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近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对2010年以来批捕后未移送起诉的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由该院刑检二部牵头负责,院相关部门参加。活动中,检察人员通过走访侦查部门,调取在2010年以后批捕但未移送起诉的全部案件材料,无一遗漏,采取“翻阅台账、调取档案、一案一表、集中审查”的方式对案件逐案剖析,重点筛查捕后变更强制措施或撤案处理的案件;同时,根据涉案人员进出看守所时间、进所案由、出所原因等进行细致梳理,在纠正侦查机关违法情形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办案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联席会议、上门走访等形式主动通报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经过梳理排查和数据比对,对捕后未诉案件存在的问题,以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移送起诉等形式,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 目前,该院已对1起故意杀人案捕后撤案的情况进行监督,经查该案系捕后出现新的鉴定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无刑事责任能力而撤案并变更强制措施,但侦查机关未将撤案情况及时告知。 该院这一举措对规范执法,完善监督机制,提高执法公信力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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