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964|回复: 1

人民路事故逃逸人自首赔礼 对方谅解不再追究责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18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png
      1月11号下午4:08分,人民路与桐子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50岁左右骑黑色电动车的男子肇事后逃逸。      事故发生后,伤者家属利用网络寻找目击证人。1月15日上午,肇事者在宿松百姓论坛上看到寻求目击证人贴文后主动来到事故中队投案自首。
      据了解,此次事故并不大,男子肇事后逃逸让伤者家属一时难以接受,十分气愤。双方在事故中队见面后,肇事者主动承认错误得到了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不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至此,该起事故在事故中队民警的调解之下,双方心平气和的协商了结。



发表于 2019-1-18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好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4-4-19 18:31 , Processed in 0.020180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