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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贵的离婚- 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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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6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CNBC消息,美国当地时间4月4日,亚马逊创始人贝索斯和妻子麦肯锡在社交媒体上表示,他们已经敲定了离婚相关事宜的细节问题。
       据报道,贝索斯前妻麦肯锡放弃300亿美元财富,让贝索斯保住了对亚马逊的完全掌控,同时也保持了全球首富的地位。
      麦肯锡发文表示:“我和贝索斯在彼此的支持下完成了离婚手续,感谢每一位帮助我们的朋友,期待接下来的新生活,我们会以朋友的身份共同抚养孩子。我很乐意将持有的《华盛顿邮报》、亚马逊旗下太空探索公司蓝色起源的所有股份、我们共同持有亚马逊股份的百分之75以及所有的投票权留给贝索斯,让他可以继续为这些企业做贡献。为我自己的规划感到激动。感恩过去,期待未来。”
       贝索斯发文表示:“感谢所有对我们表示鼓励与关爱的家人和朋友。这对我意味着很多。这其中我最感激的人便是麦肯锡。感谢她在此过程中的支持和善意,期待我们未来的新关系,我们将成为朋友并共同抚养孩子。我们一起工作的过程中,麦肯锡都展现出了她的能力。她是一位优秀的伙伴、盟友、母亲,我知道我会一直向她学习。”
       贝索斯夫妇的离婚,对亚马逊的股价没有带来不利的影响,双方对孩子都表现出爱护。
      现实中很多鲜明的例子,王宝强和马蓉离婚,王宝强发文帽子绿了,马蓉身败名裂。已经摆脱了破碎婚姻的现状,却还是对不堪的婚姻相互纠缠不清,这在更多时候是折磨自身。
      炮先生发文儿子和媳妇“离婚是对大家最好的解脱”,既然解脱了,还是为了财产发文上诉,申请从审劳心费神。炮先生出语前任儿媳妇无德无信,前任儿媳妇一句国道救过你一命,就不再和你言论。
      离婚是一个法律事实,离婚后的财产彼此照顾、成全对方,孩子很无辜,不是可以争夺的物品,更不是发泄情绪的出气筒。双方毕竟是孩子最亲的人,请用爱来守护孩子。
       离婚了,虽说是感情没了,可“一日夫妻百日恩,恩情还在,请平静离场。
发表于 2019-4-26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我现在依旧可以理直气壮的说,在国道上是我救了你!是我拨打120,把你帮忙抬上救护车!到医院请4个人花了40元把你抬进手术室!陈某松只是帮你把摩托车从国道拉去维修!以上情况属实,以我的人格及良知誓言!如果你认为不是我打的120,及送你去医院,你可以誓言!等你发誓!你发完誓言!我再详述当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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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2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9-4-21 20:30
“猴”:
    你既然称你是学法律;请问:
     双方离婚后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不是离婚这一复合诉求的 ...

1:复合诉求的必然盖然之一?诉求,是汉语词汇,汉语拼音为sù qiú,英译为 Appeal,指的是陈诉和请求,也指追求、要求。广告通过媒介向目标受众诉说,以求达到所期望的反应。诉求是制定某种道德、动机、认同,或是说服受众应该去做某件事的理由。请解释。
2:孩子曾经扬言杀其父后?为什么孩子会说这样 的话。
3:其父仍保持基本的客气?怎样客气。
4:妇人曾经“救过”本人,在国道拨打120救你,并有“东门老于毛姐姐作证”,本人意识完全正常你都是他花钱4个人抬的,这个可以问你老婆女儿,当时现场证人证实。
5:身正不怕影子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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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1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猴”:
    你既然称你是学法律;请问:
     双方离婚后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不是离婚这一复合诉求的必然盖然之一?
     当双方已经将孩子抚养成人;孩子已经大学毕业,有稳定的工作;且在孩子曾经扬言杀其父后,其父仍保持基本的客气;而其父现在每年的收入不过5万元,这还有必要将每年有6万元的房租收入的财产留给孩子吗?
    至于你谈到那个妇人曾经“救过”本人,显然你因怀恨本人而故意偏信。可以说,那个妇人的所有“叙述”,都有故意夸大,编造,渲染的成分;而真正出手帮助本人的,不是她,而是陈某;且当时本人意识完全正常······。
   从过去,现在的经历看,那个妇人落到如此众叛亲离的地步,显然是其性格使然;而你心甘情愿拜倒在其石榴裙下,看来,你是否也会落到众叛亲离的境地呢?不好说。

