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程岭乡橙连村程西组村民唐代妹,今年5月上旬我村民小组张仿忍养猪专业户为猪厂兴建化粪池,未经我家同意强行占用我家承包耕地。5月10日经程岭乡人民调解员委员会,派出所,村委会共同调解后达成如下协议:
1、张仿忍同意将化粪池下方耕地平整后,插好红薯,收成归唐代妹所有; 2、化粪池霸坝占用唐代妹家耕地大约三分亩,因无法回复,由张仿忍租用十年,租金共计二贰仟元,十年后若张仿忍继续租用,按原价支付现金,若不再租用,张仿忍负责恢复原状: 3、张仿忍补贴唐代妹近期路费陆佰元,唐代妹承诺今年不再因此事上访: 4、双方无其他争议。履行方式:时限十天之内负责将土地平整好,协议所涉及及费用自签字之时一次性付清。
可十天过后,协议上第一条就未达到要求,我到委员会,我村干部和石金锁所长解决问题。可他老婆见我就骂就打,打我时幸好石金锁所长扛下来了,不然,我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就被她打死了。就这样村委会,程岭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长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所,县信仿局寻求保护,可没有任何结果。
请问是谁保护着张仿忍,难道这不是村霸吗?我一个目不识丁的老太婆向谁寻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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