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手老江的设想很好,怎样才能实现,目前缺少条件。 此地不说别的,单说——没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 异地审理最大程度防止了地方权力妨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是目前应对官员腐败很有效的司法模式。 如果按照炮手老江先生设想的“冤假错案,先交给两个方面去办事,一个是交给法院人工,另一个是交给人工智能机。如果两个面的结论相反,可以交由没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重审。” 本人提出一点疑问,有请哪位高人不吝赐教。 首先, 这不是防止地方权力妨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这也不一定是应对官员腐败案的冤假错案, 而是泛指许多的冤假错案。 这就对司法提出了一个难题——能者多劳。 就算要实现“能者多劳”,谁为能者授权审理呢? 其二,冤假错案,如果“可以交由没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重审。”可能不了了之。 因为“没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是不接受不当义务的。 我认为, 这就要从两方面使异地法院有权审理。 一,没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接受任何人申请委托,赋予它的管辖权。 二,没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上级指定、授权委托它的管辖权。 我认为 对冤假错案,要不厌其烦地弄明白,疑难案件要放开二审终审。 案例:杨乃武与小白菜。 清代同治光绪年间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案子里沈体仁则是葛品连的继父。喻敬天是毕生姑(小白菜)的继父,小白菜11岁时,经其母喻王氏与葛品连之母沈喻氏订亲,将小白菜嫁给葛品连为妻。小白菜与葛品连于同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成亲,小白菜16岁即为葛毕氏。杨乃武家租了楼房一间给小白菜夫妇居住。 杨乃武小白菜不避嫌有些日常来往。后来葛品连意外死亡。人家告发杨乃武小白菜奸情杀害葛品连。 从余杭县到杭州府, 从杭州府到都察院, 最后案子转到刑部, 光绪二年十二月九日,刑部在北京海会寺开棺验尸。经仵作荀义、连顺喝报,验得葛品连周身大小骨殖均呈黄白色,确属无毒因病而死。在场的刘锡彤以及原验仵作沈祥也都不得不认可了这一鉴定结论。刑部官员还讯问刘锡彤、沈祥原验情况,两人承认,原验时,试毒银针并未按要求用皂角水反复擦洗,不符合朝廷规定的检验要求;沈祥向刘锡彤只报服毒而死,却未报何毒致死,等等。 据此可见,杨乃武和小白菜确系冤枉。 看官,破解这个冤案里 并没有“人工智能机”, 也不存在“没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 但是冤案终于大白于天下。 为什么? 是因为有机会,为冤案申诉。他们获得重审的机会。 如果只有两审裁决。再没有机会。杨乃武和小白菜就冤沉海底。 如今,文明社会,冤案不多,但不排除有冤假错案。 县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如果当事人不服,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就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或抗诉。中级人民法院则对该案进行第二次审理,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对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不准上诉或者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 规定如此,怎样来防止或减少冤假错案。 技术不是问题。 正如炮手老江的设想,也不是程序的问题。 但毕竟冤假错案还是存在。 怎么办呢? 只有寄希望于能者多劳了。 谁又是能者呢?能者是没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吗? 没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谁来授权审理冤假错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