点评

事实的真相,是会因你炮手老江企图掩盖!  发表于 2019-4-25 10:04
大爷发帖夺孙财,儿子扬言杀牙恨。不论亲疏,锱铢必较。不论长幼,睚眦必报。因赐联曰:为老不尊,翁要媳妇滚蛋。因财非贵,客来童子翻身。横批:报应神速。  发表于 2019-4-2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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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1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该诉讼已经发生的情况看,这显然是宿松司法领域的耻辱;而你“猴”作为一个学法律的人,当然知道该事件的性质。可你却无视之;反而说些什么“百日恩”,“请平静离场”。
  可见你学法律,显然是学到牛屁股去了。如果你是法律工作者,或公务员,那将是法律的悲哀,共和国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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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2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9-4-21 20:30
“猴”:
    你既然称你是学法律;请问:
     双方离婚后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不是离婚这一复合诉求的 ...

且在孩子曾经扬言杀其父后,其父仍保持基本的客气;而其父现在每年的收入不过5万元,这还有必要将每年有6万元的房租收入的财产留给孩子吗?说明这个父亲也没当好!孩子居然要杀父!保持基本客气,孩子同父亲是父子关系,是亲人,亲人之间是关爱!!客气是用在什么关系人身上!其父有5万收入,还有6万房租,给不给孩子,是每个人的思想认识。

点评

我是怎么“夸大”?我是陈述事实,而你炮手老江,企图掩盖真相。救你一命,不敢承认!我是怎么“无耻”?救人性命说出来了,就无耻吗?  发表于 2019-4-25 10:26
炮手老江你自己骑摩托车撞倒砂石堆,人事不知!是我亲戚见到,打电话给我,我去救了你!你还说你“”意识完全正常·····你记得是什么样的4个人抬你!  发表于 2019-4-25 10:01
我救了你一命,你不敢承认事实!这就是你炮手老江的品性!  发表于 2019-4-25 09:58
你自己的弟弟患癌,你不去看望,临死,死后都没有去送别,这就是你的德性!  发表于 2019-4-25 09:45
1:我没有虚假诉讼!所提交证据属实,由法院判决!2我从没辱骂我姐姐,我们现在见面依旧问候!3你出车祸,是我亲戚告知我,我去救了你!救你一命,你不认,还说我的德性,无耻!你自己呢!  发表于 2019-4-2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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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2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你 “猴”:
     1,你故意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离婚这一复合诉求的必然盖然之一”,以断章取义的手法,而提出“复合诉求的必然盖然之一”之刁问;显然,你故意去掉了主语。
    2,孩子在家曾经企图杀父,且在其庭审中出庭作证时,数次扬言要杀人;其何以如此,你最好去问你个刁妇。
    3, 你问“怎样客气”,回“猴”:其虽已满18虽,但其父仍继续提供每月1500元以上的资助;直到工作。
    4,求救电话是本人所打;而你故意暗指是那个妇人所打;收到求救信息的是陈某;吩咐来救助的人当然是陈某;即使那个妇人来了(在黑暗中,我没有看到),但与其自称是她救了我,显然是在夸大事实。
    你说“身正不怕影子歪”:那个妇人贿赂沈默升法官2000元,及其在法庭中编造的许多谎言,这些事实足以说明:她的身子同她的影子一样歪。而你不遗余力地为其辩解,只能说明你与之乃一丘之貉。

