厂界声环境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环境容量较大,选址较为合理。 4、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1)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 SO2、NO2、PM10各污染物浓度均符合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地表水二郎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Ⅲ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符合 GB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4a类标准要求,声环境状况良好。 5、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污环境影响 项目设有两条制砂生产线,分别布置在1#生产车间及2#生产车间。在制砂的过程中,颚式破碎机有破碎粉尘产生,包装工序有包装粉尘产生,要求颚式破碎机及包装机产尘部位设置集尘罩,其他制砂设备(主磨机、分级机、直线筛、回旋筛、脉冲收尘器)为密闭一体连接,两条制砂生产线的颚式破碎机、包装机及其他制砂设备的粉尘均经集气罩及密闭+负压抽风等收集系统后再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后废气分别通过15m排气筒G1、G2排放。2#车间制砂破碎、筛分得到-120目的细砂,送入高细球磨研磨时有球磨粉尘产生,超细分级机采用气流分级有粉尘产生,超微粉体进入储料罐有输送粉尘产生,粉体包装工序有包装粉尘产生。本评价要求包装机产尘部位需设置集尘罩,各物料输送转运环节,研磨、分级设备均密闭串联+负压抽风,各含尘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G2排放。制砂粉尘G1有组织排放量为0.552t/a,风机风量为8000m3/h,排放浓度为28.75mg/m3;粉尘G2有组织排放量为1.104t/a,风机风量为12000m3/h,排放浓度为38.33mg/m3.。符合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经大气估算模式估算,G1 排放源产生的TSP最大贡献值0.009265mg/m3、质量浓度占标率为1.03%,G2排放源产生的TSP最大贡献值为0.01619mg/m3、质量浓度占标率为1.8%,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其有组织排放源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1#车间无组织排放源产生的TSP小时浓度最大值为0.1477mg/m3,2#车间无组织排放源产生的TSP小时浓度最大值为0.2191mg/m3,小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0t/a(1.2t/d)。其中主要污染物为COD和NH3-N,类比分析,其产生浓度分别为300mg/L和25mg/L,产生量分别是0.108t/a 和 0.009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宿松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二郎河。 项目设置了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冲洗废水约0.8t/d,即240t/a,主要为泥沙等,经管道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产区的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溢流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对产噪设备采取合理布设、减振安装、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后, 项目北厂界昼间噪声能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4类排放标准要求,其余厂界昼间噪声能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交通运输噪声将对沿途叶屋居民点产生一定的影响,本评价要求运输货车途经 居民点时减速、禁鸣,并采取夜间不生产、不运输等措施。 (4)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除铁工序产生的除铁物、沉淀池产生的沉渣等。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置;布袋收尘灰回用作彩砂生产线或超细粉体生产线的生产原料;除铁工序产生的除铁物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外运出售。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综上所述,“安徽汉迪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基本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在执行环保治理“三同时”的基础上,在切实有效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环境防范、应急对策、措施,并将环境管理纳入日常生产管理渠道的前提下,项目各项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讲得到应有的保证。建设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7.“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定,在建设项目建设之初同时考虑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应执行“三同时”规定。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下表所示。 附表 本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 | | | | | | | | | | | | 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 | | | ①项目生产区出口当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的机动车辆应当冲洗干净,运出的产品等封闭运输;项目原料为5-10cm的大块石料,拟进入高地坪有棚的堆场,无雨水冲刷或淋溶产生,也无堆场粉尘产生;②颚式破碎机、其他制砂设备之间的物料输送采用密闭提升机输送,制粉生产线高细球磨机、超细分级机、储料罐之间采取密闭气力输送;③制砂生产线设置在制砂车间内,颚式破碎机产尘部位设置集尘罩收尘;其他制砂设备(主磨机、分级机、直线筛、回旋筛、脉冲收尘器)为密闭一体连接,且车间内配备有收尘装置及布袋除尘措施;制粉生产线设置在制粉车间内,其高细球磨机、超细分级机、储料罐、脉冲收尘器为密闭一体连接,且车间内配备有收尘装置及布袋除尘措施;④彩砂及粉体成品未包装前储存在储料罐中,其呼吸口采取滤筒除尘措施,彩砂及粉体成品包装后的袋装成品储存在密闭仓库内;⑤制砂车间、制粉车间及时清扫落尘灰。⑥加强车间空气流通,员工工作期间佩戴防尘口罩,可以改善车间环境,同时降低粉尘对人体的影响。⑦原料及成品运输过程中应减速慢行,加强覆盖等措施,可有效减少扬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排放限值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