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动物的公识” 狼,分许多种类的狼,其中有一种可以驯养的,就是狗。狗与人在一起若干年代,就是看家狗。狗被人抛弃就是流浪狗,流浪狗过了若干年代,回归大自然就是野狗,还原成那种可以驯化成狗的狼。野猪野猫野牛都是如此。 狗改变基因就是变种狗。 狗模仿人,被讥刺成人模狗样。 人模仿狗,被讥刺为狼心狗肺。 人狗互动,人学会了爱憎分明,狗学会了七情六欲。 有一日长街上,看围观赛骂。 这个说:王八蛋你个狗入的。 那个说:小杂种你个狗娘养的。 怪哉!说得有鼻子有眼,绝不是传谣的吧!无非是说,狗入人,狗生人,大街之上,那么大声音,有多少人见证他们互相揭短啊。 有一日长街上,听到人家在背地里议论人,说某人没能耐_“哎,他不是入狗的”。 这话一发奇怪了。是背地里骂他呢还是赞他呢?显然说不是入狗的是正常能耐,如果是入狗的,又是什么能耐呢?那个议论人的是不是入狗的呢?他这样说,属于自报家门是入狗的吧。 狗吃人粮,狗坐人车,久而久之,再来看人,饥饿者没有饭吃,劳步者没有车乘,人无人格,狗有人格,于是狗眼看人低出现了。 大凡生物界都会有生死老病残,生存环境的不同,人有命运,狗有命运,谁个命运岂能自主耶?是否生命仍然应该受到尊重? 老病残和卑微的处境,他们失去了应有的格,也应该受到尊重。活着应有尊严,死去也应死得爽快。 今日虐狗明日虐猫,都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狗》作者,写出了赖狗疯狗,只显示狗处于老病残情况,作为生物类,既然“动物的公识”是你首创,你就能保证你今生今世不老病残吗?既然“动物的公识”是你首创,你就该对这些赖狗疯狗的命运,有一丝儿尊重。 就算你不至于老病残,你不觉得,当你四处无助的时候,连一只宠物狗都不如吗?不只说你《狗》作者,你如果仔细观察,有多少人比得上一只宠物狗啊? 《狗》作者先生,你不是创造了优美词句“动物的公识”吗? 《狗》作者写的那么多样子的狗,它们的哪一样标志着“动物的公识”呢?如果确定人也是属于动物,请问先生,您,也公识了这些狗的公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