点评

我所言真实,以我的人格及良知誓言!并可随时和陈某松当面证实!  发表于 2019-4-24 16:10
炮手老江:我现在依旧可以理直气壮的说,在国道上是我救了你!是我拨打120,把你帮忙抬上救护车!到医院请4个人花了40元把你抬进手术室!陈某松只是帮你把摩托车从国道拉去维修!以上情况属实,以我的人格及良知...  发表于 2019-4-24 16:08
如果约定房租给孩子,属于赠与成立,如果房产有父母和孩子名字,属于共同共有。均不因法外权利改变。证据确凿,则无需高度盖然,双方证据无法确实充分对待证事实证明时,法院有盖然裁判权。你此辩为佐证约定了吗?  发表于 2019-4-24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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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4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遥:
     你满嘴废话;而你的提问企图由我的回答来应证你的论点;但山人不想告诉你;你去问那个妇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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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救了你一命,你不敢承认事实!这就是你炮手老江的品性!  发表于 2019-4-25 10:09
事实就在眼前!  发表于 2019-4-25 10:06
这还要将每年6万元的房租收入給孩子吗?假设法院没有见到证据,听到你的这个反问,就将每年六万元房租收入留给孩子,视为约定。高度盖然就存在。你公布于论坛上却说不告诉我,说我偃旗息鼓,想我帮你挑明吗?  发表于 2019-4-2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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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5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故意夸大你在我因车祸中的作用,难道这就是你的德性?无耻  我怎么夸大了!你不是我救了你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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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5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和:
     显然,你故意夸大那次事件你起的作用,企图塑造你是一个贤德之人;但我要说明的是:你自私,丑陋,强悍的德性,在邻居中早有定论;而最典型的是,鲍律师对你的评价:“此人世上少有”。
   关于你说:“(我当时)人事不知,是我亲眼看到”。
    事实是:当时,天已黑,我骑摩托车回家,在刚过收费站时,我被一堆在路旁的沙子绊倒,腹部被龙头搁得十分疼痛;没有任何部位出血;意识清楚。当我坐起来时,发现还有一对男女坐在旁边的沙子堆边,苦笑我也如他们一样倒霉。之后,我打电话给陈,陈的朋友,曾经在茶厂当事务长的人,叫来一辆农用车(当时茶厂已经被改造为开发区,开农用车的人不少;而那个事务长经常在我的店里买粮油,所以认识)。之后我被送到医院······。
   可见,你说我当时“满身是血”,“人事不知”,你叫来救护车,实在是胡说八道。
   关于你问:“我是怎么无耻?”让我回答你:
    在离婚诉讼及后来的财产分割诉讼中,你在庭审中自认:
    21号房屋西三间,“是(原告)送给我们的,为什么不可以平分?”
    29号房屋,“我没有工作,要求得到该房产,愿意找钱给被告。”
    “一笔40万元债权,可以平分”。
   可见你的这些自认,已经证明了:
   21房产,属于原告父母赠与给原告的个人财产;29房屋及40万元债权属于共同财产。
   但你却编造你“婚前开了4——5年精品店”,据此“有这个经济实力(判决书语)”而出资5万元用于购买21房屋。
   我指出:你96年高中毕业;97年结婚,你何来4——5年时间开精品店?而事实是:你在读高中时(94年),抛弃你原来的追求者(天才的早熟),与原告谈恋爱;且由原告出资,开了精品店(原告没有继续读高中);而你仅仅是在课余时间参与了经营。
  据此,你是不是有前后矛盾的无耻谎言?
   关于29号房屋:
   定金5万元你说是你父母交的;但开发商的收据却证明是原告交的。虽然判决书认为该收据是复印件,不予采信,却采信你这个妇人的仅有陈述而无实证口说,而无视《民事诉讼法》70条的规定。
  看来,你贿赂沈默升法官的确切事实起了作用。
  你说你父亲借给购房的6万元是赠与你的个人出资;但你父亲在法庭作证时,根本没有如此意思表达(庭审笔录证明);
   你说你父亲因看到房产证的名字仅仅是原告而“心生不满”,故而无奈地才将赠与款改为借款。可是,你父亲借款时,房产证在一年多后才下来;难道你父亲是算卦算出来的?
    根据常识,即使房产证仅为原告名字,人们,更不用说法官,都会认为该房产是共同财产。所以,你的“心生不满”之说,既违背常识;更违背法理。
   关于40万元债权:
    你说儿子赔偿款有16万元,但你与赔偿人达成的协议书和你写的收条证明:赔偿款仅为6·9万元;
    你说你以8万元投资在2015年10月得本息34万元(且不说你在后来改称为24万元);可是,你与债务人的判决书证明:在2015年7月,40万元已经借给了债务人。
    为勉遭上诉人对你那个证人叔叔的追问,二审法官故意隐瞒了上诉人要求你叔叔出庭作证的申请书,使得你那个谎言叔叔没有出庭作证。
    凡此种种,这绝不是一个敬畏法律 ,秉持人性,良心的人所为的;而你曾经与原告在安庆开物流时,经常盗窃货主财物;举报前夫违规运输香烟而得款2000元,而使合伙人共同损失8万元(当然,你“大义灭亲”好),这难道是一个贤妻之举?
    总之,在你家一贯的“a  a 制”的熏陶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钱一旦到了你的手里,你就会认为是你的个人财产。所以, 20多年后,你已经掌管了家中大部分现金,却拒不拿出5万元用于前夫承包工程;更不归还购房时向你父亲借的6万元;却愚蠢地借给他人40万元;而使这40万元泡汤。
   可见,你既无德,无良,又愚蠢;而你曾经将前夫老老少少,其他家人并没有招惹你的时候,以最恶毒的语言,数次歇斯底里地咒骂,既使婆家对你切底看清,厌恶至极;更使左邻右舍对你嗤之以鼻。
   所以,你虽然数次向江某秀表示愿意只要和好,愿意磕头赔礼。但我们相信:狗改不了····
   所以, 在你奢谈“人格”,“良知”,“救我”的时候,我感觉你的言行,恰恰诠释了什么是“无耻”!
  (上午的回帖以为是我的脚被汽车压伤事件)
   
