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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文] 破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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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8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我每次经过古塔路坡下的一栋破败的两层房屋,在北风呼啸中,在阴暗的天色中,显得潇潇异常。曾经,在80年代,有人在此屋开办了一所武术班;不少少男少女,在此舞弄拳脚,显得异常热闹······。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此屋就逐渐衰落了:甚至到了少有人气,门窗几乎全都没有了。
      在前几年,我听说有个叫“贺剑桥”的人,经常在网上揭露贪官们的纰漏;而他自己,也遭受到官,痞的报复,受过重伤;经过苦斗,贺剑桥居然获得了赔偿。但之后的贺剑桥 ,因重伤,严重降低了其抵抗力,染上重疾,行将归西。
      在贺剑桥归西前个把月,我慕名拜访了他。我们谈话甚是投机:原本约定只谈10分钟,竟然谈了一个多小时。
      贺剑桥在个把月后,就死了。出丧的那天,我看见有不少人来为先生送行。原本我也想参与,以表示对先生的敬意,而更多的是惋惜;但送行队伍中,我发现没有一个人认识;所以,就放弃此念。
      此后,每当我经过这栋破败,且与周围房屋明显不同的破屋时,或多或少有些伤感;或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吧!
      破屋,犹如先生的命运,在风雨中诞生;在风雨中陨灭。
      愿先生在天堂中,不至于如此倒霉。
      为先生惋惜!

发表于 2019-1-9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贺建桥经常讲到毛弟元的儿子毛保民,其实跑一趟万元墩不就少掉不少事?
为一个土地证,伤三条肋骨,不值得。
他的发帖逾万,文辞烈烈,围观者不计其数,也没有打倒一只老虎。
世态炎凉,人死灯灭,贺的千言万语,渐渐地淡出了宿松视线。而在世洪流,涛声依旧。
那个,皖西南拳击训练馆,亏得还真有人记得。贺从来不用训练馆为他个人谋利益。那时贺建桥押宝在潘书记那里,以为可以,以为局长升书记一定秉公。


不知炮先生,现在押宝在哪里,认为可以。
依我看,时代比以前进步了。法制社会比以前更加光明正大。
我有时也琢磨过,贺建桥为什么自称250元呢?真的是他为了解释他的口头禅--不撞南墙不回头--吗?
惜乎哉,宿松无第二,他英年早逝。肝癌晚期,五十一岁多就没了。也空有积蓄,也空有店面空有资产,连2014年生的一岁小女孩,也要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情何以堪,不久他母亲也故去了。哀莫大于,哀莫大于也。
正月十一,3月1号是他过世的4个周年,炮,是否还来纪念那破房子呢?


为赞那些执着者的坚强,附录北宋教书匠--王令律诗一首,作本回帖的结尾。
七绝·送春
作者:王令 (宋)
三月残花落更开,小檐日日燕飞来。
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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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9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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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0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为了何迎娇说院长蔡禄山。说院长蔡禄山没有直接证据凭口供,就判罪。
他的前妻进了安监。又找到中院长张小红,刑案专家副厅级,也是零证据定罪。
总之,一个大气候下,没有一个可诉之处。

◎◎◎◎
节外枝叶,影响了主体的系统性
2013年4月,贺建桥说,安徽宿松,看守所打死犯人——私了;
宿松法院案件当事人火烧法院大楼自焚身亡——私了。
说,法院——不守法的院子。
讲那些有什么用呢?
在我看来,就像出土陶瓷窑址,尽是碎片。没有一篇完整的文子描述。
早在2011年10月,那么有寄托的
“法院——有办法的院子!”《天涯》
到了2013年,基本上不那么了
“法院——不守法的院子”。《腾信》
同一个贺建桥其人对同一个机构的评价,你相信他哪一句呢?

◎◎◎◎
劳而无功,自我折磨
例如,他发帖说:“对抗法律保护犯罪——安徽宿松县政府”。这就成了一句空口号,没有实质性意义。
例如,举报国税局毛局长,既然前文确定了地方政府、法院等大气候,举报又有什么作用呢?
他四次进京,徒劳无益,都是不愿意问事的,还真不是买通。你说怎么办?
骂干了吐沫,复印了一大叠子碎纸。
支持他的,不知案由,
反对他的,到处使绊。
同情他的,无从入手。叫他适可而止,他就来一句“李太白说,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在那以后一年多时间里,仍然短片段,重复自己的冤屈。时不时来一句“不撞南墙不回头”。
一身是铁又如何啊?
如今的古塔路68号,还有贺建桥吗?

◎◎◎◎
关于250 元
事情发生在2009年11月20 号,诉称,程鹏、周浩、王大庆、汪勇、黎松打断贺建桥肋骨案。九个月后,(2010)松刑初字第0113号判决书赔偿了被害人(贺建桥)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开支计人民币250元。
从此贺建桥的帖子下,添加了一个标记250元。
有人开玩笑说,毛保民250元摆平两根肋骨,如果花1000元,可以打断多少根肋骨?
手老江,指责我不该讲“为一个土地证,伤三条肋骨,不值得。”
炮手老江,还好像说值得似的。
贺说:“且夫天地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唯一毫而莫取。”
贺说:“为了尊严,我在所不惜!”
若要我说,这根本就不是取,而是赔。
炮手老江,你怎么搞的,为什么不知道因贺发帖,他儿子犯儿子罪,前妻犯前妻罪是什么原因?那啥他儿子贺彪多大?

◎◎◎◎
贺建桥引用了一句,我很喜欢。
附录如下:
人的一生不是为官多大、钱多少而活着!
苟且偷生逍遥一世都是活法,
但真正的人一定要正直地活着!
匡扶正义、不谋私利乃为人之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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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遥:
   记得你曾经赞誉贺建桥为“反腐斗士”;且欣赏其人的文风;而今却对其颇有微词。古有“人无完人”之论;而在历史面前,你可举例有“完人”之例?
  可见,匹夫为驳倒山人,竟借贺公之暇,以行发难山人之实。
  看来,匹夫处事,并无定义:朝行夕改,随机应变。
  据此,山人称你为论坛小丑,可认?
  当然,贺公的命运是不幸的;但也是这个时代的烙印;贺公是伟大的,虽然他并不完美;虽然贺公或许有点自私,但他却是勇敢的。纵观今古伟人,谁非如此?
   至于匹夫所言“250”赔款,与山人得知的情况并不相符,相差甚大;且与事理不符:3根肋骨断,250元可治好?更不要说还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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