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5日下午,因牙疼来到宿松县人民医院就诊。经口腔科徐林医生诊断,第六颗牙为蛀牙需做根管治疗。在我缴费后,当天为我进行了第一次治疗。根据徐医生的安排,随后于8月1日和8月8日进行了第二、三次治疗。 8月29日,我根据安排来到医院接受第四次治疗,徐医生告知我这次是做戴牙套前的磨牙治疗。在治疗过程中,我感觉牙齿非常疼痛,多次向徐医生示意暂停,并明确提出牙疼症状。但徐医生置若罔闻,非但不停止操作,还责怪我太夸张。我只有默默忍受钻心的疼痛直到结束。紧接着一女医生来取模型做牙套,当女医生问我是否是做两颗牙套时,我直接懵了,才知道第五颗牙(旁边的一颗好牙齿)也被磨平了。女医生发现不对,叫徐医生过来查看。徐医生居然当场耍赖,直接否认前半个小时的作为,并诬陷是其他医院的医生所为。可怜我当时疼痛难忍,无法争辩,只能默默回家。 待到第二天(8月30日)疼痛稍微减轻,我来到医院找到徐医生,徐医生还是死不认帐,一口否定是他所为。我只有找到医患办公室,用电话告知了下乡的李黎主任事情经过,并约好31日上午在办公室处理。30日下午,李黎主任打电话给我说已联络了徐林医生,徐医生坚持不是他所为,所以他没办法处理这件事。 8月31日,我再次来到医院,找到了李黎主任,并让他通知徐林医生来到医患办公室。这次徐医生在对质的情况下,当着李黎主任的面终于承认了是他的过错,说是无意磨坏了我的第五颗牙齿。我要求医院给出治疗方案和赔偿,并为犯下的过错道歉。徐医生只给出了对牙齿的治疗方案,而李主任不接受医院道歉的要求,更对赔偿的事不予理睬。 9月7日,我找到徐医生,徐医生踢皮球,说他处理不了。此后,医院对我不闻不问。 9月16日上午,我再次来到了医患办公室,找到李黎主任,询问医院处理意见。李黎主任居然还提出牙齿损伤有可能为外院所为,我忍住愤怒,让他叫徐林医生过来当面对质,直到徐医生过来亲口承认是自己的过错。我问医院给出怎样的治疗方案,李黎主任还在推卸责任,说什么是治疗坏牙的需要,医院占百分之多少的责任,我实在难以压抑心中的愤怒,当面质问徐林医生,(因为这是非常明显的道理,一作鉴定这种说法不攻自破),徐医生这次没有选择撒谎,承认自己100%的责任,李主任才无话可说。面对如此无耻的嘴脸,我实在无法继续,本着和平解决的心态,我忍了下来,提出三条意见: 一、医院方必须承认自己的过错,并且为过错负全责,向我道歉; 二、我没有办法再相信这个置病人生死不顾、出问题推卸责任的医院,选择到别的医院治疗; 三、医院必须对我的治疗费用作出赔偿,各项费用计三万元。 李黎主任这次采用踢皮球的办法,一是拒绝认错道歉,二是说需要讨论才能答复,至于答复时间不能确定。 无奈,我只有来到医调委立案。医调委当天向医院下达了公函。 9月17日,我接到了医调委冯主任的电话,转告了医院的三层意思,一是医院内部调解,二是可以报销在其他医院治疗的费用,但不报销第六颗牙齿的治疗费用(这颗坏牙已经在县医院缴完费了,还没治疗结束),三是不接受我提出的赔偿要求。 试问,我的一颗好牙就被这样无端的磨掉了,去你们医院随便换一颗牙齿就是几千块,我的牙被你磨了就不需要赔偿吗?难道这不是医疗事故? 可以,我不要你们的赔偿,​人民医院,你赔我牙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