   

点评

我姐姐有和你儿子之间转账记录,为凭!  发表于 2019-4-26 10:12
2016年我到台湾旅游,你儿子做看守所工程金额4万多的业务,发微信给我说可以纯利润2万左右,叫我转钱进货!我叫我姐转钱给你儿子做成了业务。而你儿子,工程完工钱也接到手,确不愿意还我姐姐钱!我姐姐多次催要。  发表于 2019-4-26 10:12
是举报了客车运烟,是你儿子提供客车车牌,路径时间。举报奖励也不是2000元!是4000元,你儿子分得1000元!  发表于 2019-4-26 10:06
关于举报运烟获利2000元,当年货运部是3人合伙!举报香烟是10%的提成!我举报自己合伙货运运烟,100元我只能拿10元,而合伙付亏33元,我还要倒贴23元!更何况货运部合伙2年期间运烟,只有3,4次。  发表于 2019-4-26 10:02
关于离婚财产判决,已经由安庆中级法院判决!  发表于 2019-4-26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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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5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云:物以类聚;人与群居。可见那些为静和竭力帮腔的人,既不诚信,更不讲法律;为了颜面,使尽文痞的一切招数:什么牵强附会,断章取义,无中生有,只要能够羞辱山人,都尽力使用这些卑鄙手段。
   

点评

我母患病,你儿子告诉合肥石莲说要到我母亲面前下跪赔罪,你百般阻扰!我娘娘说既然你儿子愿意赔罪,我要和你们处理好关系。  发表于 2019-4-26 10:27
我母患病,你儿子告诉合肥石莲说要到我母亲面前下跪赔罪,你百般阻扰!我娘娘说既然你儿子愿意赔罪,我要和你们处理好关系。  发表于 2019-4-26 10:27
你对面袁某盖房子,你多次无理耍赖,我在宁波,手机停机,袁某把 我的手机充值50元,打电话给我,叫我要劝说你!别人打牌,见你来都立即关门。厌恶至极!  发表于 2019-4-26 10:23
嗤之以鼻!是你自己吧!  发表于 2019-4-26 10:19
我和你说的那些邻居相处时间并不密切,各自工作!有一年正月初几,我和邻居徐某,朱某,王某在我房间,三人打5毛麻将,打了2小时,你叫你小女儿问我赢钱没,我说赢了20多元,你就关了电闸,邻居对你   发表于 2019-4-26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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