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专职会计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2.坚持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德才兼备、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1名。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吃苦耐劳、服从管理;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3.具有财务或会计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持初级以上会计证;4.一年以上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5.熟悉财务处理程序,熟练掌握财务软件及ofⅰce办公软件,了解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税务、审计法规、政策等;6.原则上为女性,年龄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受各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5.因身体健康等其他不具备招聘条件情形。 四、工作职责 会计凭证的打印、粘贴、录入、整理和归档;2.按要求制作会计报表、数据统计与上报;3.配和做好年度经费预算的编制;4.配和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维护和更新;5.单位安排的其他业务工作。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0日至9月24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宿松县消防大队填写《安庆市消防救援支队财务专职会计招聘报名表》 地址:宿松县孚玉东路154号 2.资格审查:报名者于10日内由消防大队通知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质证书、工作证明等,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照2张。 (二)考试及面试 笔试总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会计基础知识、会计电算化及会计职业道德,笔试成绩占招录总成绩的90%。面试成绩占招录总成绩的10%,最后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90%+面试成绩×10%。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90%+面试成绩10%)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体检及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合同签订 体检与政审合格的应聘者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岗位性质为派遣制。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为辅助性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六、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合同期限为三年一签。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作地点在宿松县消防救援大队财务室。 正式录用后每月工资不低于3500元(含五险),工龄按100元/年递增,工资中的绩效考评费由用人单位根据日常考评情况发放,年度工作考评合格的年底予以发放1个月奖励工资(基本工资)。单位不提供住宿,免费提供工作餐(含早、中、晚),并统一提供工作制服。实行8小时工作制,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休息,上班期间服从消防救援队伍准军事化管理。根据需要进行加班的,支付相应加班费用。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2.参加资格审查及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未携带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由宿松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212969794联系人:吴队长
宿松县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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