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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卷款68万潜逃17年 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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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8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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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星是宿松县某信用社的正式职工。2002年2月15日,张某星在该社履行春节值班,期间对金库里的八十余万元现金动了歹念,利用值班便利,持金库钥匙私自打开金库,将金库里的68万元现金装入背包内后潜逃。张某先后逃至武汉市、太湖县、蕲春县、南京市等地,并在湖北省蕲春县趁两村合并之机重新登记户口漂白身份。
  2019年3月14日,宿松警方通过人像比对等技术手段在南京市将潜逃长达十七年之久的张某抓获归案。
      2019年3月27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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