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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刁难,二中队的这等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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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1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富康路与北站连接街道,自然生成的菜市场,肉铺。
      12月21日上午;我将电动车停在路缘石边,去肉铺买肉,一老交警带着一协警,纠正停在街边车辆。其二人对我说了些纠正,劝阻的话;我回应:这是菜市场;人们不可能将车推到有路缘石的人行道·······
      协警:“那你就把车停在路中央吧”,“我可以罚你200元”;
      老警:“好了,下不为例·······。”
      然而(请注意这个“然而”):那个老警趁我与协警口舌的时候没有注意,拔去我的电动车的钥匙,走了。当我发现没有钥匙的时候,已经不见二人的身影。
      无奈,我只好推着车,终于在富康路口可见了那个协警。我上前从其背后拍了他的肩膀;他回头;我对他说:“同志,请把车钥匙还给我”。但其一言不发,回头就走。我上前拉住他,他也反拉住我,厉声说道:“走!到派出所去”!我说:“不!到你们局长那里去说!”期间,那个协警还低声骂了一句;且还高声嚷道:“你打警察!”。我反问:“你们不是有执法记录仪吗?一看不就清楚了吗?”一听此言,协警就不做声了。
      后来,那个老警察出现了。他故作热情地说道:“啊!江老板,我认识你;你的亲戚也在公安局工作。此事好说。那个协警,年轻气盛,入警不久;他曾经还与队长有恶;云云。”但就是不谈钥匙。后来,在路人的评论和劝说下,老警察终于把钥匙给了我。
      纵观此事件,我认为:
      1,在第一次交涉,达成解决后,其偷偷拿走钥匙,显然是“捉驼”;
      2,在第二次我找到协警,其不作任何表示,以至于发生口角,其刁难之意再次证明其二人的主观故意;
      3,当老警察出现后,其既称相识,却迟迟不涉及主题;且引得众人围观。此更为不妥;其目的何在,只有他自己晓得。
     总之,二中队的如此警风,让人不敢恭维。




发表于 2018-12-22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怼天怼地对民警!好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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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2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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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2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交规人人有责,配合并接受交警的依法依规管理。如果江老先生是在对抗管理,强硬保持将车子乱停乱放,交警有权将车子拖移到交警队接受处理。
     如果江服从了管理,或正在与交警沟通时,另一交警趁江不知情下或知情,拔走车钥匙,这是执法不规范,依规办事不严谨。依法法治,依规管理是毎一位管理人员的法定责任,以和谐的方法依法管理,减少不愉快的对抗是有益于国策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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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3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读帖,如果是默读,然后走开,则没有意义。
这帖子毕竟是一方之词,也不是说理依据,只有通盘考虑,才能了解一个大概。
这帖子,老交警没有在发帖后,辩解,二中队也没有在发帖后,辩解。事实真相也不知是否如此,只能就1#楼提点看法。
炮手老江有如下文字表述:
那个老警趁我与协警口舌的时候没有注意,拔去我的电动车的钥匙,走了。当我发现没有钥匙的时候,已经不见二人的身影。
      无奈,我只好推着车,终于在富康路口可见了那个协警。我上前从其背后拍了他的肩膀;他回头;我对他说:“同志,请把车钥匙还给我”。但其一言不发,回头就走。我上前拉住他,他也反拉住我,厉声说道:“走!到派出所去”!
后来,那个老警察出现了。他故作热情地说道:“啊!江老板,我认识你;你的亲戚也在公安局工作。此事好说。那个协警,年轻气盛,入警不久;他曾经还与队长有恶;云云。”但就是不谈钥匙。后来,在路人的评论和劝说下,老警察终于把钥匙给了我。
描述的老交警一番话,说
——在公安局当协警的年轻人,曾经与队长有恶。
他是交通警察队长,还是公安警察队长,没有交代清楚,也无妨。但是,就因为是“你的亲戚”,就可以缓和了许多。
潜意识的,人之常情,世道常理。成为秩序最难管理的一种通病。被老交警一语道破。
~~~
接下来要讨论的问题,就事论事。不应该说成是二中队的警风问题,而是这一个老交警的不文明执法问题。
【我们不承认非警察的协管员是协警,只承认借调协助的具有警察身份的为协警。】
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拔下车上的钥匙。这种行为是一种不文明的行。
交警是执法部门,在违章者面前处于一种强势地位。如果是文明执法,完全不需要这样的不文明行为。
既是只有采取拔人车上的钥匙的不文明行为,才能执法。就是用不文明对待不文明。就是用愚治愚。
用愚治愚,可能引起冲突。接下来,老交警采用悄悄的,在物主人不知不觉中,采取拔人车上的钥匙的不文明行为,这就是不是一般的以愚治愚,而是用愚到极限的治理手段,来对付一般的愚。问题就严重了。只要有路人围观,就成了新闻。
~~~
炮先生用词比较巧妙:“但就是不谈钥匙。后来,在路人的评论和劝说下,老警察终于把钥匙给了我。”
你道这是为什么?
这是“路人的评论”里,有一个公开的潜台词“维护文明,需要文明执法,如果你只有这个拔人车钥匙的不文明方法来管秩序,我们不需要你。”
炮先生说:“12月21日上午;我将电动车停在路缘石边,去肉铺买肉,……这是菜市场;人们不可能将车推到有路缘石的人行道。”
这个是不是文明。就不得而知了。
是否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没有违反老交警的规定呢?
如果违反了,拔走车钥匙,置之违反交通的车辆而不顾,走人了,接下来将欲何为?的确属于不文明。
相反的,如果老交警动用的是清障方法,连钥匙连车辆都移走了。问题就不一样了。
~~~
生活在文明的地方,公民随时都要注意自身的文明行为,市民应该这样,执勤者也应该这样。谁都没有特权。
我不管你是什么警,还是协管员。如果你要用不讲理,不讲文明的黑色手段,来对付市民。你不在乎黑,市民就更不在乎黑么?对不?治安不好的原因就是你引起的。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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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4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路遥善于用“如果”来混淆视听,今又有明证········。人们需要的是准确的描述,逻辑严谨的认定;而不是如此泛泛而谈。
    就我所描述的事实,目前交警队没有作出任何表态;据此,应当认定为属实。而据此所表明的意思,显然属于“作托”,既刁难;而刁难,显然是属于警风低劣性质的表现。
   有人透露:钥匙是协警所拿,而非老警察拿。我认为:即使如此,也不影响对该事件性质的认定。长期以来,有人认为穿上“黄马褂”,犹如“东厂”人,一副趾高气扬,盛气凌人的霸样。人们对此深恶痛绝。所以,朋友将我的帖子题目更改为现在的入木三分的新题目,则体现了这一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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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5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我,在交警同志来找我的时候我就说“好好好,我现在就移走,不好意思”,就没有后面的“然而”了。
交警同志也是人,并不是不讲情理,那些犟嘴的,他说一句你说三句,是人都生气。
不过这位交警也是,你偷偷拔别人钥匙干吗,还说什么有亲戚在公安上班,此事好说。这些话说出来丑不?跌相不?按你这性格,是不是抓到车后发现是局长的亲戚的,要洗干净了再送上门?
我们要当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也要敢于向不文明执法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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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5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8-12-24 10:57
你路遥善于用“如果”来混淆视听,今又有明证········。人们需要的是准确的描述,逻辑严谨的认定; ...

我发现炮手老江够倒霉的。到处碰壁。对于交警趁人家不注意拔掉停放车辆的钥匙,本人认为不应该。而炮手老江又认为是混淆视听。好吧,非得要有人说炮手老江活该才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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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8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一天好几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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