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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开出禁限放烟花爆竹后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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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4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宿松县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宿松各部门大力宣传“禁限放”的规定,积极倡导市民以文明、安全、环保的方式过节、办事,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仍有市民抱有侥幸心理燃放鞭炮。
      1月4日上午9时许,县城管执法人员在龙门路附近巡逻时听到附近有燃放鞭炮的声音,执法人员闻声而动赶至现场及时固定证据,同时烟花爆竹指挥部机动执法组、执法保障组以及孚玉镇、社区均赶到现场,并对当事人尹某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燃放地点系宿松县龙门北路某美容店,该店以接财神为由燃放鞭炮,尹某对违规燃放鞭炮的行为供认不讳,该店店长承认社区上门宣传过并签订了承诺书,但未向老板和店员宣传此事,导致店员违规燃放鞭炮。事后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并主动承认错误,愿意接受处罚。
      根据《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城管局对尹某进行五百元的顶格罚款。下一步,城管局将持续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重处罚一起。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发表于 2019-1-7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宿松县城内取缔烟花爆竹专卖【特别是不准销售大型烟花(好像合肥市内就只许销售那种30*30*30cm小型的烟花)】或者实行依申请购买的方式,以户口本和街道审核的方式,限量购买。

希望不要和宿松的殡葬改革那样,国家投入那么多钱却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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